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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天皇退位為象徵性上皇,越南歷史上太上皇卻和兒子分享皇權

日本近期天皇更替,前天皇明仁退位,德仁繼位為新的日本天皇,而明仁則成為上皇。由於現代日本天皇只是象徵,所以天皇退位為上皇只是退位罷了,並不影響日本政壇。不過從歷史來看,歷史上東亞國家常常出現的太上皇,很多都是權利鬥爭的產物,許多太上皇也是為了平衡權利而退位,形成太上皇與皇帝共治的情況,越南歷史陳朝太上皇制度就是如此。

古代的中國對越南影響很大,越南北方更是直接被中原王朝統治一千多年。宋代交趾郡自立,當地土豪建立王朝。由於交趾郡自立之初制度荒蕪,中國制度直接被這些越南王朝直接使用,而後歷代越南王朝都模仿中國,可以說越南一直到1885年被法國殖民深受中國影響越南幾千年,越南各種制度都直接移植自中國,尤其是封建王朝的制度,今天我們要講的越南歷史上的太上皇現象的就是中國中原王朝對其影響而產生的一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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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天皇退位為象徵性上皇,越南歷史上太上皇卻和兒子分享皇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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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上皇

由於越南在中國郡縣時代浸染中華文化,使得越南自己交趾國自立後也接受了中國封建王朝的制度,而其中的太上皇概念和傳統就是其中之一,在越南後世太上皇制度上,越南封建王朝還根據越南特點,延伸出具有越南特色太上皇現象,其中最為典型的就是陳朝時期長期是太上皇和皇帝共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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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河內皇城

越南「太上皇」或「太上皇帝」自從李朝出現後,歷代陸陸續續出現。據越南官修正史《大越史記全書》載越南李朝至阮朝出現了19位太上皇,最早的一位太上皇是李朝神宗之父崇賢侯,神宗的伯父仁宗沒有皇子,當時神宗就被伯父為皇太子,李陽煥後繼位為李神宗,改元天順,即位次年就尊還在世的生父崇賢侯為太上皇,生母為皇太后,住在洞仁宮,越南這第一位太上皇后來去世,被李神宗尊奉為恭皇。李朝末年皇權旁落後李惠宗被權臣逼迫退位,立為只有7歲的女兒李佛金皇太女並禪位給李佛金,李惠宗成為太上皇。李朝時期太上皇與中國早期太上皇一樣,並不具備了皇帝的屬性,只是無權的象徵性人物。

李朝之後陳、胡則是太上皇制度的完備期,是越南歷史上太上皇出現最為集中的時期,也是太上皇最有權力的時期。陳太宗建立陳朝之初就有立親父為太上皇,多年後陳太宗為抵抗蒙古的入侵也陸續退位為太上皇,其後仁宗受聖宗禪,改元紹寶。英宗受仁宗禪,改元興隆。明宗受英宗禪,改元大慶。憲宗受明宗禪,改元開佑。皆以蠶歲受禪,中年遜位,一代傳為陳朝的家法。故而陳朝時期出現了陳太宗、聖宗、仁宗、英宗、明宗、藝宗和順宗等多位在世皇帝退位成為太上皇的現象,這一時期陳朝太上皇模仿南宋初期太上皇制度,皇帝在世必定退位居別宮,與皇帝一起處理朝政。

陳朝政府這種上皇掌權的制度是當皇帝傳位給新皇帝後,就自任上皇,繼續參予朝政。《大越史記全書》對此有詳細記載:

自夏禹傳子之後,父崩子繼,兄歿弟承,永為常法。陳氏家法,乃異於是,子既長,即使承正位,而父退居聖慈官,以上皇稱,同聽政,其實但傳大器,以定後事,備倉卒爾,事皆取決於上皇,嗣主無異於皇太子也。

日本天皇退位為象徵性上皇,越南歷史上太上皇卻和兒子分享皇權

越南古都河內文廟

陳朝這一上皇與皇帝共同掌權的初衷是源於陳朝建立之初陳氏兄弟共同掌權,當時年幼的陳太宗父親陳承和叔父陳守度的主導下受妻子李昭皇禪讓登基為帝,建立陳朝,陳太宗年幼並不懂朝政,因而立父親陳承為上皇,與叔叔陳守度輔政。在上皇去世後陳太祖才親政。陳朝建立之初這種上皇制度杜絕陳朝皇室內部傾軋、避免兵權旁落,有效的鞏固了陳氏統治地位。之後陳太宗主動退位成為太上皇,上皇理政這一制度後得到鞏固。當時陳太宗鞏固上皇制度其實也是受到時局的影響,陳朝初年,正值蒙元興起,蒙古大軍曾三次入侵陳朝,陳朝為了抵抗蒙古軍進而太上皇制度,太上皇和皇帝及陳朝宗室擁兵以拒蒙元軍。

陳朝時期太上皇為表示與皇帝不同,大多退位後移居故鄉天長府即墨鄉。最初陳太宗返回故鄉即墨行宮居住,改即墨鄉為天長府,即墨行宮為重光宮,同時又建造重華宮,以供皇帝來朝居住。從此後,歷代陳朝太上皇帝都住在天長府重光宮。

陳朝時期太上皇正式稱為太上皇帝,如陳太宗退位後的尊號是顯堯聖壽太上皇帝,而非之前是太上皇或者上皇。陳朝時期太上皇擁有與皇帝一樣類似的權利,如封爵及傳到政令等。這主要是因為陳朝的太上皇名義上是退位,但是實際上掌握著政權,皇帝並不是陳朝的最終決策者,反倒是太上皇才是真的的決策者。

對此當時陳朝人在《南翁夢錄》一書就曾有記載陳朝皇帝其實類似世子,太上皇才是真正的國王。


陳家舊例,有子既長,即使承正位,而父退居北宮,以王父尊稱而同聽政令,其實但傳名器,以定後事,備倉促爾。事皆取決於父,嗣王無異於世子也。

越南《大越史記全書》也曾道出陳朝太上皇擁有實權:


帝雖有天資之美,然以弱齡嗣位,國政皆出於上皇。

當時太上皇不光擁有皇帝權利,甚至還能限制皇帝的權利,如《大越史記全書》就曾記載太上皇干涉皇帝任命翰林學士:


有鄧龍者,帝之近臣。文學優瞻,爵至下品,嘗預銓注,帝欲以為翰林學士,上皇止之。

除了官員的任命皇帝需要得到太上皇首肯,甚至陳朝時期太上皇還可以左右帝王的廢了。如陳仁宗成為太上皇之後,深感陳英宗好玩打算廢除他,《大越史記全書》對此有詳細記載:


興隆七年,上皇自天長府回京師,朝官皆不知之。帝飲菖蒲酒劇醉。上皇徐行,遍觀宮殿,自辰至巳,官人進膳,顧視不見帝。怪問官家而在,宮人自內促起,帝不覺。上皇大怒,及還天長,詔百官,明日俱至天長府點集,違者論罪。未時帝始醒。宮人以聞,帝大懼。

當時英宗害怕趕快到太上皇居住的天長府請罪,而太上皇則表示:「朕有別子,亦可嗣位,朕在爾尚如此,況後日乎。」要求英宗規規矩矩理政,不然隨時可以有皇子取代。

陳朝末年,陳廢帝就曾因為得罪太上皇陳藝宗的寵臣胡季犛就被廢除,《大越史記全書》對此有記載:


(廢帝昌符十二年)十二月六日,上皇假幸安生,令殿後扈衛,尋令祗侯內人召帝謀國事。帝未膳而行,侍候惟二人而已。既至,宣內詔曰:「昨者睿宗南巡不返,用嫡為嗣,古之道也。然官家踐位以來,童心益甚,秉德不常,親暱群小,聽黎亞夫、黎與議譖誣功臣,扇搖社稷,可降為靈德大王。然國家不可以無主,神器不可以久虛,可奉迎昭定入繼大統,布告中外,咸使聞知。」

對於陳朝太上皇廢立皇帝,後世越南史家吳士連就曾說「其立也由上皇,其廢也由上皇」。

這可以看出,當時太上皇權利實際大於皇帝,朝廷最終的決定是太上皇而非身為帝王的皇帝。

日本天皇退位為象徵性上皇,越南歷史上太上皇卻和兒子分享皇權

河內皇城

對於這種太上皇權利高於皇帝的事實,陳朝大臣對此也都是認可的,如陳聖宗太上皇時與陳仁宗一起抵抗蒙元軍,當時越軍在白藤江之戰中勝利,越軍將領戰後俘獲元軍統帥烏馬兒以及昔戾基玉,獻之於上皇陳聖宗,而非當時的皇帝陳仁宗。陳朝末年權臣胡季犛討好太上皇陳藝宗,最終手握大權,這都是因為當時太上皇擁有至高的權威。

終陳一朝,這種常態化和制度化太上皇現象對越南歷史的發展產生了深遠的影響。兩帝存在共同理政,最終確保陳朝江山穩固。

陳朝上皇制度對後世越南王朝也有莫大的影響,如篡位的胡朝及莫朝為了政權穩定,也模仿陳朝時期太上皇制度,建立太上皇和皇帝共治的制度。甚至在黎中興朝時期,把持朝政的鄭主也出現了獨特的太上王制度,直接影響了越南的歷史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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