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不要對「買短乘長」加收票款,決定權放給了乘務員,他們還會被「氣哭」嗎?
剛剛過去的「五一」小長假,發生在列車上的事件頻頻成為「熱搜」。先是5月1日,5022次(青島至曹縣)和K8372次(江山至淮北)列車因部分旅客「買短補長」致列車超員,出現提前買好車票的旅客無法上車的情況;再是5月3日,由北京西開往漢口的G521次高鐵列車上,一名女乘客拒絕查票,與乘務員發生衝突,最終乘務員被氣哭。
輿情發酵後,鐵路部門都及時進行了回應。針對前者,昨天,中國鐵路總公司致歉,並表示「會同有關部門加強旅客的誠信乘車系統建設管理」;對於後者,武漢鐵路局集團有限公司昨天回應稱,乘務員已與乘客和解,最終處理要待調取車內監控視頻進行分析後,再行決定。
事實上,無論是「乘務員被氣哭」,還是「有票上不了火車」此前都有先例。上月底,京廣高鐵赤壁北站由於強降雨導致設備故障,造成部分列車不同程度晚點。在由北京西開往邵陽G533次高鐵列車上,個別乘客因晚點多時情緒激動,圍堵在列車長室門口追問解決方案,列車長同樣被氣哭;去年10月7日,菏澤站幾十名購買Z72次車票前往北京的旅客,因列車滿員被告知有票也上不了車。
類似事件一而再再而三發生,而鐵路部門的應對,依然在簡單的「致歉」層面原地踏步。此番引發熱議,背後恰恰是輿論對於問題久拖不決的不滿,以及對自身的擔憂與焦慮——畢竟,每個人都有乘坐火車的需求,如果問題得不到徹底解決,「守規則者吃虧」「乘客擾亂車廂秩序」等未解現象,未來就有可能發生自己身邊。
去年,列車上頻現的「霸座」「扒門」等不文明行為引發熱議後,鐵路部門與鐵路公安部門有針對性的跟進了相應規則,算是起到了一定的遏阻作用。而當前問題的解決之道,同樣也需要相應規則的及時跟進與確立。這一規則,需要明確定義「該做什麼,不該做什麼」,在不讓遵守規則者吃虧的同時,讓不守規則者付出代價,受到懲戒。另外,也要讓規則維護者在面對不守規則者時,除了「規勸」以外,還有更多的選擇。
多起列車乘務員「被氣哭」的背後,雖然存在乘客不文明行為或者設備故障等客觀因素,但鐵路方面自身的應急處置不當,也是一大原因。以高鐵延誤為例,車上乘客的非理性行為,有些是個人素質問題,有些則屬於非常態下情有可原的應激反應。而面對不時出現的高鐵延誤現象,鐵路部門應急機制,特別是針對乘客本身的應急服務機制卻改觀甚少。延誤發生後,列車斷電,空調停止運轉,車門無法打開,車廂內氣溫驟升如同「悶罐車」,多數人不堪悶熱,似乎已經成為「常態」;延誤期間,車上旅客也都處於「信息黑洞」狀態,對於故障原因以及應急處理辦法都不得而知。這些,都會加劇乘客同鐵路方的對抗心態。
上月的G533次高鐵延誤事件中,列車長有一個說法很是耐人尋味:「鐵路系統就是這個樣子,只能逐級反映。」既然要逐級反映,那麼換個角度說,鐵路部門就不能把壓力全部下沉到車廂中,推到乘務員身上。面對突發事件,乘務員應該如何進行應急處置,需要鐵路部門制定明確的規則,並跟進相應的應急處置培訓。有一定程度的指導、保障甚至「賦權」,乘務員在面臨突發事件時才會更加從容,更為有理有節。
「買短補長」問題,同樣需要在深層制度上著手解決。今天下午,鐵路部門下發「買短補長」臨時辦法:如果列車超員而乘客拒不下車,將變成無票乘車的狀態,需加收50%的票款。而如果未超過列車承載界限,則正常補票,視為有票乘客。而是否需加收50%的票款,由當時的列車工作人員判定。可以預見的是,列車工作人員關於是否加收50%票款的「自由裁量權」,接下來可能會遭遇部分不文明乘客的不理解甚至抵抗,「被氣哭」的乘務員可能也會出現。到時候怎麼辦?顯然,臨時辦法的出爐,應該是解決問題的一個起點,而不是重點。進一步的、審慎細緻考慮周全的規則制訂,應該從現在就開始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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