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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麒麟」竟是長頸鹿!明代繪畫中的麒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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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物外交曾經是政權與政權之間溝通的重要手段,奇異動物在古代世界就是國與國之間象徵聯盟、屈服或和平條約的禮物。早在公元前86年愷撒凱旋之時,帶著上萬埃及俘虜和各色珍奇寶物回到羅馬,人們驚奇地看著一座塔在移動,這座塔就是長頸鹿。雖然,這頭動物後來放進羅馬斗獸場,被獅子咬得粉碎,西羅馬帝國也隨著愷撒被刺殺而滅亡了。但長頸鹿作為外交禮品仍在亞非歐之間流動著。

「麒麟」竟是長頸鹿

法國學者阿里·瑪扎海里的《絲綢之路——中國—波斯文化交流史》中指出:明朝經常有攜帶「奇獸」的使節,更像是一個流動的馬戲團或雜技團。他們經常護送鴕鳥、猞猁猻和經過狩獵訓練的豹子入朝,最多的還是中國人很難見到的獅子。明朝沿襲東漢和唐朝的舊例而懷有極大的興趣接受這些笨重的貢物,並賞賜絲綢、大隼等中國的土產。在紫禁城中有一個遼闊的萬牲園,他們在那裡飼養了非常多的動物,「有數百頭各國國王進貢的獅子」。這也激起了許多儒家學者的反對,但是,他們的抗議卻徒勞無益,因為對明王朝來說,這是一個有關威望的簡單問題。通過觀賞這一異域進貢的奇獸形象,建立起對於政治權威的認同感和畏懼感,包括政治上層的下屬以及普通民眾,使他們在觀賞這一異獸的過程中,因為個體對於自然界動物秩序的感受也參與其中,逐漸構建出一種對於政治權威的恐懼感和敬畏感。這種象徵,不僅僅存在於政治上層所設定的典章制度的層面,也對普通民眾的觀念和行為予以很多影響、規勸和震懾。

明《皇都積勝圖》中的西域貢獅

中國國家博物館藏

能夠有機會見到「御苑」珍禽異獸的朱元璋的第十七子寧獻王朱權(1378—1448),曾據自己親眼所見描繪了異域進貢的動物,約於1430年編有《異域圖志》一書,1489年由廣西地方官金銑主持刊行,該書寬19厘米,長31厘米,共計200單頁,存世一本現藏英國劍橋大學圖書館,已有缺損,該書後附的《異域禽獸圖》有14單頁,共畫有14幅圖,依次為鶴頂(犀鳥)、福鹿、麒麟、白鹿、獅子、犀牛、黃米里高、金線豹(金錢豹)、哈剌虎刺(獰貓)、玄豹(黑豹)、馬哈獸、青米里高、米里高、阿萆羊(肥尾羊)。該書1609年曾經收入《萬用正宗不求人全編》,但流傳甚少。

明《異域圖志》

長頸鹿本是產於今東非衣索比亞的熱帶動物。早在宋代,中國人可能就已聽聞了長頸鹿,南宋李石所著《續博物志》稱有一種動物「皮似豹,蹄類牛,無峰,項長九尺,身高一丈余。」作為埃及馬姆魯克王朝蘇丹饋贈榜葛剌國王賽弗丁的禮物,長頸鹿經阿拉伯人之手來到亞洲。此後,長頸鹿又經上述契機,首次以實物進入中國。對西方世界充滿好奇與懵懂的中國人,誤以為眼前這一「怪獸」便是傳說中的「麒麟」。

麒麟是中國古人幻想出來的一種獨角神獸。漢代《麒麟碑》《山陽麟鳳碑》以及陝西綏德漢墓畫像石上面的麒麟紋、漢磚上的麒麟圖案,均與馬和鹿的樣子相似,頭生一角,角上有圓球或三角狀物,以表示角為肉質角。江蘇徐州賈旺的東漢畫像石中更清晰地刻畫了數頭神態各異的長頸鹿形象,都是軀高頸長,似鹿非鹿,身被紋彩,頭上生有肉角,尾如牛尾的動物。此外,在徐州茅村漢墓的畫像石中也有與長頸鹿形象相近的麒麟畫面。至於真正的麒麟究竟是何形狀,其實古人亦不得而知。

古代的動物大多與神鬼和精怪聯繫在一起,幻想出來的動物是以自然動物為基礎的,大多具有某種超自然的「德性」,因此往往具備靈異性而高於自然動物,不僅可以轉化為人形,且往往與政治統治相關聯,在國人的政治生活中扮演著重要的角色,長頸鹿原本並非是「麒麟」的原型,但因為「物靈政治」的需要,麒麟借形長頸鹿,成為明朝「物靈政治」的一個基礎。

「麒麟外交」

明永樂年間,皇帝派遣鄭和七次下西洋,一段中國人跨越大洲求取「麒麟」的傳奇故事,也由此開啟。第一次「麒麟貢」是永樂十二年(1414)榜葛剌國新國王賽勿丁進貢的一頭長頸鹿,引發了朝野轟動,因為中國人從未親眼目睹過這一形態和習性的動物。百官們雖然稽首稱賀,不過當時朝野對長頸鹿究竟屬何種動物均很難確定,或稱「錦麟」「奇獸」;或稱「金獸之瑞」;《天妃靈應之記碑》中稱麒麟為「番名祖剌法」,系阿拉伯語的音譯,鄭和的隨員費信所著《星槎勝覽》稱「阿丹國」作「祖剌法,乃『徂蠟』之異譯也」。而「徂蠟」可能是索馬利亞語「Giri」的發音,將之與「麒麟」對應。

這實在是鄭和及其隨員或朝臣們聰明的譯法,因為「麒麟」的發音接近索馬利亞語「徂蠟」,於是形成音意合譯名,堪稱完美。以漢語古典詞「麒麟」,來對應長頸鹿的索馬利亞語「Giri」,這一音意合譯詞很反映中國文化的特點,即將動物與祥瑞之兆聯繫在一起,給動物賦予人事的褒貶,由此,這一動物譯名瀰漫著中國典雅的品質,可以說是贏得了一種翻譯上的詩意表達,富含情感的內涵,迎合士大夫的期待,當然,也是翻譯者對於皇權的認可,「麒麟」的譯詞也成了「權力轉移」中的一個例證,可以向世人表示因為大明上有仁君,才有此瑞獸的到來。

明《明人畫麒麟圖沈度頌》軸

現藏台北故宮博物院

永樂十二年九月吉日,榜葛剌貢使晉見永樂帝,獻上長頸鹿,皇帝大悅,詔翰林院修撰沈度繪製麒麟圖,並將《瑞應麒麟頌》以工筆小楷抄在圖上。這幅《明人畫麒麟圖沈度頌》軸,現藏台北故宮博物院,為榜葛剌所貢麒麟確為長頸鹿留下最真實的記錄。榜葛刺,即今日孟加拉國,是明朝鄭和每次遠航下西洋必經之地。鄭和七下西洋及與之直接有關的海上「麒麟貢」大約前後有七次。

永樂十九年(1421)正月,明成祖遷都北京。永樂十九年(1421)至永樂二十年(1422)鄭和第六次下西洋,完成了第四次所謂「麒麟貢」。有意思的是:這次帶回來的麒麟並非源自非藩屬國家的進貢,而是鄭和船隊派周姓太監到「阿丹」,即位於葉門和索馬利亞之間的一片阿拉伯海水域亞丁灣購買的。購買長頸鹿的活動在鄭和第七次下西洋過程中還有持續,宣德五年(1430)鄭和曾分派使者往「天方國」(今沙烏地阿拉伯境內的麥加),買到各色奇貨異寶、麒麟、獅子、駝雞等物,並畫天堂圖真本回京。明宣宗與明成祖一樣,對麒麟同樣有著特別的興趣。

「麒麟貢」之所謂「貢」即由下獻上,「貢物」一般是進獻給中國皇帝的物品。同時這是一個意義模糊的辭彙,「貢」涵蓋的範圍非常廣泛,從皇帝向周邊外族正常收取的稅收,到藩屬進獻的物品,即使那些並不承認中國皇權的遠國統治者呈送的外交禮品,甚至使團在域外購買的物品,如長頸鹿和獅子,亦可以在中國官方文獻和民間文獻中作為貢品來書寫。鄭和下西洋的第四、五、六這三次都有一個重要的任務,就是進一步督促南洋和非洲諸國進行「麒麟貢」,如果沿途西洋各國無意上貢長頸鹿,那就得自行購買這一「貢物」,七次「麒麟貢」中,目前可考的至少有兩次是通過購買而獲得這一奇獸的。可見這一貢物強調的不是其中的經濟作用,而是禮儀的功能,即寓意了統治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周邊外族政權是通過這種動物外交來顯示自身的合法性,中央政府則是通過來自殊方異獸的新奇貢品,顯示自己統治的有效性。其意義表現在「貢者」就是順者,「不貢者」即抗拒者。

生存在中國藩屬國之外的忽魯謨斯、阿丹、天方國,都是不同政治實體的小國,或許它們原本未必要通過貢物來確立自己的統治,但基於自身安全的多重考慮,認識到與明朝政府的「麒麟外交」,可以視為一種靈活的外交策略,將長頸鹿作為一種外交符號,充當自己與中國之間的潤滑劑,而明朝政府則以這一形神兼備的活麒麟,作為一種物靈的特殊文化象徵,與不少亞非國家尋找彼此共同的利益和文化上的相互契合點。

明代華亭沈慶臨摹沈度的畫作,現藏美國費城藝術博物館。歷史上的《瑞應麒麟圖》留下多個摹本,原型均脫胎於《明人畫麒麟圖沈度頌》

鈐有「萬曆御筆」的麒麟圖

美國大都會博物館藏有未確定年代的「麒麟圖」

清康熙 陳璋 《榜葛剌進貢麒麟圖》

現藏國家博物館

鄭和下西洋的「尋寶」和亞非諸國「獻寶」共同構成了明朝「麒麟外交」的基礎,「鄭和下西洋的第四、五、六這三次都有一個重要的任務,就是進一步督促南洋和非洲諸國進行「麒麟貢」。上面所引用的這些隨使出行者的第一手記錄中都可見,動物貢品中,雖也有花福鹿、金錢豹、駝雞、白鳩等其他動物的貢獻和購買,但獲得「麒麟」的地位,總是放在首位的。而且有意思的是,雖然長頸鹿是通過「市」即買賣獲取的,但在黃省曾《西洋朝貢典錄》等文獻中都是喜歡將「貿采之物」的長頸鹿列入「朝貢之物」麒麟的名目。該書中有關永樂中期「阿丹國」寫道:「其貿采之物,異者十有二品:一曰貓睛之石,二曰五色亞姑,三曰大珠,四曰珊瑚支,五曰金珀,六曰薔薇露,七曰麒麟,八曰獅子,九曰花福鹿,十曰金錢豹,十一曰駝雞,十二曰白鳩。」

最有意思的是,隨著鄭和下西洋的結束,長頸鹿作為「麒麟貢」也成了歷史。1438年明朝最後一次「麒麟貢」之後,整個清朝再沒有一次從「諸番」引進過長頸鹿。在15世紀從遙遠的東非到北京這一漫長的海陸旅途中,七次引進長頸鹿到天朝,鄭和船隊究竟是採用何種技術手段運送這一「異獸」,至今仍是一個謎。整個清朝沒有進行過「麒麟外交」的原因,除了清初政府外交理念與明初不同之外,似乎包含著技術條件的限制,晚清端方在德國考察動物園還討論過如何在海上長途運送長頸鹿的問題,因為未能解決海上運送的技術問題,結果在1906年未能成功地為萬牲園引入長頸鹿這一動物。

本文來源《收藏雜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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