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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史札記:天足與旗鞋

編者註:滿族民俗專家趙福祿先生曾出版書籍《讀史札記》、《民間笑話》等,但當時交付出版後就沒留電子版,最近趙福祿先生將已經出版的書籍文章重新整理,授權我們在這裡陸續發表,在此表示感謝。

讀史札記

—趙福祿著

4月30日發文章第一部分《滿族的歷史名稱有哪些?》,

5月2日發文章第二部分《滿族文化中的滿族八旗》,

5月3日發文章第三部分《讀史札記:創立滿族文字的始末》,

5月5日發文章第四部分《讀史札記:滿族的姓氏與名字》,

5月12日發文章第五部分《讀史札記:滿族宗教信仰和柳條邊》,

5月14日發文章第六部分《讀史札記:滿族肇興之地與長白山神祭祀》,

5月17日發文章第七部分《讀史札記:滿族髮式》,

5月20日發文章第八部分《讀史札記:滿族服飾》,

今天發第九部分。

九、天足與旗鞋

天足,是指「民腳」相對而言的。天足,就是滿族八旗婦女沒裏過腳的腳。

民腳,就是漢族婦女裏的腳,人們所說的「三寸金蓮」,俗稱小腳,裏腳也叫纏足,是漢族婦女纏足習俗,它起源於五代,據說:五代時期,南唐李後主有一宮女叫窈娘,苖條俏麗,擅長跳舞,就命能工巧匠製作一高有六尺的蓮花,並裝飾上珍寶,網帶纓絡,中間是非常好看的瑞蓮,後主讓宮女窈娘用絲綢纏腳,象一輪彎月,再穿上白色襪子跳舞蓮中,旋轉起來似升在雲里一樣形態。如此纏足傳到民間,到了宋代,婦女纏足開始流行,到了元朝婦女纏足繼續發展,到了明朝婦女纏足風氣一發不可阻擋。歌女丶舞女丶妓女沒有一個不拿自已的小腳取寵於男子。叫做「烏頭小腳遮半邊」,意思是容貌差一點無妨,只要有一頭烏髮和三寸金蓮,就可以遮醜的。當時有歌謠唱道:

「粉紅臉,賽桃花,小小金蓮一把抓,等到來年莊稼好,一頂花轎娶回家。」

還唱道:

「小紅鞋一寸八,上頭綉個喇叭花,等我到了家,告訴我爹媽,就是典了房子出了地,也要來娶她。」

明朝洪武年間,一年正月十五洪武皇帝朱元璋微服到街上觀燈,正慢步邊走邊看,突然聽到前邊爆發出一片笑聲。他和侍從循聲望去,只見前面一家門口上面掛著一盞大紅燈籠,燈上畫著一幅畫,燈下圍著一群人。朱元璋信步走過去一看,但見上面畫著一個騎馬的光著腳丫的婦女懷抱一個大西瓜,畫角下邊寫著「打一俗語」四個字。朱元璋一看這畫,一股怒火立刻湧上心頭,可沒動聲色,轉身問侍從,侍從們一個勁搖頭都說沒猜到。便吩咐侍從在設制燈謎人家的門上都貼上『福』字。第二天一早,下令御林軍把那些貼著『福』字的人家幾乎屠殺一空,鮮血染紅了街道。原來燈謎謎底是:「淮西馬大腳」。朱元璋認為是諷刺自已宮中的淮西女子馬皇后有雙大腳不能母儀天下。可見在明人眼裡鄙視天足,尊重小腳,纏足風氣盛行程度。至於纏足是萬般痛苦的,女孩從四五歲起,先將腳拇指以外四指屈於腳心,用白棉布裹緊,等腳型固定後,穿上尖頭鞋,白天家人挾之行走,活動其血脈,夜間將裏腳布用線密縫,以後日復一日加緊束縛,使其腳趾彎曲變形。最後只靠指端大拇指行走。纏足纏到「小瘦尖彎軟正」才算完事。真是小腳一雙,眼淚一缸」。

因為滿族婦女不裹腳,清朝統治者認為女人裏腳是一種陋習,會給生產丶生活代來諸多不便,使女人在生產丶生活更依俯於男子,成為男子的附庸和玩物。為此,下沼嚴勵禁止,不許旗人纏足。那時,滿族婦女的腳也並非完全任意生長,而是在十來歲時,用布條「攏」一下,使五個腳趾靠得緊些,而不「扎煞」丶「分家」,這樣腳行正。但看漢族婦女的小腳走起路來如風擺柳,很是好看,自已又不裹腳。於是就在鞋上想辦法,把鞋底加高縮小,製成上小下大,底面四方形的高跟兒,稱為「馬底鞋」的旗鞋。於是乎走起路來就有了「金蓮」的效果。同時,也增加了旗女身穿旗袍,上梳高髻旗頭,給人以修長典雅亭亭玉立的感覺。

據說「馬蹄底」旗鞋還與滿族漁獵生活有關,婦女們穿著這種鞋上山下河,可防避踩著毒蛇傷生。

到了辛亥革命(1911年),清王朝被推翻,中華民國下令勸禁纏足,纏足風氣仍有,直至一九四九年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建立,纏足陋習才得以絕跡。

滿族文化網原創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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