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購十八件衣服又退款」再報反轉!網友表示:這瓜有點大
最近一則新聞在網上引起了熱議。
前幾天的熱搜榜第一名,是件小事。
淘寶店主李先生,四月底接了單「大生意」。
有個姑娘一舉在他店裡買了18件衣服,總價4600多元。
李先生歡歡喜喜發了貨。
不想五一小長假過後,對方忽然說是不喜歡,要求全部退貨。
淘寶的規則,是七天無條件退款,人家想退,店主一般就不能拒絕。
李先生有點鬱悶,加了姑娘微信,想再問問原因。
結果點開對方朋友圈一看,他懵了:
五一假期,姑娘和小姐妹去西藏旅遊了,還穿著他家店裡的衣服拍了好多美照曬朋友圈。
李先生看到後堅決拒絕退貨申請
但是姑娘一口咬定:衣服沒有穿出去,而且吊牌還沒拆,不影響你二次銷售,我不喜歡申請退貨怎麼了。
李先生有理說不清,只好找了媒體。
記者打電話給買家姑娘,人家依然理直氣壯:
買衣服當然要試了,你買衣服不試穿嗎?
這種不要臉的謬論,讓我想起孔乙已那句引人發笑的爭辯:
讀書人的事,怎麼能叫偷呢?
記者也無語。把這事兒掛上了網。
網友迅速就炸了。
點贊最高的評論是:
雖然程序上挑不出問題,但道德上卻是很不要臉。
後面跟著的熱評是:
我理解的試穿是在家照鏡子看看,不行就退,不是拿著衣服出去穿一天,玩兒,吃飯,上廁所,不是做這種缺德事。
最可憐的是下一個買家,買到的是穿過的二手衣服。
真的很過分了,這種7天無條件退款本來是保護消費者的利器,卻被這些貪得無厭的人拿來傷害淘寶賣家,也間接傷害了其他消費者,過分了。
雖然是很小很小的一件事,但實在讓人不舒服,所以這件事昨天衝到了微博熱搜榜第一名。
當事姑娘小黃很快被人肉了出來。地址電話,真實姓名,全部被公之於眾。
有記者找到她,她一直在哭,說網路暴力太可怕了:
「不停地有人打電話、發簡訊辱罵我。我不知道自己做了什麼,鋪天蓋地的一片罵聲。」
「我一晚上沒睡覺,到現在一天沒吃東西。今天還有人找到了我住的地方,我聽到有人在敲門,不敢開。我一天哭得停不下來。」
「現在我不知道接下來該怎麼辦。下午我跟公司領導請了假。領導也知道這件事了。」
隨後,她發了一封道歉信,表示:
「我定會深刻反省自己在這次事情中存在的僥倖心理,向大家證明我會改變。」
「我道歉,我承認自己錯誤,求求大家,不要再讓事情發酵了。」
說來也是挺可憐的。
但凡事有因果。可憐之人,還不是因為做了可恨之事。
可恨在哪裡呢?
我覺得是無德,是自私,是心裡只有自己。
她拍的照片很美,但她自私的樣子,真的很醜。
她只想到自己免費穿幾天衣服,很開心。
卻沒想到賣家辛苦進貨,辛苦發貨,折騰半天,卻又被莫名其妙退貨,白忙活半天,很冤。
事件發生後,李先生的淘寶店粉絲從4萬多漲到了25萬多。也有極少數網友認為李先生是藉機為自己的淘寶店做宣傳。
李先生表示:」我都已經答應退貨了,沒必要藉機宣傳,要不是我看到她朋友圈有穿這些衣服出去旅遊的照片,我會息事寧人,自認倒霉。「
隨著淘寶的發聲,此事應該是塵埃落定了。
但事情並沒有到此為止。
就在大家紛紛譴責黃女士的時候,這個退貨事件又出了後續:
就在昨日,有一位叫小遲的女孩找到此前曝光這件事的媒體機構,聲稱李先生是盜版自己店的衣服。自己身上的衣服是2016年的,而李先生的店鋪2018年才上線。這名自稱小遲的女孩還稱找李先生溝通過,但被他拉黑了。
天!這是什麼魔幻劇情,李先生一眨眼又從原告變被告。
也有很多網友質疑這位姑娘明顯是來蹭熱度的。
為了證明自己不是為了蹭熱度,也不是為了幫黃小姐轉移視線,小遲還拋出了當年的設計手稿,證明自己確實是這件衣服的原創作者。
其實,本質上來說,這件事和此前的事件,完全是兩碼事,但由於此前事件的發酵,才導致小遲發現了自己的衣服被抄襲,兩件事情前後發生,也難怪網友臆測是小遲為了蹭熱度。
此事後續還將如何發展,還是未知。
其中三點值得我們深思。
黃小姐穿了帶吊牌的衣服拍照然後要求退貨是真,
小遲拿出的設計手稿是真,
黃小姐,李先生店鋪,小遲,三人的粉絲同時暴漲也是真,
在這麼強大的社交媒體曝光流面前,三人的心態,恐怕只有自己才能知道了。
也不知道這件事完沒完,我也不敢問啊...
那你們對這兩件事情有什麼看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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