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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鞅在秦國能變法成功,為何卻難保自身性命?

西漢賈誼在他的《過秦論》中寫道:及至始皇,奮六世之餘烈,振長策而御宇內,吞二周而亡諸侯,履至尊而制六合,執敲扑而鞭笞天下,威振四海。這裡講的意思就是,秦始皇是繼承六代秦國君王的功業才得以掃滅諸侯各國一統天下。這裡的六世是指自秦孝公以來到秦始皇之前的六國秦王,也就是說秦國的霸業是從秦孝公開始的。因為秦孝公在位時任用商鞅在秦國實行變法,從此秦國便走上了富國強兵之路。

商鞅在秦國的變法是成功的。《史記 商君列傳》記載:行之十年,秦民大說,道不拾遺,山無盜賊,家給人足。民勇於公戰,怯於私鬥,鄉邑大治。秦國推行商鞅變法後國內實現了大治。而且在軍事上秦國也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史記 商君列傳》記載:魏惠王兵數破於齊秦,國內空,日以削,恐,乃使使割河西之地獻於秦以和。而魏遂去安邑,徙都大梁。商鞅率領秦軍大破魏軍收復了河西之地迫使魏國遷都到了安邑。

商鞅在秦國變法取得了巨大的成功,秦孝公將於、商二地十五邑城池封給了商鞅,從此商鞅也就成了商君了。然而商鞅當上商君沒多久秦孝公就撒手人寰了,秦孝公一死商鞅便被人以謀反的罪名控訴。商鞅從秦國出逃到魏國,卻被魏國人拒納。之後商鞅硬著頭皮返回到了封地召集人馬發兵攻打秦國的鄭地。商鞅以區區十五邑之地和秦國抗衡結果兵敗被殺。

那麼商鞅為何在秦國能變法成功卻不能保全性命呢?秦孝公在任用商鞅變法時曾顧忌會遭到秦國人的非議,商鞅為了堅定秦孝公變法的決心說了一段話其原文為:「疑行無名,疑事無功。且夫有高人之行者,固見非於世;有獨知之慮者,必見敖於民。愚者闇於成事,知者見於未萌。民不可與慮始而可與樂成。論至德者不和於俗,成大功者不謀於眾。是以聖人苟可以彊國,不法其故;苟可以利民,不循其禮。」商鞅這裡首先強調的就是要成就大事必然會遭受非議,而且他還刻意強調民不可與慮始而可與樂成,也就說變法之初不能考慮百姓們的感受只需讓他們以後享受變法後的成果即可。因此商鞅在變法之初採用的手段有十分極端,一般人認為商鞅的死是因為得罪了秦國的貴族,事實上商鞅不僅是得罪了秦國的貴族還得罪了秦國的百姓。

按照商鞅民不可與慮始而可與樂成的思想,商鞅在秦國變法時制定的法律很苛刻。《新序論》記載:衛鞅內刻刀鋸之刑,外深鈇鉞之誅,步過六尺者有罰,棄灰於道者被刑。一日臨渭,而論囚七百餘人。渭水盡赤,號哭之聲,動於天地,畜怨積仇,比於丘山。在秦國但凡違反法律的人,無論罪行大小都會受到嚴厲的懲罰。秦國的法律基本做到了一視同仁,《史記 商君列傳》記載:於是太子犯法。衛鞅曰:「法之不行,自上犯之。」將法太子。太子,君嗣也,不可施刑,刑其傅公子虔,黥其師公孫賈。秦國太子犯罪,商鞅懲罰了太子的師父公子虔、公孫賈。但苛刻的法律也讓商鞅在秦國失去了人心,《史記 商君列傳》記載:商君相秦十年,宗室貴戚多怨望者。事實上不僅僅是秦國的宗室貴戚怨恨商鞅,秦國的百姓們在商鞅制定的嚴峻刑法下生存也是苦不堪言。趙良曾對商鞅說過:刑黥太子之師傅,殘傷民以駿刑,是積怨畜禍也。

商鞅在秦國推行變法,儘管給秦國帶上了富國強兵之路但卻為自己埋下了殺身之禍。究其原因還是商鞅在秦國變法招致了眾多人的不滿,怨恨商鞅的不僅僅有秦國的貴族還是秦國的百姓。商鞅最為明智的做法就是在秦孝公還活著的時候選擇功成身退,然而商鞅卻貪戀富貴不聽趙良之言最終禍及自身。

商鞅曾問趙良道:「始秦戎翟之教,父子無別,同室而居。今我更制其教,而為其男女之別,大築冀闕,營如魯衛矣。子觀我治秦也,孰與五羖大夫賢?」從這裡可以看出商鞅在秦國變法成功後不僅沒有危機意識甚至還有些洋洋自得,他認為自己的功業甚至超過了輔佐秦穆公稱霸的百里奚。趙良直接指出,百里奚是憑藉著教化治理秦國而商鞅卻是依仗苛刑和武力來治理秦國。百里奚治國勞不坐乘,暑不張蓋,行於國中,不從車乘,不操干戈,功名藏於府庫,德行施於後世。而商鞅相秦不以百姓為事,而大築冀闕,非所以為功也。刑黥太子之師傅,殘傷民以駿刑,是積怨畜禍也。趙良因此建議商鞅將自己的封地歸還給秦國,選擇功成身退這樣才能避免災禍。而商鞅卻貪戀富貴,並沒有聽從趙良的建議。後來事情的發展果如趙良所料,秦孝公一死,商鞅就被冠以謀反的罪名被處死。

參考資料:《史記 商軍列傳》 《過秦論》 《新序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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