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 最新 > 你在基督里真有改變嗎?

你在基督里真有改變嗎?

當我們受到了聖靈的感動,口裡承認耶穌為主,心裡也相信神叫主耶穌從死里復活的那時刻,我們就得到了神的救贖!從此不單是我們的命運完全的改變了,我們更是得到了神兒女的身份!在世上,再沒有比這更重要、更榮耀的事了。

並且,這一切都不是藉著我們的行為或條件來能夠得到的。《林後5:17》「若有人在基督里,他就是新造的人,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

或許有人會問,這裡所說的「舊事」包括了什麼呢?有沒有包括我們的壞脾氣、我們的貪心、我們對某些事情的看法、眼光等呢?當然我們都曉得,沒有一個人在得救之後,他的個性、興趣、關心就會頓時的完全改變過來。

所以,這裡所說的「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主要還是在講屬靈的事情,尤其是屬靈的生命和所屬。但是我們也會發現,當一個人屬靈的生命真正的有所改變的話,往往他的言行舉止也會漸漸的有所改變。

1、 請問在觀看文章的你,是否察覺或確認過,自己在基督里有些怎樣的改變呢?

對我來說,我最大的改變就是我對靈界的認識。這包括我徹底相信了神只有一位,而人的命運不是靠自己能夠改變的。在我還未接受主耶穌為救主之前,我跟許多人一樣認為所有的宗教都是一樣的。一般上,宗教都是在教導人要行善、要做好人等。而往往人行善都是為了得到「好報」,也就是說,要通過行善來得到祝福。要不人就是想要通過不做壞事來避免將來在地獄裡受盡折磨。也有些人行善是為了將來投胎轉世的時候,還能夠成為人或不必受苦。

我過去會有這樣的想法是因為我對罪的認識太過膚淺了。以前我總是認為,罪指的就是那些比較嚴重的過犯,例如:殺人、放火、偷東西等,而我習慣性的說謊、罵人、甚至咒詛人不算是什麼大不了的事。

2、 但我現在知道了,原來公義、聖潔的神對犯罪的定義可說是非常的嚴格的。

例如,主耶穌在《太5:28》凡看見婦女就動淫念的,這人心裡已經與她犯姦淫了。《雅 2:9》但你們若按外貌待人,便是犯罪,被律法定為犯法的。換句話說,人的犯罪不單是外在的行動、行為,乃出於他的內心、他的想法。《雅2:10》因為凡遵守全律法的,只在一條上跌倒,他就是犯了眾條。

所以,有罪性的人要靠自己的行為、方法來稱義的話,那是根本不可能的。但感謝神,祂自己為我們預備了一條也是唯一的出路,那出路就是《徒4:12》除他以外,別無拯救。因為在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著得救。只有那位完全無罪的主耶穌,能夠也已經代替我們還清了所有罪的代價。

把這應許、把這事實當真也看重的,就是神的兒女了。所以他們的價值觀、世界觀、做事情的方法、興趣、關心等,肯定會跟自己還未信主之前有所不一樣。

3、當一個人屬靈的眼睛被打開後,他在行為上也必定有些實際的改變

就拿我自己來說,我以前是相當小氣也容易發脾氣的,所以身旁的人都不敢親近我。他們跟我說話的時候,往往也非常的小心,不敢提到一些容易觸動到我的話。

其實那時候的我,也是很怕得罪人、怕使人生氣的,因為我本來朋友就不多。所以怕得罪人,更不會有人要跟我交往,這兩點就使我非常的痛苦。

但我卻一直沒有能力也沒有辦法逃出這惡性循環。直到有一天,我因對人徹底的失望,但同時也憎恨自己的個性,就大膽的向神埋怨、吐說心裏面很多的苦毒,我所有掙扎的地方也向神透露。

很奇妙的,那時神似乎只一直對我重複的說,「我兒啊,我愛你!你有了我,還不夠嗎?」那次以後,我漸漸的不但不向人亂髮脾氣或一直想得到別人的關懷、別人的愛,我反而想要多關懷人、祝福人、幫助人。

這讓我想起了聖經里的撒該,撒該知道他被主耶穌認識後,他馬上願意把所有的一半分給窮人也願意四倍的償還被他欺壓過的人。

盼望我們天天與神交通的時候,都能夠得到神喜悅我們的證據。那時我們屬靈眼光和行為上的改變,是必定會叫我們和旁邊的人都驚訝的。那時福音的門必定會大大的向我們敞開!願神祝福你!


喜歡這篇文章嗎?立刻分享出去讓更多人知道吧!

本站內容充實豐富,博大精深,小編精選每日熱門資訊,隨時更新,點擊「搶先收到最新資訊」瀏覽吧!


請您繼續閱讀更多來自 讚美 的精彩文章:

《聖經》中值得我們學習的幾位母親
主耶穌對我們的七個「責問」

TAG:讚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