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賣貨?我覺得很扯蛋!
如果你有留意最近的電梯廣告,你會看到一個不太讓人舒服的卡姿蘭廣告。畫面是一個男性網紅直播塗唇膏的視頻。
我並不是反感這個男的,而是這種形式的廣告投放在電梯間,讓人不舒服。
這個人是誰?
曾經的淘寶直播達人,創造5分鐘賣出15000支唇膏的記錄。
當然,是因為他有上千萬的粉絲。哪怕這麼多粉絲,我卻是在電梯間廣告才第一次看到這個人,才去了解了一下。
關於直播賣貨,無論是AB還是柳岩或者是范BB,都曾經創造出驚人的記錄。
隨著這些記錄一個個地誕生,行業就會有一個猜想:直播賣貨,是否會成為電商主流?
今天就有朋友問了我這個問題。
結論就是不可能成為主流。
基本上可以總結為幾點
第一,稀缺。
可以帶動賣貨的主體稀缺,雖然網紅千千萬,但是能讓粉絲從口袋掏出人民幣的,十分稀缺,基本上每一個都是改行業的頂峰那個人,因為又足夠的知名度和權威性,才可能建立信任。
普通的人稍有點人氣,是不足以讓人用錢來投信任票的。
所以這個先天條件就決定著這個模式的非普遍性。
如果你們公司像走這條路線,那麼就去打造一個德智體全方面優秀的網紅出來。
但是,這個就很矛盾了,如果有這樣的員工,他們自己就單幹了,還需要授薪於公司?
那麼,除非把你老闆打造成網紅了,這樣的可能性就更低了。
第二,模式的笨重
購物的目的是什麼?
完成生活上所需求物的購買,那麼產生購物訴求的原始動機是生活上的需要,而不是因為有個人直播了購物,所以我就買。
那麼99%的購物肯定都是在需求產生的時候就已經完成了,剩下的本身需求就很少,而且,還要等你直播,時間上是很難去契合的。
說完需求的產生,說下購物體驗。
目前購物就幾種接受信息的方式,電視廣告,雜誌廣告,電梯廣告等,知道了這個東西,然後去商場實體體驗然後購買。
另一種是有需求,去電商平台搜索,然後查看信息,購買。
這些都是不受時間限制,不受查閱信息流限制的,而直播,首先我想了解的那個點,可能你一直不說,可能你已經說完了,我沒留意到,我不能讓你重複再說一次剛剛的吧?
所以信息上,它是有一個不可逆的時間流模式,這個非常不方便反覆查看商品信息的。
對比起圖文,這個方式就是反人類的。
你想一下,你是否在電視購物上買過東西?如果有,恭喜你,你已經成了中老年人了,畢竟這種方式就是在你看的時候,不斷生產不賣就吃大虧的錯覺,來不及反覆確認這個東西是否是你所需。
目前來說,圖文才是電商信息傳達的最高效,最受歡迎的方式。
只有線下銷售才是售貨員給你BiBiBi的,然後你就買買買了。
那麼為什麼線下不用圖文呢?
傻啊!線下你可以摸得到的產品,售貨員不過來BBB你也可以做出是否購買的判斷啊!
第三,時間已經佐證模式的不可行
今天要聊的是這個模式是否存在普遍操作性,所以無論有多少個網紅1分鐘賣多少貨的案例,都是個案。
2016年,可以說是直播元年,那時候百花齊放的直播平台,花椒,映客等一百幾十個出現,當時已經覺得未來就是屬於這些直播APP的天下的了。
結果沒2年,大家都沒聲音了。
當年那麼火,人人手機都有一兩個直播APP的大環境下,居然沒有一家成為直播賣貨的巨頭。
足以說明這個模式根本不可行。
關於從交互角度去思考問題,這裡給你推薦一篇去年寫的文章,教你從大局去看待問題。
《為什麼說羅永浩的全面屏不是未來?》
好了,今天的分享就到這裡。
PS:每次發群里的時候,總有一些同學說要加進來,你也不看看群名字叫啥,2個條件缺一不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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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告人的腦洞就像黑洞!
※這些插畫,不是一個普通設計師能做出來的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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