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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讀完了就忘,那麼讀書的意義是什麼?

書讀完了就忘,那麼讀書的意義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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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2月份,我終於下定決心,要從死宅的生活里走出來,於是通過豆瓣搜索,參加了人生中第一次讀書會。

記得那天陰沉沉的,還未脫去冬日的寒冷。我懷著朝聖般的心情,跑到了閱開心書店。當時讀的是作家殘雪的一個短篇小說——《情侶手記》,讀完之後一頭霧水,不知道裡面寫了些什麼。聽了領讀人姚老師和其他參與者的一些發言和討論,勉強懂了一些。

回去之後,又斷斷續續地讀了殘雪的一部分作品,感覺仍然是難以讀下去,於是就放棄。

坦白來講,我不喜歡她的小說,這種不喜歡,最大的原因是真的讀不懂,還有是因為我不喜歡她那種外放的、狂妄的態度。

人類的精神世界雖然繁複,但大多數人心中的真善美和假醜惡都類似。太神秘的東西值得懷疑。偉大的藝術,連最普通的大眾也可以被震撼到。有時候用力過猛,反倒成了故弄玄虛。我看過一些公認的偉大作品,比如說《戰爭與和平》、《追憶似水年華》、《包法利夫人》等等,可以說是部部經典,但看了殘雪的小說,我只感覺是在自己腦子裡塞了一團亂麻。如果她真在靈魂深處找到了一點東西,那就應該老老實實講清楚。讓我說她偉大也可以,但得讓我服。

殘雪的寫作只是特別,但我不服,她這樣「只在小圈子打轉轉」的寫作就是偉大的「靈魂寫作」。如果真是,那也只能是她自己的靈魂。所以我認為,她的文字最多也只是一部分人的獨語,不能代表全人類。

書讀完了就忘,那麼讀書的意義是什麼?

王小波有一篇隨筆文章叫做《我對小說的看法》。文中說,一些現代小說使他大受驚嚇,通篇都讓人敬畏,頗有驚世駭俗之感。這種感受,我在大學期間體會過很多次,而且帶給我驚嚇的還不止小說一個領域,電影、哲學等也曾給過我不少驚嚇。記得大一時,心理學老師在課堂上放了一部《肖申克的救贖》給我們看,當時這部電影就讓我有被驚嚇的感覺。

之所以會有這種感覺,歸根結底是因為當時年紀小,沒見過什麼世面,也沒什麼人生的閱歷。可這種感覺在十多年後的現在,仍是記得非常清晰。還有初讀笛卡兒的哲學著作時,也是把我驚得目瞪口呆。因為他居然通過種種理由,證明出上帝是必然存在的。類似的感覺還有羅素的《西方哲學史》,單單那個序言,就足以把我嚇得半死了。而當我在學校的小圖書館裡發現普魯斯特那套七卷本的《追憶似水年華》時,這種驚世駭俗的感覺可以說達到了頂峰。

文藝,本質上是對現實生活的觀察、映射與反觀,當它對現實生活的這種觀察、映射與反觀過於細緻、關於深刻、過於直達人心時,有那種驚世駭俗的感覺是避免不了的。不過,文藝包括但不限於僅僅是對現實生活的觀察、映射與反觀,上述讓我產生驚世駭俗之感的文藝作品,裡面或多或少地帶給了之前的現實世界還沒出現過的新觀念、新態度,它們讓那些有足夠領悟能力的人更加地了解世界之廣闊、人性之深刻、以及想像力之奧妙。

書讀完了就忘,那麼讀書的意義是什麼?

我讀的書,最多的大概也只有兩類:文學名著與科幻小說。

我曾不厭其煩地提到阿西莫夫(美國的一個著名科幻作家)對自己的影響之大,但應者寥寥,因為讀書確實是一件非常個人化的、也非常孤獨的事情。

可這並不影響阿西莫夫一直是我最崇拜的兩位作家之一(另一位是普魯斯特)。

原因再簡單不過:在讀他的作品時,我體驗到的那種爽感,前所未有。

這是一種想像力在宇宙中肆意漫遊、再也不受任何拘束的爽感。

讀書給人以更大的自由。在書籍構築的世界中,很少有阻礙,因為想像幾乎從不會碰壁。所以,讀書是對現實的一種補償。生活中難有的、難以實現的夢想,書里可以幫你實現。現實里的無力感,書里可以營造情境,讓你不自覺地代入。這種體驗或許無用,但也因為無用,所得的快樂才更純粹。

如果讀書的目的是為了記住,甚至把書中的高光情節刻在腦海里,作為顯示自我存在、或者比別人高明的依據,這樣的讀法,看似有益,卻失去了讀書最感性的本真。

讀書本身,就是一件無用、但快樂的事。

但是知識——哪怕只是知識的幻影,也會成為你的鎧甲,保護你不被愚昧反噬。

看過的書,見過的人,經歷過的悲歡離合,最終都會變成你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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