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支書收7.12萬獲刑1年 留置期複信女兒:人品比成績更重要
視頻來源:青神縣紀委監委
封面新聞記者 牛建平
5月9日,封面新聞從青神縣紀委監委獲悉:2017年4月至2018年2月,青神縣高台鄉麻柳村黨支部原書記張曉明利用職務之便,在對該村岷東大道征地拆遷、附著物拆除及建渣清運過程中,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取感謝費7.12萬元。
拆房子可以掙4萬
2017年4月,眉山青神縣高台鄉麻柳村開展岷東大道房屋拆除項目,拆除公司李元(化名)中標該項目。在與村委會簽訂協議後,李元找到了張曉明,承諾工程結束後按每棟房屋280元的標準支付村幹部「辛苦費」。
「拆遷的時候,一定盡全力支持。」雖然高台鄉政府已實際為村幹部撥付了工作經費、誤工費和誤餐費等,但張曉明還是答應了。
張曉明的想法是:村社幹部工作確實辛苦,到時候拆遷的時候讓幹部們全力配合他們。「這錢也拿得心安理得。」
在村幹部的全力配合下,房屋拆除工作十分順利。李元按照約定,送給麻柳村村幹部「感謝費」4.4萬元:其中,張曉明個人分得1.32萬元,麻柳村村主任丁某分得7000元,村文書馮某和婦女主任王某每人分得4000元,其餘15800元分給了涉及拆遷的5個小組長。
賣建渣還能掙6萬
由於拆除過程中產生的建渣影響到了農戶復耕及出行,麻柳村請示鄉、縣政府同意,2017年5月20日,村委會再次與李元簽訂《拆除房屋補充協議》:由該公司負責建渣清運、宅基地復耕工作,費用按照每棟400元的標準支付。
在第一次簽訂的協議中,麻柳村與李元並未將建渣處理明確寫進合同。由於麻柳村再次與自己簽訂了補充合同,李元對張曉明更加感激了。
「張書記,聽說有的地方在收建渣,我把建渣全部送給你,你拿去賣,賣多少錢都是你的」。
「岷東大道項目不就在收建渣嗎?」張曉明心中一動。作為高台鄉岷東大道(高台段)項目征地拆遷安置領導小組成員,張曉明比任何人都清楚。
隨後,張曉明立即與岷東大道(青神段)一期工程項目部取得聯繫,以6萬元的價格,將麻柳村拆除房屋產生的建渣賣給岷東大道(青神段)一期工程項目部。
為避免事情暴露,張曉明與李元商議,以李元經營部的名義收取建渣款。隨後,李元扣除稅款2000元後,將5.8萬元現金送到了張曉明手上。
「爸爸希望你知道,人品比成績更重要」
2017年7月,青神縣委巡察辦向縣紀委移交了麻柳村黨支部書記張曉明存在辦事不公平、不公正等問題線索。在調查走訪中,調查人員摸排到張曉明在岷東大道房屋拆除項目中收受施工方好處費的問題線索。
掌握大量相關證據後,青神縣紀委監委對張曉明立案審查調查,並採取留置措施。
「村幹部有錢拿,大家積極性肯定才高,我這也是為了工作順利推動嘛。」張曉明振振有詞。
「高台鄉是否就拆遷工作給你們村幹部發放了工作經費、誤工費和誤餐費?」
「發了……」張曉明聲音小了。
「既然鄉政府已經給村幹部支付了相關經費,為什麼還要收取施工方送的錢?」
「這……」
留置期間,張曉明正值中考的女兒,就擇校問題給張曉明寫了一封信。讀完信的張曉明失聲痛哭。
後來,他在給女兒的回信中寫道:「無論你做出什麼選擇,爸爸都支持你。」張曉明複信給女兒:爸爸希望你知道,做人的人品和身心健康比起成績來更重要。
2018年7月9日,青神縣紀委監委給予張曉明開除黨籍處分,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2018年8月29日,青神縣人民法院依法審理,查明張曉明利用職務之便,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取他人財物,受賄事實成立,已構成受賄罪,判處張曉明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二年 ,並處罰金10萬元,違法所得全部依法收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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