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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系狗繩!武漢9歲男童上學途中遭惡犬撲咬 傷及40餘處

4月26日,湖北省武漢市經濟開發區(漢南區)的碧桂園小區一起發生惡犬傷童事件,男童被嚴重撕咬。紅星新聞記者了解到,目前男童正在接受救治,涉事的兩隻羅納威犬已被當地警方控制,犬主正接受調查。

男童上學途中遭惡犬撲咬

26日清晨,不足9歲的男童齊某正騎車單車上學,其就讀小學就在小區內。齊某騎車穿過小區時,有兩隻遊盪在小區內的黑狗將其撲倒在地並進行撕咬。

事發現場,圖據網路

事故發生後,一名路過的保潔阿姨用掃把將狗打跑,另一名好心男子將男孩抱上車送往醫院進行救治。

一則視頻顯示,救助男童的男子稱,事發時那兩隻羅納威表現兇猛,他無從下手救助,只能駕車緩緩逼近這兩條羅納威,以恫嚇將其逼退。

據FCI犬種標準,羅納威在早年常用作牧羊犬或驅趕犬,現廣泛應用於服務犬,軍犬/警犬及工作犬,若存在有攻擊性、過度多疑過度緊張等特質,則明確屬於失格缺陷。在FCI標準中,羅納威整體外形屬於中等至偏大,但根據中國現行的養犬相關規定,羅納威則明確屬於大型犬和烈性犬,部分城市的部分地區不允許飼養。

漢南碧桂園小區業主在接受武漢晚報採訪時說,該小區狗患一直較嚴重,因為不少狗主人遛狗時,不給狗繫上繩子,任狗在小區內四處溜達。

紅圈處為涉事的羅納威犬,圖據網路

4月30日,江漢區新華街辦事處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告訴紅星新聞,男童全身傷四十餘處、左臂和會陰處受傷嚴重的情況屬實,現已轉院至協和醫院。另外,網傳該名男童外生殖器被狗咬掉,該名工作人員闢謠稱,實際情況沒有那麼嚴重,但孩子需接受進一步治療。

涉事犬只未辦狗證,狗主人非法養犬

事發後,當地公安機關及時趕到現場,肇事犬當場被公安機關控制帶離,依法留置送檢。據網傳視頻,是一名粉衣女子將羅納威牽至警車處,不少網民誤認為該女子為狗主人,武漢市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工作人員告訴紅星新聞,網傳女性實際為犬主妹妹,這兩隻羅納威原本養在別處,這次犬主只是將其寄養在此處。

針對4月26日男童在小區內遭兩大型犬撕咬受傷一事,4月26日晚,武漢經開區工委(漢南區委)宣傳部官方微信「武漢開發區」發布通報稱,肇事犬只當場被公安機關控制帶離,依法留置送檢。肇事犬只系碧桂園小區業主王某某(男,48歲)飼養,王某某已被傳喚至公安機關依法接受調查處理。

微信截圖

該通報還稱,該區將按照全市文明規範養犬的統一部署,組織物業和社區對居民養犬情況進行全面清理,加大宣傳力度,勸導養犬人文明規範養犬,為犬只掛犬牌、束犬鏈、戴嘴套,對違法違規養犬行為將嚴格依法查處。

4月30日,武漢市經濟開發區管委會一位工作人員說:據調查,這兩隻羅納威犬並未獲得狗證(亦稱養犬許可證或養犬登記證),即狗主人王某的養狗行為屬非法行為。

該名工作人員還稱,因涉及未成年人隱私,事件更多細節不便透露,未來針對犬主及涉事犬只的處理將對社會進行公布。

武漢市公安局經濟開發區(漢南區)分局政治處負責人告訴紅星新聞,目前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已聯合警方、物業等多個部門,對該小區的養犬規範問題進行逐戶排查。

律師意見:違反《侵權責任法》

針對該起事件,武漢中和信律師事務所律師雷剛說,犬主王某首先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養狗傷人,那麼狗主人應承擔相應侵權責任,受害者可進行民事訴訟或私下調解。另一方面,若是狗傷人的時候,狗主人就在現場且未及時制止,則屬於情節相當嚴重,可根據受害者受傷情況予以追究「故意傷害罪」。

紅星新聞記者 嚴雨程 實習生 仝詩蝶

編輯 龔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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