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 新聞 > 北京電動自行車新規運行,違規車主最高罰1000元

北京電動自行車新規運行,違規車主最高罰1000元

據北京交警,5月1日起,北京公安交管部門重點對本市未懸掛號牌或臨時標識,以及偽造、變造號牌、臨時標識,逆行、闖燈越線、載人載物等電動自行車突出違法行為開展集中整治。其中,未申領臨時標識電動自行車上道路行駛者,將面臨1000元罰款的處罰。根據《北京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規定,電動自行車需經登記並取得電動自行車行駛證及號牌方可上道路行駛。

另據《北京青年報》,5月1日,西城交通支隊民警在宣武門路口開展整治活動,在近一個小時的集中執法過程中,查獲已登記但未懸掛號牌的電動車十餘輛。

新的電動車國標已於今年4月正式施行。《國標》要求,電動車最高時速不得超過25km,整車質量(含電池)不得超過55kg,最大電機功率400W,蓄電池最高標準電壓47伏,並且保留腳踏功能。

新國標的施行讓不少電動車專賣店加速了產品淘汰進程。位於東五環的一家電動自行車專賣店的工作人員表示,現在可賣的品種比較少,不合規車輛已經不讓賣了。「像是之前很受歡迎的輕騎摩托,現在已經不賣了。」

為了方便廣大市民,《北京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為已經購買但未在北京電動自行車產品目錄內的電動自行車設定了3年過渡期,相關車輛在過渡期內上道路行駛,應當懸掛臨時標識。2019年5月1日後,交管部門不再發放臨時標識,並對未申領臨時標識上道路行駛的電動自行車實施處罰。

外賣騎手是電動車產品的主要用戶群之一。據記者觀察,有部分騎手已經申領了臨時標識(車牌)。一位沒有車牌的騎手對界面新聞表示,「沒牌子上不了路,只能躲著警察走,逮到了只能認倒霉了。」

也有沒申領到牌照的外賣騎手表示,「計劃做個假牌照,比真的還真。」不過據北京交警,使用偽造、變造或者其他電動自行車行駛證、號牌、臨時標識者,對行駛證、號牌、臨時標識予以收繳,對駕駛人處1000元罰款;駕駛人接受處理後,交管部門將及時發還先予扣留的電動自行車。

自去年11月以來,北京市交管部門已經發放了214萬個超標電動車臨時標識,另有超過29萬個網上預約尚未領取。


喜歡這篇文章嗎?立刻分享出去讓更多人知道吧!

本站內容充實豐富,博大精深,小編精選每日熱門資訊,隨時更新,點擊「搶先收到最新資訊」瀏覽吧!


請您繼續閱讀更多來自 界面新聞 的精彩文章:

綠地擬為中民外灘提供300億元擔保額度
教育需求日趨多元,「大牌」牛津也開始為中國市場定製專有內容

TAG:界面新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