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 天下 > 「6個離婚爸爸中只有1個選擇要孩子,單親媽媽們好慘啊!」

「6個離婚爸爸中只有1個選擇要孩子,單親媽媽們好慘啊!」

1

中國婦聯的一項調查顯示,中國離婚家庭中,有67%的家庭有孩子。而離婚時,6個爸爸中只有1個選擇要孩子。

也就是說,單親媽媽的數量是單親爸爸的五倍。

這個調查還是2010年做的,現在八九年過去了,離婚率連年增多,單親媽媽的數量恐怕更多。

無獨有偶,香港特區政府統計處也發布過一個數據:2016年,香港單親媽媽數目仍遠超單親爸爸,是單親爸爸數目的三倍多。

在西方國家,單親媽媽的數量也遠高於單親爸爸。

幾年前的一組數據顯示,美國有超過8%的單親家庭由父親撫養未成年子女,而這一數字在1960年僅有1%。

數據還顯示,相比單親媽媽,美國單親爸爸更易找到生活伴侶。目前,86%與子女生活的父親擁有生活伴侶,而跟子女生活的單親媽媽找到新伴侶的,僅有67%。

看來,夫妻雙方離婚後,孩子大多跟母親,且母親離婚後再婚的幾率低,這幾乎是一個世界性的問題了。

分析「單親媽媽數量比單親爸爸多」這個現象的成因,我覺得有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從人性的角度分析,女性更願意甚至極力爭取讓孩子跟自己一起生活,這是母性使然。

想要得到一個孩子,男性和女性的付出程度可不一樣。

理論上,女性一個月只排出一枚卵子,男性一次則射出幾億精子。

精子進入子宮後,女性自體產生的白細胞,會弄死「她」覺得不合格的精子,選擇「她」認為對的那一個。那一個「對的」精子和卵子相遇後,其他那些精子被拒之門外,只剩下死路一條。

受精卵一步步發育成為胚胎、胎兒,再到嬰兒成功分娩,整個過程的艱辛幾乎都是女性在承擔。

孩子出生後,女性又承擔了哺乳功能。

這種天然的屬性,讓女性和孩子之間的聯繫更緊密。男性只提供了一枚種子,但孩子卻曾經是媽媽的「骨中骨,肉中肉」。

有了這種與孩子「一體共生」的經歷,女性在面對與丈夫離婚這種情況時,大多會爭取孩子的撫養權。從某種意義上來說,這是一種本能。

相比天生的母性,父親是「後天養成」的。很多男人在孩子只會吃喝拉撒哭的階段,基本上感受不到作為父親的存在感。

如果夫妻雙方離婚,男人在爭取孩子撫養權時,動力確實不如女性。

第二、從法律層面分析,各國法律傾向於保護母親的撫養權,我國的法律也不例外。

女性若在哺乳期提出離婚,孩子一般跟母親。女性哺乳期,男方也不能提出離婚。女方若是主動提出離婚,得在離婚協議中註明是自己主動提的離婚。

兩周歲以下的孩子,一般跟媽媽生活。即使夫妻雙方打官司到了法院,法院一般也會把孩子判給母親。但是,下列情形除外:媽媽有傳染病或者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撫養條件卻不盡撫養義務,而爸爸要求撫養孩子的。

兩周歲以上的孩子,判定其撫養權歸屬時,所要考慮的因素就變多了。比如,父母是否喪失生育能力;跟孩子生活時間長短;是否有其他子女;是否患有嚴重疾病或者不利於孩子身心健康。

十周歲以上的孩子,父母要是離婚了,在「跟誰一起生活」這個問題上,法律很大程度上也要尊重TA自己的意見。

只有孩子過了兩周歲以後,法律在判定撫養權歸屬時,才不會特別向母親傾斜。可現實生活中,大多數家庭長期維持「男外出賺錢,女負責帶娃」的婚姻模式,使得孩子跟母親的情感關係更緊密,此時,母親們若是稍有點賺錢能力、經濟實力,就相對比較容易爭取到孩子撫養權。

這種現狀,客觀上也決定了單親媽媽數量多於單親爸爸。

第三、在現實生活中,很多情況下(不是說全部,求別杠),往往是男性不大靠譜,才導致婚姻破裂的。

在中國,男女離婚,我敢說,大多數婚姻破裂,主要過錯在男方。

為什麼呢?因為在男權社會,女性普遍生存境況差所以也更能隱忍,且離婚後退路、出路更窄。絕大多數女性,特別是有孩子以後,不到迫不得已不願走離婚這條路。

會帶著孩子離婚的,大多是男方的言行讓她覺得「一個人帶孩子過」才是終極解脫。

女性離婚時傾向於要孩子,大多是因為看到男方在婚姻存續期間都對孩子不負責任,所以想像不到男方離婚後或再婚之後能對孩子負責到啥程度。

現實生活中,確實有很多爭取到撫養權的單親爸爸,對管教孩子不是很上心,直接把孩子扔給自己的父母了事。

民間也有句話,說的是「寧要討飯娘,不要當官爹」。女性離婚時,若是選擇不要孩子撫養權,很多時候會遭到輿論的譴責。

種種因素放在一起,就導致單親媽媽數量遠多於單親爸爸了。

2

比較殘酷的一點是,單親媽媽爭取到孩子的撫養權後,相關的配套措施卻沒跟上。

一個比較現實的問題是撫養費問題。

如果孩子的撫養權給女方,父親們所要支付的撫養費相比高額的育兒成本,實在是太低了,而且他們還能想出各種辦法少付或不付。

法律規定: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這裡說的「月總收入」指工資總額,包括工資、獎金等。

這個帳面上的收入,可操作的空間大了去了。

一個年入百萬的人,帳面上做到年入兩萬也是有可能的,對方光要證明這收入不屬實,都要撓破頭皮。即使法院判決要付,但Ta堅持不付,撫養孩子一方要追償,也要累得蛻一層皮。

未撫養孩子的一方,若是收入不固定,按當地生活水平和行業平均收入而定。但是,如你所知,平均收入是很低的。

法院裁定的撫養費通常比較低,有時候並不怎麼考慮撫養責任的一方付出的勞動。比如,我一個朋友離婚時,法院裁定她前夫給兒子的撫養費就一個月一千多。一千多,夠幹個什麼呢?

如果按照「一個出錢,一個出力」的民間原則來計算。即使母親拿不出一分錢給孩子,但她為了照顧孩子花費的時間、精力以及因照顧孩子而丟掉的機會成本,怎麼可能就值一千塊?請個保姆都不止這個數了。

當然,現實生活中也有很多夫妻離婚後,孩子跟父親。實踐中,孩子跟了父親的,母親還需要出撫養費的,佔比比較少(按理應該出)。可是,這類母親只佔極少數,現實生活中恐怕還是拿不到孩子撫養費的單親媽媽居多。

一個公益機構對全國5個城市共超過600位單親媽媽展開了深入調研。

調研結果顯示:

80%以上的單親媽媽很少或沒有得到來自前配偶的幫助,大部分只能獨自承擔照顧子女和老人的雙份責任;

50%以上的單親媽媽身體健康情況一般甚至很差;

身心疲累的她們在就業市場上呈現出「難就業,難議價」的趨勢,30%以上處於待業狀態,50%以上沒有和僱主簽訂勞動合同,將近一半沒有辦理社保;40%的單親媽媽家庭月收入在2000元以下,16%的單親媽媽沒有任何幫扶的來源。

我自己也屬於單親媽媽群體中的一員,我生活圈子裡的單親媽媽大多有房有車有事業,擁有相對比較高的收入,活得相對比較體面;但同時,我也知道,在我看不到的世界之外,有一些單親媽媽活得比較艱難。

我希望社會從制度上、法律上保障她們的基本權益,讓她們能拿到應得的東西。比如,平等的就業機會、晉陞機會;孩子的撫養費能落實到位;不對她們投去異樣的眼光,不對她們搞身份歧視。

但是,我不提供對她們進行特殊的照顧。比如說,因為你是單親媽媽,政府就要給你補貼;因為你是單親媽媽,用人單位就允許你早點回家陪孩子。

不是我沒有同情心,而是我覺得:特殊照顧,本質上是「歧視」的變種。

3

這些年來,我經常看到一些關於單親媽媽的公益視頻。

視頻里的單親媽媽,似乎總是特別慘,總把自己置於一個太過悲情的角色,什麼家裡的擔子得一個人挑啊,病了沒人陪啊,累了沒肩膀靠啊。

這些東西,咱可以聊,但不要刻意去強化它。

事實上,誰的人生沒點不容易的事兒呢?還有好多女人,雖然有丈夫,但那個丈夫對她的人生完全是拖累,想甩都可能甩不掉。

再說,單親生活也不全然沒有好處,比如說,家庭大筆財務支出(房子買哪兒、買哪款車、做個什麼投資)可以完全自己說了算,可以按自己認為對的理念去教育孩子而不會被其他聲音干擾,過年過節不需要去婆家「飾演」24孝好媳婦,平日里少了很多人情壓力,沒人跟你吵架給你添堵,家庭里也不需要多一個人的開銷。

福禍相依,得失並存。單親不單親的,不過就是一個硬幣的兩面而已。已婚人士的煩惱,或許一點都不比我們少。世界上真正特別幸福的婚姻,可能佔兩成不到。

導致單親媽媽過得艱難的主要原因不是離婚,而是沒錢。

這句話很扎心吧?但它就是這麼個理。

你若是沒錢,即使不是單親媽媽,生活質量和幸福感,可能也要大打折扣。

我不提倡單親媽媽把自己置於悲情或需要照顧和憐憫的角色,還有一個原因:一旦我們覺得自己悲情,需要社會的特別照顧和他人的憐憫,短期來看或許能佔到點便宜;但長期來看,可能會讓整個社會覺得這個群體確實很弱勢、確實需要照顧……然後,他們就更加不給你工作機會、升職機會,還會拿有色眼光看待你和你的孩子。

用人單位或單身男性一看到單親媽媽,就會覺得:「哎呀,她是個單親媽媽,她有個拖油瓶,我得考慮下選她會不會性價比太低。」

可現實生活中,單親媽媽真的性價比低么?不一定。

工作上,因為沒啥後盾,她們可能更捨得拼,更能處理好工作與家庭的衝突,然後爭分奪秒去拼搏,去生活。

感情上,因為有過失敗的經歷,她們可能更懂經營更願珍惜。

明明她們在工作場合和婚戀市場也有自己獨到的優勢,卻因為哭慘、哭窮,搞得別人也戴上有色眼鏡看她們。大家還沒開始去了解她們呢,就先入為主地形成了某種「刻板印象」,繼而對她們退避三舍。

有些單親媽媽公益宣傳片的輿論導向,嚇得好多人都不敢離婚了。大家一看:「天啊,當個單親媽媽原來那麼慘啊,那我這段婚姻再痛苦,也總比沒有的強。」

離婚不是一件值得鼓勵的事,但希望大家只把它看成一種止損方式。既是止損,就不需要社會的特別補貼。炒個股還知道割肉止損呢,何況走勢更清晰的婚姻。

對單親媽媽這個群體最好的關愛,不是突出她們有多不容易,強調她們比別人缺失了啥,而是不把她們當特殊人群看待。人性都是一樣的,一旦你博得了社會的同情,人們對你的歧視也就開始了。

明明不弱勢,一被歧視就真變弱勢了。

單親媽媽這個群體,需要的只是公平對待。給她們應得的權益,給她們平等機會,給她們和其他群體一樣寬鬆的輿論環境,就是對她們最大最好的關愛。

以上。

-END-

晏凌羊,專欄作家,新女性主義作者,中國作協會員。著有情感類暢銷書《願你有徵途,也有退路》以及兒童繪本《媽媽家,爸爸家》等。個人微信公眾號:晏凌羊。

喜歡這篇文章嗎?立刻分享出去讓更多人知道吧!

本站內容充實豐富,博大精深,小編精選每日熱門資訊,隨時更新,點擊「搶先收到最新資訊」瀏覽吧!


請您繼續閱讀更多來自 家人雜誌 的精彩文章:

放養還是做虎媽,哪個當媽的沒選擇困難症?

TAG:家人雜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