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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為中央政治局講課的他,升任法大校長

最新消息:著名法學家馬懷德任中國政法大學校長。

長安街知事注意到,馬懷德是我國首位行政訴訟法博士,直接參与《國家賠償法》、《行政處罰法》等多部法律的起草工作,並曾為中央政治局集體學習講課。

據教育部官網消息,5月22日,教育部人事司在中國政法大學宣布了教育部黨組的任免決定,馬懷德任中國政法大學校長、黨委副書記,黃進不再擔任中國政法大學校長、黨委副書記。教育部人事司、北京市委教育工委有關同志出席會議。

馬懷德生於1965年10月,青海循化人,教授、博士生導師。他從小生長在貧瘠的西部地區:「那時生活很艱苦。為了吃飽,常常要用白面換更多的苞米、青稞等雜糧。一塊五的學費都掏不起,還要申請減免。」

知識改變命運。1984年,他以全省第六名的成績考入北京大學法律系;1988年考上中國政法大學碩士研究生,師從應松年,專攻行政法學;1990年,提前攻讀博士學位,3年後,他成為新中國培養的首位行政訴訟法博士。

博士畢業後,馬懷德選擇留校任教。他以紮實的學術水平和教學能力很快贏得了學界認可,33歲時他被破格聘為教授,35歲已是博士生導師。

20多年來,馬懷德直接參与《國家賠償法》《行政處罰法》《立法法》等上百部重要法律法規的起草、修訂工作,為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作出重要貢獻。

除此之外,他每年平均要為黨政機關授課20餘次,上至中央政治局,下至基層政府,都有過他授課的身影。其中,2005年12月,馬懷德為中央政治局第27次集體學習講授「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和經濟法律制度」。

為什麼對行政法產生興趣?馬懷德說,首先得益於北大的龔祥瑞、羅豪才等教授對他的引導,這些教授的授課深深吸引了他。他先後參與了「深圳賢成大廈行政訴訟第一案」「田永訴北京科技大學拒絕頒發畢業證、學位證案」等行政訴訟案件。

1996年,大學生田永在補考過程中,因作弊被學校作出退學處理決定。不過,學校沒有直接向田永宣布、送達退學處理決定和變更學籍的通知,也未辦理退學手續。因此,田永繼續參加正常學習及學校組織的活動。

1998年6月,田永所在院系報送田永所在班級授予學士學位表時,學校拒絕為其頒發畢業證書。田永的班主任老師為其抱不平,找到了馬懷德。對此,馬懷德無償代理了這起案件,並最終勝訴。

長安街知事注意到,馬懷德此前還是中紀委監察部特邀監察員,三次參加王岐山主持的中紀委專家學者座談會,並就反腐倡廉和國家監察體制改革建言獻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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