溥儀的400萬兩贍養費,算不算多?夠武裝一支軍隊嗎?
大清的正式滅亡,是在一紙協議上完成的。當年袁世凱為儘快促成「改朝換代」,承諾給清宮每年400萬兩的白銀,而且允許皇室後代繼續生活在紫禁城中。那這400萬兩的銀子在當時的購買力有多少?算多嗎?袁世凱難道不怕清朝遺老拿這筆錢來組建軍隊,復興清朝嗎?
其實這完全不用擔心,400萬兩白銀確實不是一個小數目,但拿來打仗實在太少了。首先這400萬兩的數目有多大,它比清朝溥儀當政時期一個省份的稅收還要多,當時協議中寫的是,這筆錢不是溥儀的私有財產,而是用來維持整個皇宮吃喝開銷的錢,還包括皇陵的維護費用。其次,軍費可不是一項小開支,那時北洋軍閥當政,軍餉都是千萬起價,在那個到處都是戰火的年代,上億也不是什麼稀奇事。
而且,協議是協議,能否足額發放還要看軍閥們的心情。其實那時軍閥之間,也是面和心不和,中央沒有一個強有力的中樞,國內經濟也陷入僵局。為整頓瀕臨崩潰的經濟,軍閥政府將市場上流通的貨幣換成了銀元,這400萬兩的白銀也要進行兌換,但這一兌換下來,這筆贍養費直接縮水了三分之一。後來,溥儀被趕出宮,這筆費用又砍到了50萬元。
不僅如此,那時宮中的貪污還十分嚴重。有一次,溥儀令內務府拿來賬本,一向對錢沒什麼概念的他,看到那些數字後還是驚了。慈禧向來奢侈,但她在世時內務府的開支不過70萬兩,溥儀退位閑置在宮中,開支竟然高達260多萬兩,無疑,這是內務府官員中飽私囊貪污的結果。
那時大清亡了,皇帝雖然還住在宮中,但伺候的宮女太監都竊竊私語,想要為自己以後的生活添點保障,因此,那時候這些人從宮裡順走的珍貴器物,不在少數。
雖然這400萬兩最後落在溥儀身上的並不多,但溥儀真正算得上是民國首富,為什麼?因為他還有宮中一大堆的金銀珠寶。當年在簽訂協議時,因為時間倉促,新政府沒有規定這些歸誰所有,也沒有進行法律上的分割處理。所以,這些東西還是溥儀的。溥儀中間託人變賣過其中的一些,在去往東北時,也帶走了不少,但這只是九牛一毛。


※此人曾是秦朝奴隸,相士說他受刑後即可稱王,結果被項羽劉邦封王
※朱元璋患難之交,胡惟庸三次勸他謀反都不從,最後卻被滿門抄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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