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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清失聯男孩」母親被判刑 親屬:最可憐的是她的兩個孩子

4月29日上午,浙江省樂清市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失聯男孩」母親陳某丹涉嫌犯編造、故意傳播虛假信息罪一案,併當庭宣判,以編造、故意傳播虛假信息罪判處被告人陳某丹有期徒刑一年三個月。

據浙江省樂清市人民法院微信公號消息,經法院審理查明,被告人陳某丹因與丈夫黃某甲感情不和,蓄意策劃、以編造兒子黃某乙走失的虛假警情的方式,測試丈夫對其及兒子是否關心。

圖據「樂清法院」官方微信

2018年11月30日,陳某丹將黃某乙安排在事先準備好的四輪電瓶車內,吩咐其不要下車回家。當晚,陳某丹虛假報警求助,之後將消息告知丈夫黃某甲及親戚、朋友,並列印尋人啟事進行大範圍張貼、發放。在社會各界積极參与網路轉發及查找期間,陳某丹兩次轉移藏匿黃某乙的地點,並假裝配合搜尋,直至12月4日晚公安機關將黃某乙找回。期間,樂清市公安局共出動警力600餘人次,虹橋鎮政府、多家社會公益組織及社會各界人士積极參与尋找黃某乙,黃某乙走失的消息經全國多家媒體報道,引起社會廣泛關注。

法院認為,被告人陳某丹編造虛假警情,在信息網路及其他媒體上傳播,其行為已構成編造、故意傳播虛假信息罪。鑒於陳某丹系初犯,到案後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予以從輕處罰。但考慮到其因一己之私,損害社會誠信和良知,損耗社會公共資源,嚴重擾亂社會秩序,對其不適用緩刑,遂作出如上判決。

圖據「樂清法院」官方微信

黃某的一名親屬告訴紅星新聞,「她做出的事應該得到法律的懲罰,最可憐的是她的兩個孩子,現在孩子也需要人照顧」。關於庭審細節,該名親屬未作透露。據了解,陳某丹的小女兒患有自閉症,目前在上海治療。

一名曾參與搜尋失聯男孩的公益組織負責人告訴紅星新聞記者,尊重法院的判決,「事情過去就過去了,不會要求家屬進行補償」。

紅星新聞記者 李文滔

編輯 龔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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