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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兒,你爹去世了,你簽個字房子過戶給我」「我要賣房分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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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情感調解關於房子過戶

老兩口有一套經濟適用房,共六十多平方,是借了四兒子公積金買的,如今老父親去世了,兄弟姐妹們商定先把房子過戶給老母親,等老母親百年以後,兄弟姐妹們再分配這套房子,但是大姐不太配合。

老母親幾乎是求著老大:「女兒,你爹去世了,你簽個字房子過戶給我」,可大女兒的意思卻是:「我要賣房分錢」,一家人缺了大姐簽字,房子沒辦法過戶給老母親,這其中有什麼難言之隱呢?

情感調解:

調解員:「六十多平方的房子,老母親和老父親各佔一半份額,老父親的份額拿出來讓你們平分,老母親也同樣佔一份,算下來你們兄弟姐妹幾個每人也就5個平方」。

老四說:「對,我大姐就是覺得要是房子過戶給了老母親,就要拿錢出來,因為這套房子是我母親從我這借了三十多萬買的,這筆錢肯定是要我幾個兄弟姐妹們湊錢給我的,我母親沒錢」。

大姐不想出錢給我,就想把這套房子處理了賣錢,她還能分點,但現在賣房還要交稅,稅也是三十多萬,這筆錢誰拿出來?

調解員:「老母親有退休金嗎?現在是誰照顧」?

老四:「有,每個月三千多,不看病的話剛好花完,是我在照顧我媽,兩年前我退休後,就一直是我在全權照顧我媽」。

老母親突然哭了起來:「老大沒良心,她最困難的時候,是我幫著照顧她的一兒一女,那時候我還在上班,我上白班,晚上兩個孩子就跟我睡,我上夜班,孩子們才跟他們媽媽睡」。

老三也為老母親鳴不平:「我大姐已經五年沒來家裡看過母親了,爹去世的時候,大姐來站了十分鐘就走了,她就是沒臉面來見母親」。

老母親:「大女兒,你簽個字,把你爹的房子先過戶到我一個人名下,等我百年以後,你們再分配」。

大姐:「媽,我不想拿出錢,我也沒錢給四弟弟,你們把房子賣了,我們分錢」。

情感點評:

為什麼大姐跟一家人鬧不和?我認為大姐失去了最基本的道德,太過自私了,五年沒來看望老母親,沒贍養過老母親,這是有失孝道,老母親還在世,就讓老母親賣掉房子,這是有失仁義。

我想問問大姐的心是什麼做的?如果把老母親的房子賣了,姑且不說賣房的稅由誰交,賣房後老母親以後住在哪?沒了房子其他子女是否還會像以前一樣孝順母親?這都是未知數,做人不能太自私,那個苦苦哀求你簽字的,是你的母親啊!

雖然氣憤,但如果大姐不願意拿出錢,而要賣房分錢,這個也不是沒有依據的,畢竟在父親的房產份額中,大姐確實能分配到份額,唯一能協調解決的方法,是其他幾個兄妹買下屬於大姐的份額。

最有可能的就是四弟弟買下大姐的份額,因為父母親還欠老四的錢,若不是老四齣了三十一萬,也不可能有這套房子,是否可以商量等老母親百年以後給老四多分配一些房屋面積,讓四弟不收大姐的錢,也讓大姐主動放棄繼承老父親的那部分遺產房。

我個人認為如果從這方面商量,大姐可能還是有所動容的,畢竟大姐現在不願意拿出錢,那隻能把大姐的份額給別的兄弟姐妹們,當然,具體的還是希望兄弟姐妹們仔細斟酌,希望我的建議能幫助到您。

(圖片來源網路,如有侵權,請找作者刪除)

——本文完

——關注相思,溫暖相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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