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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交通系與研究系的論戰——「五四」運動焦點人物漫談

曹汝霖、陸宗輿、章宗祥三人的賣國罪名,究竟是如何形成的?

「五四」前關於「賣國賊」一說,最初是落在研究系領袖梁啟超的頭上。實因巴黎和會全權代表、國民黨人王正廷誤解梁氏發電攻擊而生成。國民黨與研究系素有舊怨,外界傳說梁啟超赴法是想接替陸徵祥擔任中國出席巴黎和會首席全權代表,而王正廷正有頂替陸徵祥任全權代表的願望,故而他唯恐此設想破滅,便向國內國民黨控制的《民國日報》(邵力子主筆)頻頻發電,以梁啟超任財政總長時與日人多方密切接觸,擬行貸款為線索,並以梁對中日關係的和緩態度與國人強烈要求青島回歸的情緒截然相反為由,揭示梁氏有賣國傾向。

1919年4月2日,《民國日報》頭條指斥梁氏系「賣國賊」。事發,北京政府外交部及蔡元培、王寵惠、顧維鈞、蔣百里、張君勱等眾多名流,全力為梁聲辯,而梁氏堅決主張廢除中日密約之言辭,也頻顯報端,加之他不斷自辯其誣,其賣國謠言,遂漸止息。

隨後,梁啟超、林長民等研究系要人,強勁地將聲討的筆端直指西原借款及《山東問題換文》經手人,即將巴黎和會外交失敗原因,歸罪於親日派首領、新交通系曹汝霖、陸宗輿、章宗祥三人。於是,「賣國賊」的名頭,由梁始向曹、陸、章轉化。基於參與西原借款的事實,加之無人出面為這三位親日派辯誣及媒體連篇累牘的負面報道,曹、陸、章的「賣國賊」罪名,塵埃落定;火燒趙家樓、痛打章公使,既成事實。

「五四」過後,學潮漸息,但及至6曰3日,竟然再起,且勢頭更猛。《曹汝霖一生之回憶》記:「有友來告,學潮又起,更有背景,似有組織。有名人在街頭演說,大罵你為親日派,說你簽了二十一條還不夠,將來還要簽中日合併條約。他說可能會遭殺,竟抬一棺木在側,說要跟你拚命斗到底,學生也都說要跟你拚命。」

此「演說者」,即研究系重要人物、前司法總長林長民。此前的4月里,林長民曾在《晨報》連發文章,抨擊曹汝霖新交通系以中日密約向日方借款。5月2日,林氏在《晨報》刊文,疾呼「山東亡矣」,從而引發「五四」運動。6月初,他開始在街頭髮表演講,「六三」運動隨後爆發,波及全國。一周後,曹、陸、章三人遭免職。

對此,台灣史學家唐啟華在《巴黎和會與中國外交》書中指出:「林長民主張利用英美倡議,打破日本獨吞滿蒙與山東路權的策略。」「以梁啟超、林長民為首的研究系,將山東交涉失敗責任,盡歸經手西原借款及《山東問題換文》之曹、陸、章,旨在打擊政敵——新交通系,其結果,坐實了這三位親日派分子的賣國罪名。」

梁啟超玉照,文懷沙、馮其庸提拔

1.日置益,日本國新任駐華公使;2.楊士琦,政事堂左丞;3.朱啟鈐,內務部總長;4.周自齊,財政部總長;5.梁士詒,稅務處督辦兼任內國公債局總理;6.汪大燮,參政院副議長;7.章宗祥,司法部總長;8.曹汝霖,外交部次長;9.李士偉,財政部顧問兼參政院參政;10.林長民,參政院秘書長;11.江庸,司法部次長。

章宗祥、梁啟超等與澀澤榮一等日人合影。1.熊希齡,2.梁啟超,,3.汪大燮,4.澀澤榮一,5.章宗祥,,6.朱啟鈐,7.梁士詒,8.湯覺頓,9.小田切萬壽之助,10.李盛鐸,11.曹汝霖,12.葉恭綽,13.周家彥,14.陳介,15.王治昌,16.權量,17.孫多森,18.馬越恭平,19.明石照男,20.尾高次郎,21.澀澤武之助,22.高尾亨,23.水野辛吉,24.下瀨謙太郎,25.宗方小太郎。1914年4月,北京。

從左至右:章宗祥、汪榮寶、曹汝霖、陸宗輿。

曹汝霖「首席賣國賊」的成因

曹汝霖墮為「賊首」,主要緣於他在任北京政府交通總長兼財政總長期間,即在1918年前後,曾全力主持並簽訂以國有資產作抵押的數筆「西原借款」。

西原借款,由日本政府高級顧問西原龜三牽線,北京政府分別以有線電信、吉黑兩省國有森林及高徐、順濟鐵路等作抵押,與中華匯業銀行簽訂(北京政府僅與匯業銀行接洽,匯業銀行系中日合辦),最終由日本興業等三銀行實際履行(代表日本寺內內閣)的幾項借款。

西原借款,並非城下之盟,而是段內閣在對德宣戰後,以參戰為名,由曹汝霖等出面主動簽訂,日本寺內內閣也看好段祺瑞,故而,一拍即合。

西原龜三在自傳《夢的七十餘年》中不無得意地講:「中國財政部的汽車供我使用,給予我免費招待。」「曹總長是中國屈指的知日派,我和他數度交談,意氣相投,終達成兩千萬日元電信借款協議。」「在曹邸,由中國政府與中華匯業銀行雙方簽字。隨即,曹設盛宴招待」(按,由陸宗輿代表中華匯業銀行與中方簽字,然後轉由日本三銀行供款)。

對西原借款,曹汝霖則在《民初外交回憶錄》文中為自己辯解:「余向合肥(段祺瑞)請辭財長職,他再三挽留,不得已又向日本商借貸款。」「東海(徐世昌)需款更巨,財部無法支付,乃與日本續借兩千萬日元。日要求以德國已喪失之高(密)徐(州)、順(邢台)濟(南)鐵路作抵押,東海(徐世昌)急於用款,命余速辦。」

無論如何,以國有資產作抵押的西原借款畢竟是在曹汝霖兼任財長的十個月內,為取悅上峰,經其本人屢屢主持、商談而秘密達成(借款中諸多文件簽字即在趙家樓曹府由曹氏本人親筆簽訂)。在談判中,曹氏還曾致電駐日公使章宗祥,要求「儘力促成政費四千萬日元的政治借款」「東海(徐世昌)擬續商前議未定兩千萬日元之借款。」

另外,曹汝霖早年因參與簽訂「二十一條」及帝制,名聲固然不佳,而今,作為親日派首領,他又主持、簽訂以國有資產作抵押的西原借款,實屬「故伎重演,難脫干係」。

鑒於此,這位親日派頭號人物,責無旁貸地成為了「首席賣國賊」。

曹汝霖與章宗祥合影,1938年,北京

轉貸合同令陸宗輿走向深淵

陸宗輿是著名的親日派「四大金剛」之一,但成為「國賊」的主因,應為他曾以中華匯業銀行總裁身份,與北京政府簽署了中方以吉黑兩省金礦、森林以及以有線電信作抵押的轉貸合同。正如他在所撰《五十自述記》文中嘆曰:「所謂賣國頭銜,實坏於吉黑之林礦借款。」

以吉黑兩省金礦、森林作抵押的三千萬日元合同,系農商總長田文烈、交通兼財政總長曹汝霖代表北京政府,於1918年8月2日同中日合辦的中華匯業銀行簽約。匯業方簽字者,為其總裁陸宗輿、常務理事柿內常次郎。此合同由日本政府承認,授意中華匯業銀行出面與北京政府簽訂,款項則由日本興業等三家銀行通過匯業銀行轉貸。

陸宗輿以中華匯業銀行總裁身份簽署的另一筆貸款,即此前所簽以有線電信為抵押的兩千萬日元借款,同具賣國色彩。

陸宗輿對自己在此等借款合同上簽字,認為實屬不得已而為之。他曾在《五十自述記》中為自己辯誣如此尋找理由:當年自己身為中華匯業銀行總裁,曹汝霖為財政總長,曹以「手頭孔急」,擬請匯業銀行代轉日人借款,陸不肯照允,兩人曾生爭執。

陸宗輿雖明知自己的過錯難以洗刷掉,但在《五十自述記》文中,仍詳述被「逼迫」之情景:「一日(按,1918年8月2日),輿為合肥(段祺瑞)所招,謂如無大借款以撐此局面,則將生絕大波瀾,除非將借款令匯業代轉,以期速得款項救急。合肥語甚沉痛,在旁的田煥亭(農商總長田文烈)、徐又錚(陸軍部次長徐樹錚)及段、吳諸公(段,陸軍總長段芝貴;吳,段祺瑞內弟吳光新)同聲相勸,輿以義不容辭,而允為即簽。」陸氏在此強調,段祺瑞特言:「若不簽字,無異與當局同人相仇視」。

至此,陸宗輿已意識到:簽字與否,均屬引火燒身,最終他還是選擇了「簽」。對此,西原龜三筆談:「陸害怕被視為賣國賊,戰戰兢兢地簽了名。」1918年9月23日《民國日報》遂刊文一則《陸宗輿經手大賣國》,陸氏厄運,自此降臨。

從右至左:章宗祥、陸宗輿、周啟濂

「欣然同意」使章宗祥惡名遠揚

章宗祥成為賣國賊的罪狀之一,1918年3月25日,按段祺瑞旨意,與日本外相本野對將簽訂的《中日共同防敵軍事協定》在東京換文(按外交慣例,無換文,不能成約)。

此軍事密約表面上平等,但因所謂「防戰區域」在中國境內,從而給予日軍「了解與控制中國軍隊」、「駐軍合法」、「過境合法」的行動權力,使得日本出兵北滿合理合法。對日兵將「越我國境、代我國防」之企圖,邵飄萍在所撰《國防交涉之真情》(載1918年8月24日上海《申報》)中報道:「聞訊,國民群情激奮,奔走呼號。」

罪狀之二,1918年9月25日,經章宗祥之手答覆交換照會而成《山東問題換文》。該密約計七條,日方雖承諾膠濟鐵路交換中方管理,但規定「巡警所內,應聘用日本人」等項。對此,章宗祥在該換文尾部題字:「中國政府,對於日本政府右列之提議,欣然同意。」此「欣然同意」,致使不知情的中國全權代表在巴黎和會上尷尬不已,也系章氏日後成為「賣國賊」之口實。

罪狀之三,1918年9月28日,章宗祥代表中國政府在東京與日本興業銀行副總裁小野簽訂高徐、順濟鐵路抵押借款協議和換文。

對東京簽約與換文之舉,章宗祥在《東京之三年》中認為,他簽署「欣然同意」是針對《山東問題換文》中「日本要撤退在山東的駐軍,將鐵路沿線交給中國民政署管理」而言,即並非「欣然同意巡警所內,應聘用日本人」及「欣然同意把濟順、高徐這兩條鐵路路權交給日本」。此話,或為借口。

章宗祥平素尤為注重「與人為善」,是著名的「好好先生」。日人勝田著文《菊之分根》曾言及在外事工作中「章君不弄手段」。由此可知,章氏太過於謙和,以致做事不堅持原則。此柔順性情及其駐日公使這一特殊身份加之是著名的親日派「四大金剛」之一,或為釀成其悲劇的主因。

此照,陸徵祥1918年12月赴法參加巴黎和會途徑日本時,與駐日公使館全體人員合影。1.陸徵祥,外交總長,出席巴黎和會中國代表團首席全權代表;2.章宗祥,駐日公使;3.江庸,日本留學生總監;4.劉崇傑,國務院參事;5.嚴鶴齡,外交部參事、出席巴黎和會中國代表團專門委員;6.王鴻年,駐日公使館一等秘書;7.朱紹濂,駐日公使館二等秘書;8.郭東泉,駐日公使館三等秘書。

此照,1916年夏初攝於北京中央公園。1.日置益,將離任的日本駐華公使;2.小幡酉吉,日駐華公使館參贊;3.章宗祥,新任駐日公使;4.曹汝霖,交通部總長;5.陸宗輿,卸任的駐日公使;6.權量,交通部署理次長;7.小村俊三郎,日駐華公使館翻譯官。

上圖合影,攝於1917年2月,東京麹町區永田町,中華民國駐日本國公使館。1.章宗祥,駐日公使;2.陸宗輿,交通銀行股東會會長、前駐日公使;3.胡礽泰,駐長崎領事(7月歸國任交通部航政司司長);4.王鴻年,駐日公使館一等秘書;5.朱紹濂,駐日公使館三等秘書;6.周啟濂,駐日公使館二等秘書;7.章鴻賓,駐日公使館館員;8.郭東泉,駐日公使館館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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