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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習書法,取法?還是取意?

米芾《蜀素帖》

徐渭《賦得夜雨剪春韭》

在學習書法的過程中,有些傳世法帖,可由「法」的角度切入,通過臨摹,不斷掌握,如二王,顏、柳、歐、趙、虞、王等。

而有些書家的作品,如果也以法的角度入手,那將不得要領,東施效顰。所以,只能以「意」的角度學習其思想、膽識,繼而領略其以筆墨為載體的心靈和人格之美。學這種法帖切忌依樣畫葫蘆,如張旭、蘇軾、徐渭、傅山等。

這類似李杜兩大詩人。胡應麟:「李、杜二家,其才本無優劣,但工部體裁明密,有法可尋;青蓮興會標舉,非學可至。」

學「法」,第一類書家的字有可操作性;學「意」,第二類書家的字,如李廣用兵,神出鬼沒,無跡可尋。因為第二類書家不是靠「法」,而是靠「氣」、「情」、「意」來駕馭手中之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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