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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12歲進警察局,16歲第一次坐牢,41歲綁香港首富兒子

張子強,人送外號"世紀悍匪",是20世紀末的一個瘋子,他所創下的犯罪金額總數,被世界吉尼斯記錄在案。他原是廣西玉林人,幼年受逃港潮的影響,舉家遷往香港定居。剛到香港的時候,一家人只能居住在油麻地,周邊的住戶不是窮人,就是流氓。長時間在這個環境的影響下,張子強自然也就無心學習了,終日與周邊的小混混玩在一起。

在他12歲的時候,就因為打架鬧事進了警察局,當時因為年齡較小,所以並沒有對他追究過大問責,在16歲的時候,他開始了人生的第一次坐牢,之後十幾年的時間,出入牢房更是成了張子強的"家常便飯",他的犯罪記錄,在警察局的備案,都可以用厚厚一摞來形容。

而張子強的人生高峰,從他36歲開始攀升,在1991年的時候,他因為搶劫運鈔車坐牢,在獄中認識了另一個匪徒葉繼歡,兩人在出獄之後便開始合作。他們的最後一次合作,是在1996年的時候,兩人準備綁架香港首富李嘉誠的長子,可是葉繼歡在實施計劃的作案前夕,因攜帶軍火與警方發生了衝突,隨後被捕入獄。合伙人出了此事,換做常人必定早就撤退逃跑了,但是張子強卻毅然決然的,還是與葉繼歡的手下,將李嘉誠的兒子成功綁架,並索要了10億多的港幣,其本人瓜分的金額,佔比將近總額的二分之一。

一夜之間的暴富,使得張子強沉迷在金錢的慾望中難以自拔,在1997年的時候,他又再次計劃綁架了香港第二首富郭炳湘,最後經過六天的協商,以6億的價格成交,張子強再得其中的3億港幣。那個時候香港的有錢人,出門都是兢兢戰戰的,不過這段時間並沒有維持很久。

在1998年的時候,張子強在內地被抓獲,當時的張子強並不知道這是自己的結局,因為他還在幻想自己的香港身份,必定會交由香港部門審理,而香港沒有死刑,自己再利用律師幫忙,又能重煥新生。可是兩地警方在交涉之後,以張子強在內地也犯案不少為由,認為內地也有對他的有執行權力,在1998年年底,張子強被判處死刑。張子強的人生,就在他高峰鼎盛時驟降,在懸崖邊上行走的他,終於被深淵的正義能量拉了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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