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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清朝廷真窩囊,本可不花分毫要回遼東半島,非要多花三千萬銀兩

1895年4月17日我國簽下了一個不平等條約《馬關條約》,條約規定中國要割讓遼東半島、台灣島及其附屬島嶼、澎湖列島給日本,而且還要賠款2億兩白銀,增開沙市、杭州、蘇州、重慶為商埠,允許日本在我國通商口岸投資開辦工廠。從條約中,我們可以看出日本的野心是如此之大,《馬關條約》的簽訂使得中國民族面臨空前嚴重的危機,半殖民地化程度被大大加重。

簽訂了《馬關條約》之前,李鴻章把該條約告知了西方列強。英美兩國對此不聞不問,無動於衷,然而法、俄、德三國卻對此反應強烈,堅決反對此條約。原來法、俄、德三國早就想要在中國佔領一席之地,以此發展自己國家的經濟軍事等,而現在自己到嘴的鴨子卻被日本截胡了,心裡自然是很不舒服。

於是,在簽訂《馬關條約》當天,法、俄、德三國表達了要聯合干涉的動機,並在4月23日正式向日本發出了外交照會。在外交照會上,這三國的主要目的就是逼迫日本放棄遼東半島。日本當時自然是惹不起這三個西方列強國家,因此不敢一口回絕他們,畢竟自己也沒有這個能耐和這三國開戰。然而日本外交反應靈活,他們表示願意退步,但是中國這一塊大肥肉,他們也是要吃定了的。

日本答應了法、俄、德放棄佔有遼東半島,但是清政府需要上交贖金1億兩白銀(後來降低為3000萬兩白銀)。在這個形勢之下,中國的地位其實是十分有利的,中國大可不必支付3000萬兩白銀,如果處理的好的話,那麼台灣也有可能不會被割讓。因此李鴻藻和翁同龢等人主張暫緩簽訂《馬關條約》,並表示兵力達不到的地方,不能割讓。

於是朝廷催促法俄德三國繼續干涉此事,然而還沒有等到回復,天津就發生了海嘯。一直主張早日簽訂條約的軍機大臣孫毓汶便以此為由,催促光緒帝趕緊簽訂條約。儘管後來有好幾次轉機可以修改條約,但是都被無能的軍機處或者其他迂腐的大臣干預了,最後清政府一次又一次失去了修改條約的機會,不得不白白花費3000萬兩白銀來贖回遼東半島,而其他島嶼,則按照《馬關條約》的相關規定,全部都被日本佔領了,實在痛心無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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