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金蓮殺武大郎,原因之一是為了報復武松嗎?
文史
05-10
網友融融:
這個我沒覺得。潘金蓮確實想勾搭武松,她確實是嫌棄武大郎。但是武松搬出去之後,這潘金蓮也沒有主動去勾引過別人,當然也沒這機會。
這西門慶符合了潘驢鄧小閑的幾個要素,自信心爆棚了,主動去勾引的潘金蓮,潘金蓮也就順水推舟了。
她殺死武大郎,是因為西門慶踢傷了武大郎,而且我記得武大郎威脅了潘金蓮,意思是你不好好伺候我,看我弟弟回來怎麼收拾你們。
網友小屋:
潘金蓮和西門慶通姦,被武大發現後,武大趕去捉姦,卻被西門慶一腳踢傷。本來武大已經答應了潘金蓮,等他病好了,就給潘金蓮一紙休書,讓她嫁給西門慶。為什麼潘金蓮還是要毒死武大郎呢?從宋朝的法律的角度說,潘金蓮可能有財產方面的考慮。
古代絕大多數時候,女性沒有財產權,女兒也沒有財產繼承權,必須要依附於男性才能生活。所以講女人要三從,在家從父,既嫁從夫,夫死從子,也有這個意思。如果有兒子,丈夫死後,兒子可以繼承家產,可以跟著兒子一起生活。如果沒有兒子,就比較糟糕了。
網友薩沙:
這主要是宋代或者說明代的通姦罪決定的。
水滸寫的是宋代,而作者施耐庵是明朝人。
無論哪個朝代,通姦罪都是很重的。
根據宋代法律,潘金蓮作為有夫之婦和西門慶通姦,只要武大郎去告發(畢竟武大郎已經捉姦在床,罪證確鑿),西門慶和潘金蓮立即會被判處2年有期徒刑。
如果是明代,就更可怕了。傳承元代蒙古人的習慣,明代如果丈夫捉姦在床,可以立即斬殺姦夫淫婦,不用承擔任何法律責任。即便沒有當場斬殺,事後姦夫淫婦也要受到嚴懲,女人一般會被賣為奴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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