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最奇葩保護法:限高度限開發限人流,保護的卻是海浪
保護法可謂五花八門,比如拯救瀕危動物、維護生態平衡的野生動物保護法,還有防治污染、保障健康的環境保護法。如果說世界上最奇葩的保護法是為了保護海浪,而且明確最終要保護130個海浪,您信么?
1965年,衝浪選手希普曼在秘魯飛往夏威夷的飛機上偶然發現,秘魯西北海岸線出現一排排規則型的海浪,且海浪波形時間長達6-8分鐘。這個發現令希普曼驚喜至極,因為這種海浪最適合用來衝浪。
經過1年的尋找,希普曼最終在秘魯拉利伯塔德的奇卡馬小鎮處找到了長波形海浪,又經過3年的起因確認才最終認定:這裡的海浪在風力推動下形成近岸波後,在海岸線外海凸出岩石的作用下被一分為二、四、八......直至6000米外的最近點Malpaso礁石群。
正常情況下,海浪是隨著風力降低和地球引力的作用下才會逐漸消失,但奇卡馬小鎮的海浪卻因為足夠強與持續不斷的風力,以及深淺水域交替的特殊環境,導致海浪靠岸後還能達到最低6英尺(1.82米)的高度,因此被譽為「永恆衝浪場」。
換個說法,衝浪者在這個海域衝浪是可以保證單次3-5分鐘的運動時長,距離則保持在1.5-4公里以內。國際衝浪協會因此給出建議,秘魯奇卡馬鎮海域是值得保護的海岸線,且每年都有5個月時間處於最佳衝浪狀態。
隨著南美衝浪活動的火熱,越來越多衝浪愛好者湧入奇卡馬鎮海域遊玩,小鎮也因此成為秘魯最有潛力的國際遊客接待中心,每年接待遊客量都在近百萬人次,其中不乏一住就是半個月的高端遊客。
遊客來的多也代表所需遊覽設施、交通等硬體需求也在增加,同樣,環境污染的壓力也隨之出現。在過去20年中,小鎮自駕游車輛約保持在一年11-13萬輛之間(多數來自泛美公路網),其中多數是隨處丟棄排泄物與垃圾的房車與篷車,屬於高污染高排放車型。
不僅如此,大量高層建築的出現也極大影響了海灘的風力與風勢走向,其中新建的7家酒店以及2個大型商場的層高都超過了60米。遊客多了收入高了,但海浪卻出現了高度降低、長度縮小等現象,遊客量雖然暫時沒有降低,但高端遊客卻紛紛前往其他衝浪場。
為此,秘魯旅遊局向政府申請保護法將奇卡馬小鎮列為自然保護區,同時禁止在海岸線1公里內修建任何建築與開發項目,10公里內禁止超過50米高層建築。更奇葩的是,秘魯政府不僅全部批准,還額外增加了一條「每日最多千人下海」的限流令。
在秘魯政府的初期規劃里,第一步保護30公里長海岸線的5個保護區,最終將覆蓋500公裏海岸線的130個保護區,保護區的最終目的是為了保護海浪不受人為影響而減弱或消失。自此,奇卡馬小鎮成為全球第一個受官方保護的衝浪點,全球僅此一家。
在那個「開發至上」的年代,當地很多人對秘魯政府的做法很是不解,但隨著美國加州馬利布海岸和澳大利亞昆士蘭基拉衝浪點的沒落,只有奇卡馬的衝浪者沒有減少,每年衝浪活動和比賽反而在增多。如今看來,這種奇葩的保護是很有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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