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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子:撿來的命,偷來的富

列 子

傳說盤古開天闢地以後,大地上雖有山川草木、蟲魚鳥獸,但仍沒有人類。

於是,天神女媧就掘黃泥摻和泉水捏出一個小泥人,剛放地上,小東西就亂蹦亂跳,呱呱地叫,它的名字就是「人」。

從這個神話來看,古中國祖先的觀念,認為一個人的生命是代表天地的神所賦予的,是一個無可知的主宰所造化的。這偶得的生命與個人並無關切,所以不用太固執自己所持有的。

因此列子說:你的身體不是你的,是天地的「委形」;你的生命不是你的,是天地的「委和」;你的性靈不是你的,是天地的「委順」;你的子孫不是你的,是天地的「委蛻」。

既然,生命是天地的一種「自然」現象,就應該讓它「自己如此」,不必拿太多的形式去束縛,去戕害。因此,一個人必須錘鍊自己,成為「行不知所往,處不知所持,食不知所以」的忘我境界,才能稱得上得道。

舜問群臣:「天地間的道可以據為己有,按自己的意思去施行嗎?」

「連你的身體都不是你的,你怎麼照你的意思去做呢?」

「如果我的身體不是我的,那麼是誰的呢?」

「你的身體是天地暫時賦予的形體;你的生命不是你的,是天地暫時調和所產生的;性靈不是你的,是天地暫時順遂所產生的;子孫不是你的,是天地暫時蟬蛻所產生的。

「一個透悟生命的人,必須對自己抱持『忘我』的心態,才能走遍天下左右逢源,而忘了自己身在何方;處世為人,得心應手,忘卻自己所持有的方法;樂天知命,飢食飽厭,忘了自己為生而食。

「生命既是天地偶然的狀態下生成的。而天地是由一種陽剛之氣所凝聚而成,無形無身的,不死不終,所以天地所產生的生命又怎能據為己有呢?」

齊國有一個姓國的大富人家,宋國有一個姓向的貧窮人家。窮人特地從宋趕到齊,請國氏告訴他致富的方法。

富人國氏說:

「我的致富,全靠我懂得偷盜技巧,而且一年比一年進步。我開始偷竊以來,第一年剛好夠維持生活,第二年就很富足了,第三年已有不少積蓄。從此以後,我就把余財施捨一些給鄉里人,使他們都很愛戴我。」

窮人向氏聽了大為高興,以為他可以如法炮製,三年必然可以變成富翁。但他只聽到國氏說偷可以致富的話,並沒有搞清楚怎樣偷,就毛毛躁躁地去翻牆頭,鑿壁洞,大偷一番。凡是看到可以拿到的東西,都不輕易放過,真箇是狠狠地幹了一大票。

沒多久,失手被捕,人贓俱獲,向氏沒法抵賴,結果被控偷竊之罪,全部財物都被抄沒。向氏自以為既倒霉又可憐,於是把一切怨怒都發在國氏身上,認為國氏欺騙了他。

向氏怒氣沖沖地去找國氏理論。

見了國氏,國氏笑著問:

「別來無恙,近來過得不錯吧?」

向氏只好把失手被捕的實況告訴國氏。國氏說:

「唉!你沒搞清楚怎麼偷就貿然下手,當然會出事,現在我告訴你我的偷法,你認真聽好。我曾聽老人家告訴我,春夏秋冬四時變化可以帶給我們財富,所以我就偷取這個天時變化,偷取雨水的潤澤,來栽種五穀,又利用泥土器物建牆築舍,使米穀可以收藏,人可以安居。

「此外,在陸地上偷取禽獸,在河水中偷取魚鱉。計算起來種五穀、建房舍、獵禽獸、捕魚鱉,無一不是從天地間偷來的。這些東西,都是天生的,偷取天生的東西不會惹禍,可以保持長久富有。

「至於金玉珠寶、米穀布帛等貨財是屬於私人所辛苦掙來的家私,連天都沒辦法拿來給你,何況你沒有天大的本領,卻去偷它,失手被捕而判罪,您又怨得了誰呢?」

向氏聽了更為迷惑,以為國氏再度騙他,於是一聲不吭地走了。

半路上,向氏遇到東郭先生,就問他這件事的道理。東郭先生只好一五一十地開導他說:

「連你的生命都可以說是偷來的,那是偷取天地之氣,陰陽調和而產生的。而你平日生活所需的一切外物,也無一不是取之於天地。因為天地萬物本來是一體而不相離,如果橫奪他物據為己有,那是天大的昏惑。

「老子曾說『吾所以有大患為吾有身』,如果能把形骸與萬物齊一看待,那麼你不偷也擁有萬物,而你刻意去偷得了萬物,自己也一無所有啊!

「而國氏所偷的是天地的公產,那是一種『公偷』,並不妨害他人,所以不會惹來禍災;而你偷的是他人的私產,侵佔他人的利益,所以會遭受懲罰。

「話說明白些,老把公的私的分得清清楚楚的人,和小偷沒什麼兩樣。而一心認為自己不分公私的人,帶有勉強去私為公的心理也和小偷沒什麼兩樣。

因此,公公私私是天地之理,知道天道的至理,哪裡還分得出誰是偷竊,誰不是偷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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