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 文史 > 9死1傷礦難卻上報無人傷亡的和順縣原國土局長因受賄獲刑

9死1傷礦難卻上報無人傷亡的和順縣原國土局長因受賄獲刑

2017年8月11日,山西煤炭運銷集團和順呂鑫煤業公司發生邊坡滑坡,事故造成9死1傷。但事故發生後,呂鑫煤業卻蓄意瞞報事故。而時任山西晉中市和順縣國土資源局局長的葯某在沒有核實清楚事故傷亡的情況下,便向政府上報稱事故沒有造成無人員傷亡。後和順縣政府、國土資源局發布通告稱事故沒有造成人員傷亡。而隨著呂鑫煤業總經理高某後投案,真相終於浮出水面。北青報記者5月10日獲悉,因犯受賄罪,和順縣國土資源局原局長葯某被山西省晉中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判處有期徒刑2年6個月。

10起受賄事實共計76萬

今年49歲的葯某是山西人。山西晉中中院(2019)晉07刑終60號刑事裁定書顯示,葯某的受賄事實共有10起,共收受他人現金76萬元,這些錢他全部用於個人及家庭消費。

從受賄的數額上看,葯某每起受賄事實的數額從1萬元到30多萬元不等。數額最多的是2013年至2017年期間,為了得到和感謝葯某在對山西煤炭運銷集團和順鴻潤煤業公司採礦權延續和變更、臨時用地審批、臨時用地復墾驗收等事項中的支持,該公司副總經理朱某4次共送給葯某35萬元現金;數額最少的則是1萬元,2014年7月的一天,山西沁源縣人史某為了感謝葯某對其承攬和順縣國土局地質災害無限預警廣播系統項目給予的幫助,在葯某的辦公室送給葯某1萬元現金。

從受賄的時間上來看,葯某受賄的時間主要集中在2012到2014年期間,判決書顯示,在總共10起受賄事實中,有7起發生在這個時間段內,如2012年至2013年的春節和中秋節前,為了得到和感謝葯某對山西和順隆某北關煤業公司採礦權延續和變更等事項中的支持,該公司辦公室主任閆某受董事長陳某的委託,在葯某的辦公室4次共送給葯某4萬元現金;2012年和2013年春節、中秋節前,為了得到和感謝葯某對山西和順正邦煤業有限公司採礦權延續和變更等事項中的支持,該公司股東馬某2的哥哥馬某1在葯某辦公室4次共送給葯某4萬元現金。

9死1傷礦難卻向上級彙報稱無人員傷亡

裁定書顯示,除了受賄,檢方還指控葯某犯玩忽職守罪。該罪名與一起礦難事故有關。

2017年8月11日,山西煤炭運銷集團和順呂鑫煤業公司四採區發生邊坡滑坡,事故共造成9人死亡、1人受傷。但當時在事故發生後,呂鑫煤業公司卻蓄意瞞報了該事故。時任和順縣國土資源局局長的葯某沒有按照政府及相關領導的要求,對滑坡現場進行認真勘察,沒有按照地質災害災情險情進行應急處理,在沒有核實清楚事故傷亡的情況下,從為政府闢謠的角度出發,便向和順縣政府上報了與事實嚴重不符的情況彙報。後和順縣政府、國土資源局通過互聯網平台發布通告,稱事故沒有未造成人員傷亡和機具毀壞。當時甚至有網民因在網路上傳播呂鑫煤業發生滑坡造成多人死亡的信息,被警方行政拘留。

但隨著不斷有人在網上對該起事故爆料,當地對事故的通報引起媒體質疑,媒體也進入現場進行採訪。當年8月15日凌晨,呂鑫煤業負責人高某向警方投案,稱4人死亡、5人失蹤。事故真相此時終於浮出水面。

2017年8月20日,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對該起事故也進行了通報,通報稱事故初步確認8人死亡、1人失蹤、1人受傷。通報還稱,事故發生後,呂鑫煤業有預謀、有計劃、有組織地瞞報事故;和順縣政府相關部門在接到事故舉報信息後,在未認真核查取證的情況下,作出了沒有人員傷亡的結論。

葯某稱,和順縣國土資源局承擔耕地保護、土地利用、土地復墾、礦證管理、地質災害防治、打擊私挖濫采、地籍登記等職能,當時作為局長,他應對國土資源局的工作全面負責。事故發生後,他曾和呂鑫煤業的總經理高某和煤炭工業局局長張某打過電話,問網上傳言事故導致人員死亡是否真實,他們都說發生了事故,但沒有死亡。當年8月13日他和縣國土資源局工作人員一起到呂鑫煤業,現場人員告訴他,發生滑坡的時候無作業人員和機械,因此沒有人員傷亡及機具損壞。之後他讓國土局工作人員給縣政府辦彙報沒說滑坡沒有死人,而且要站在政府的角度,為政府闢謠,報告形成之後他沒有看,但滑坡沒有造成人員傷亡的結論是他讓那樣報的。按照規定,他們應該按照市政府、縣政府的要求,按照地質災害災情進行應急處理,應該詢問相關人員、實地勘查滑坡體、對周圍地質情況進行勘查等進行調查了解,還應該提出應急防範措施,草率出報告是他工作不認真、不負責造成。而且縣政府要求請專家到呂鑫煤業滑坡現場認真勘查,他沒有請專家一起去,是工作的失職。

犯受賄罪獲刑2年半 上訴被駁回

一審法院審理認為,葯某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為侵犯了國家廉政建設制度,破壞了國家機關的正常工作秩序,已構成受賄罪。

對於公訴機關指控葯某犯玩忽職守罪,法院認為,呂鑫煤業滑坡事故引爆網路輿論系屬多因一果,葯某作為和順縣國土資源局局長在調查核實事故過程中的職務行為與公訴機關指控「事故真相大白後,引起人民群眾大量質疑,損害了政府公信力」的後果沒有直接因果關係,因此葯某不構成玩忽職守罪。

法院一審以葯某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零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二十萬元。一審宣判後,葯某提出上訴,他認為,除史某給他1萬元有明確的受賄合意外,其餘都是老同學、老朋友、老同事在逢年過節時給其的禮金,沒有明確、具體的請託事項,原審量刑過重,請求二審法院再對其從輕處罰或對其適用緩刑。

晉中中院經審理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北青報記者查詢發現,除了葯某,和順縣原副縣長翟素生也於2018年4月16日被山西祁縣法院作出一審以受賄罪、貪污罪、挪用公款罪,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2年6個月。此後翟素生提出上訴。2018年6月13日,晉中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二審刑事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在翟素生的受賄對象中,便有呂鑫煤業公司。

喜歡這篇文章嗎?立刻分享出去讓更多人知道吧!

本站內容充實豐富,博大精深,小編精選每日熱門資訊,隨時更新,點擊「搶先收到最新資訊」瀏覽吧!


請您繼續閱讀更多來自 段子來了呀 的精彩文章:

67歲泰王加冕後首次見民眾,頂38度高溫遊行,穿厚重禮袍沒笑容
在鴻門宴上,項羽為什麼不除掉劉邦?他為什麼不那麼做呢?

TAG:段子來了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