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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遺囑庫舉辦公眾開放活動:60-70歲上海市民是立遺囑主要群體,涉及財產多樣化

母親節來臨前夕,長寧區虹古路377弄25號中華遺囑庫上海第一登記中心推出一項特別活動,邀請女性老人們體驗遺囑訂立過程,這也是該中心舉辦的第一次公眾開放日活動。

根據中華遺囑庫2017年和2018 年兩年的調查,上海地區立遺囑人群總體以 60-70 歲之間為主。人群主要處分的財產以不動產、銀行存 款為主。運營兩年期間,遺囑中所涉及到的財產已經呈現多樣化,除了不動產、銀行存款之外,還涉及公司股權、證券基金、理財合同、保單、車輛等等。

老年人遺囑觀、財產觀正在發生變化

「原來並不是自己即將離開人世時才需要立遺囑。」一些體驗的市民很有感慨,想要立一份有效的遺囑,還是應該早做準備。一旦將來有需要,就會到中華遺囑庫立遺囑,確保遺囑不會丟失或者無效。

在「幸福留言」環節,一名體驗者思忖許久才提筆寫下留言,她說:「來體驗前我只是想著如何把財產分配好。沒想到還可以體驗給孩子留言。她嘗試著把一些難以開口但想說給孩子聽的話寫在這裡。據悉,中華遺囑庫自2018年3月21日向全社會倡導「幸福留言日」以來,共收到近4000張幸福留言卡,其中女性留言者佔七成,而留言內容,基本上都與子女有關。

中華遺囑庫上海第一登記中心主任田艷說,通常媽媽的「幸福留言」會更感性,多數是對孩子的挂念和不舍,以及對孩子的囑託。而爸爸的留言則要更加理性,很多父親會在留言中寫清自己為何要如此分配財產,她甚至見過一位父親在留言中算帳,計算在他晚年幾個孩子給他身上花了多少錢。

田艷表示,遺囑庫建立了一整套符合法律規定的軟體和硬體流程,通過專業登記軟體,藉助人臉識別、身份驗證、密室登記、指紋掃描、現場影像、專業見證、文件存檔、保密保管以及司法備案等功能,使立遺囑人訂立遺囑的真實性得到了有力保障。

據悉,中華遺囑庫是由中國老齡事業發展基金會、北京陽光老年健康基金會共同發起的全國性公益項目,免費為人們進行遺囑諮詢、起草、訂立、登記、保管、傳遞、繼承調解、 協助公證、訴訟出證等,還創新了「幸福留言、幸福慢遞、幸福留顏、親情錄像、遺囑宣讀」等情感化服務。2018年10月10日,中華遺囑庫還向向全社會宣導「遺囑體驗日」,邀請18周歲以上市民免費體驗訂立遺囑過程。

中華遺囑庫作為專業遺囑登記機構成立6年多來已登記保管14萬餘份遺囑。在辦理的過程中,工作人員人員發現,要實現家庭和睦傳承,不僅要處理物質財富,更要傳遞精神財富。因此延伸出「公眾開放日」「幸福留言卡」「幸福留顏」等一系列的情感服務項目。

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中華遺囑庫已向全國老年人提供免費遺囑 諮詢 149744 次,登記保管 127968 份遺囑,遺囑生效 684 份;通過對遺囑數據的分析,工作人員發現,人們的遺囑觀念、財產觀念、家庭觀念持續變化,顯示了遺囑在家庭建設和家事管理中的重要作用。

家庭糾紛促使這對中年夫妻早做遺囑準備

有這樣一個案例。上海人李先生、王女士兩口子到遺囑庫進行諮詢,由中心主任黃海波接待。兩口子剛過四十,共同經營著幾家公司,名下還有數十套房產,獨生兒子只有15歲。

這樣的美滿家庭,看起來並沒有糾紛,為啥會前來諮詢?原來,李先生父親前兩年意外去世,家中保管的遺囑被毀,苦打兩年官司,法院宣判遺囑無效,這使他們兩口子原本對自家並不複雜的財產分配,產生幾分擔憂。

李先生家資產龐大。因為害怕自己百年後家人因為財產分配起紛爭,李先生的父親在世時在律師見證下曾經立下遺囑,並存放在家中的保險柜內。沒想到老人去世時,當律師按照程序從家中保險柜中取出父親遺囑宣讀時,竟發生一場意外,因為不滿財產分配,李先生的弟媳一把奪下律師手中遺囑,並順手拿起放在桌上的打火機點燃。大家都被這突如其來的一幕嚇呆。

遺囑被燒掉了一部分,李先生的弟弟以遺囑被毀無法辨認為由將李先生告上了法庭。耗時兩年的遺產官司最終以法院宣判遺囑無效,按法定繼承宣告結束。

由於房產分割不均引起的糾紛,給家庭帶來了資產的變動,同時還給親情拷上了枷鎖。直到現在提起這場官司,李先生仍然泣不成聲,他很難理解為何血脈親情在利益面前變得如此不堪一擊。

這就是夫妻倆一起到中華遺囑庫訂立遺囑的原因。他們希望將所有財產由兒子繼承,繼承的財產屬於個人財產,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並將遺囑保管在中華遺囑庫。

其實為了遺囑的事情,夫妻倆沒少爭執。李先生的妻子因為那場官司心力憔悴,她害怕自己家以後也會發生這樣的事情。

儘管有之前的糾紛,但思想傳統的李先生仍然認為壯年的自己立遺囑不太吉利。因此對來遺囑庫登記遺囑他心裡是很抵觸的。迫於妻子的極力要求,他還是跟妻子來到了遺囑庫。

「我們兩口子就一個兒子,財產以後都是他的。我們家應該不會有糾紛的。」剛一落座,李先生就先入為主的打起了自己的「小算盤」。

「真的嗎?那可未必。您先跟我說說您家都有哪些親戚吧?」黃海波這樣說。

「我的父親去世了,母親在世,還有一個弟弟。妻子是獨生子女。」

「如果您或您的妻子發生意外,您的兒子可不一定能獲得你倆的全部財產。」黃海波的這句話,彷彿擊中了李先生的要害,立刻讓他站了起來。「為什麼?」他趕緊問道。

「根據《繼承法》,父母去世前如果沒有立遺囑的,去世後這些房產的繼承首先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一順序繼承人包括配偶、父母和子女。我打個不恰當的比方,如果您發生意外,在您沒有立遺囑的前提下,可以繼承您遺產的是您的母親、妻子和兒子,他們三人平分。而您的母親與您弟弟共同生活,她可能會將分得的財產給您弟弟。我想這是您最不想看到的吧?」黃海波分析道。

李先生說完,陷入了長時間的沉思,看得出來黃海波的話他聽到了心裡。很快,李先生夫婦在中華遺囑庫訂立遺囑並將遺囑保管在遺囑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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