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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子之手,與子偕老」一詩無關風月,被誤解千百年?別再被騙了

(歷史釋疑 第114期/奉天玉)

打開日曆,我們會驚奇的發現,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幾乎每天都是節日,除了我國傳承已久的傳統節日外,還有近代新設立的節日,如三八婦女節、五一勞動節、五四青年節,以及由國外傳入的節日,如聖誕節、感恩節等。另外,還有很多由日期的諧音引出的節日,如昨天的「520日」和今天的「521日」,諧音都是「我愛你」,無數少男少女在這樣的日子裡互訴衷腸,確定自己的心意,或海誓山盟,讓自己的愛情更上一層樓。

說起表白或盟誓的情話,很多人都會選擇這樣八個字——「執子之手,與子偕老」,這句話出身《詩經》,不僅有文化底蘊,聽起來也非常浪漫唯美,畢竟單純從字面上來解釋的話,可以理解為:今天,我牽起你的手,從此之後再也不放開,往後餘生不管是清貧還是榮華,不管是風雪還是平淡,都是你,直到頭髮花白,生命逝去。這樣看來,這短短八個字,既囊括了愛情的美好和純真,又暗含著終生不離不棄的承諾,出口的人鄭重且真誠,接受的人歡喜且感動,最理想不過,堪稱最美情話。

然而,這個時候,總是會有一些自詡有文化的人跳出來潑冷水——很多人認為,「執子之手,與子偕老」一句,出自《詩經·邶風·擊鼓》,這是一首講述戰爭的詩,因此這句話形容的並非愛情,而是戰友情。聽完這樣的解釋,可能很多剛用這八個字表白完的少年,心裡不由自主的咯噔一下,覺得好好的愛情突然變成社會主義兄弟情,有些難以接受。那麼,這句詩真的被誤解了千百年嗎?答案是否定的。

《擊鼓》全詩如下:「擊鼓其鏜,踴躍用兵。土國城漕,我獨南行從孫子仲,平陳與宋。不我以歸,憂心有忡。爰居爰處,爰喪其馬。於以求之,於林之下。死生契闊,與子成說。執子之手,與子偕老。於嗟闊兮,不我活兮。於嗟洵兮,不我信兮。」

意思是,在鏜鏜作響的戰鼓聲中,將士們提起武器,奮力操練。大多數人投入城牆的建設中時,只有我加入了南征的軍隊,遠離了故鄉。我追隨著孫子仲將軍的腳步,平定了陳國和宋國。然而再多的戰功,也不能平復我回歸故鄉的渴望,我的心都要碎了。不知道軍隊要駐紮在哪裡,也不知道我的戰馬跑去了何處。為了尋找我的戰國,我跑到了荒野中的樹林里,原來我的馬正卧在樹下。

此情此景讓我想起了我們離別時的情景,當時我們都說好了,無論生死,無論是團聚還是別離,我們都不能放棄彼此,我們曾經起誓,既然牽起了對方的手,就要白頭到老。可是,如今我們天各一方,無法想見,我只能悲傷的獨自嘆息,我甚至都不能保證自己活著回去,更無法保證信守承諾,與你再次團聚了。

也就是說,這首詩是遠征的將士,在思鄉情切的時候寫下的,而且從其中的「死生契闊」,和「與子偕老」可以看出,這並非是思念親人,而是愛人。也就是說,這的確是一首情詩,「執子之手,與子偕老」並非是指同一條戰壕里的兄弟手牽手奔赴戰場,發誓同生共死,而是夫妻或情侶之間,發誓要生死相隨。

看到這裡,你有沒有鬆了一口氣呢?雖然探究文學,挖掘其背後的本義值得鼓勵,但是為求標新立異,便過度揣測或斷章取義卻是不可取的。

參考資料|《詩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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