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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行二十四要》

第一要,看破世事

世事若還看不破,

身沉苦海怎能出?

第二要,斬斷牽纏

牽纏設若不能斷,

六道輪迴在眼前。

第三要,窮究理義

不知辨別身心理,

邪正難分誤路程。

第四要,尋師訪友

虛心即便能實腹,

自滿到老無一長。

第五要,立志長久

要成經久不易事,

必須經久不已功。

第六要,除去嗔恨

嗔恨若還不掃凈,

滿腔濁氣掩真宗。

第七要,舍的色身

看得色身如假物,

自然有路覓真身。

第八要,不怕勞苦

心強必上高山頂,

怕苦終久不入真。

第九要,忍辱受垢

忍辱卑而不可踰,

受垢柔而即能強。

第十要,饒人讓人

屈己尊人為要著,

平心下氣是良方。

十一要,輕財重命

試問堆金等岱嶽,

無常買的不來無?

十二要,物我同觀

物我同源無貴賤,

若分彼此起塵氛。

十三要,酒色不迷

戒酒自然性不亂,

絕色必定命堅牢。

十四要,饑寒順受

衣食隨緣休妄想,

若怕饑寒志不堅。

十五要,生死任命

死生二事盡由天,

訪道一心常在我。

十六要,廣行方便

到處積功兼累行,

見危儘力以扶人。

十七要,不愛熱鬧

紛華境里易迷真,

聲色場中能亂性。

十八要,不傲不盈

高傲即便起人惡,

盈滿必非載道材。

十九要,不貪美味

君子謀道不謀食,

小人養口不養心。

二十要,不言是非

各人自掃門前雪,

莫管他人屋上霜。

二十一要,聰明不用

有才不使常如拙,

有智深藏卻似愚。

二十二要,睡少功多

朝乾夕惕功無歇,

廢寢忘食志要堅。

二十三要,不愛好物

珠玉金銀身外物,

精神性命本來珍。

二十四要,始終如一

用功不力難深造,

抱道而亡方見真。

以上二十四要,乃學人緊要之關口,必須真履實踐,條條打通,行的過去,方能遇得真師,聞得大道。若有一條不能行過,即遇真師,聞道猶在兩可。蓋以明師教人,千磨百錯,明察暗試,以驗真假。果是真誠之士,如真金不怕火煉,愈煉愈明,自為高人鑒賞,決定提接。

若非志士,始勤終怠,或陽奉陰違,自己身邊事未能行的過去,而欲妄想他人寶物,所謂嗔不除,態不改,墮入生死輪迴海。「堆金積玉滿山川,神仙冷笑應不採。」道且不得聞,而況成道乎?夫聞道者,小聖人;成道者,大聖人。聖人之事,豈是玄虛不實之輩所能得者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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