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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罪!申冤9年,原檢察官高祀君感嘆:我從來不知道打官司會這麼難

編者按:

曾因「妨害作證罪」入獄3年的前青島檢察官高祀君,最近被宣告無罪。作為一名檢察官,往往對司法正義有更深的追求。遭遇這起案子後,他的感慨也特別的深:

「我從來不知道打官司會這麼的難。」

「領導定調子了,有罪無罪都要判你。」

「\"不接受刺刀底下的談判\",因此,我被判刑。」

「我不接受任何人的道歉,我只求追責。」

「正義從來不會缺席,只是會遲到。但遲到的公正也是一種不公正!」

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原檢察官高祀君的遭遇,在這次專訪中,他不但對外界的很多猜測做了解答,同時還公開了不少隱秘細節。

⊙本文長約4000字,閱讀需時8分鐘

近日,曾轟動輿論的山東青島「蒙冤檢察官」高祀君終於等到無罪判決。這距他2013年服刑期滿已過去近6年時間。

在此之前,高祀君因「妨害作證罪」,兩次被青島市城陽區人民法院(簡稱城陽法院)判刑3年。最終,由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簡稱青島中院)宣判無罪。

這期間,外界很難知曉高祀君歷經的挫折與痛苦。作為青島市市北區人民檢察院的前檢察官,他在為自己洗冤的同時,還要慢慢接受身份的顛覆性轉變。

為此,本報曾兩次深度報道該案,引起巨大反響。高祀君也憑著對法治的敬畏和信仰,堅持走到今天。

近日,高祀君接受記者獨家專訪,他不僅對外界的很多猜測做了解答,同時還公開了不少隱秘細節。

檢察官得罪富商被判刑

記者:什麼時間拿到的無罪判決?心情如何?

高祀君:判決書上日期是2019年4月4日,但4月18日宣判時才拿到。很淡定,沒什麼感覺,這是意料之中的事。沒笑,沒哭,沒流淚。

記者:從資料看,你的刑事案件源於民事案件,具體什麼情況?

高祀君:2003年,青島廣源發集團(簡稱廣源發)在蓬萊要建立瀝青公司,當時愛人沒工作,經過公關,董事長鬍諒倫將該項目的建設安裝工程給我家施工了。為了方便,後來成立了金玖源(簡稱金玖源)工貿有限公司,妻子任法人代表。

2005年工程幹完後,胡諒倫不想按國家規定的2003年標準結算,想按照1994年標準結算。這樣的話,近千萬工程款,只剩300多萬元,金玖源只好將他們起訴,雙方徹底翻臉。

青島中院還委託了工程造價公司進行鑒定,一審、二審金玖源勝訴後,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簡稱山東高院)判他們付金玖源800多萬元。對方仍不想給,就勾結有關人員偽造假刑事案件。

記者:你當時身為檢察官,為什麼參與做生意?

高祀君:這發生在15年前,是我今生參與的最後悔的一件事。14年前,單位給過我誡勉處分,人生留下污點。

記者:你和胡諒倫交往期間,除工程款糾紛外,還發生過其他矛盾嗎?

高祀君:有。胡諒倫的遠房小舅子孫丕俊,曾在金玖源施工的蓬萊安裝工地偷盜,並將我打成輕傷,從那時起,我和胡諒倫關係開始惡化。

記者:你後來的「妨害作證罪」是怎麼形成的?

高祀君:廣源發民事訴訟過程中,尤其是敗訴後,廣源發夥同金玖源公司施工二隊隊長王群編造各種罪名誣告陷害我。所謂「妨害作證罪」,是因為當時法院曾委託工程造價公司進行鑒定,胡諒倫報假案說我誘使鑒定人員孫建生作偽證,想以此抬高價格。

我連鑒定現場都沒去,鑒定人員也不承認受到誘使,另有律師出庭能證明我沒做過此事。可我沒想到,2010年4月14日,濟南商河法院準備執行民事案件時,我被城陽警方帶走。2012年7月,城陽法院仍以我犯「妨害作證罪」判刑3年。

記者:既然沒犯罪,警方為何把你帶走?

高祀君:主要是胡諒倫。有生效判決書證據顯示,他用200多萬元行賄青島市公安局經偵支隊前支隊長黃興風(註:黃興風因犯受賄罪、貪污罪,先被判處無期徒刑,後減為有期徒刑22年),偽造了有關罪名,陷害我坐了3年冤獄。

記者:外界傳言,你之前和胡諒倫關係不錯,這種說法準確嗎?

高祀君:準確。我和他原來是朋友,彼此都幫過忙。很多政法界人士都和他關係好。

記者:蓬萊的安裝工程最後賺錢了嗎?

高祀君:沒。家裡所有存款都搭上了,為給工人支付工資,還賣了房子。金玖源下面的施工隊長也大都負債纍纍。直到今天,參與施工的300多名工人,都沒拿到足額工資。

原因就是,廣源發自2008年7月25日敗訴後至今,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決,拖延了十幾年,他們訴訟纏身,也早就資不抵債了,連原辦公場所都沒有了,但依然利用我這個假刑事案件的有罪判決書作為依據進行抵賴。民事訴訟至今還沒結束,已進行13年了。

金玖源的民事勝訴判決書,已依據有罪判決書被改判了,現在有罪判決書撤銷了,可還得到最高法去打申訴,將被改判的民事判決書改回來,金玖源能否拿回執行款,依然沒把握。

比預計判決無罪時間,晚了3年多

記者:從檢察官到「階下囚」,當時心境是什麼樣的?

高祀君:無助。2010年4月14日,被拘留當天,城陽公安局一劉姓警官對我說:「領導定調子了,有罪無罪都要判你。」那一刻,我就知道,冤獄是坐定了。

記者:你在案卷很多需簽名的地方都寫了「冤」字,自始至終沒做有罪供述嗎?

高祀君:肯定不會做。我所有行為都是民事行為,所以在能見到的幾乎所有法律文書以及筆錄中,基本上都寫了冤字。就是為了有一天,能讓有關部門看到,然後追究有關人員的刑責。

記者:服刑期間,生活和家庭發生了什麼變化?

高祀君:在看守所時,父親因此事影響過早去世了。刑滿釋放後也妻離子散。這個假案還奪走了我女兒童年、少年的快樂,我的人生可以說是因此一敗塗地。

記者:什麼時間恢復自由?「洗冤」期間發生了什麼?

高祀君:刑滿釋放是2013年9月19日,當天是中秋節。刑滿釋放後,我先去青島中院申訴無罪,被駁回。後去山東高院申訴無罪,為避免人為干擾阻礙,我刻意用母親名義進行了申訴。山東高院在2015年5月5日發回青島中院再審。

青島中院庭審後久拖不決,後迫於媒體輿論壓力,一年後,撤銷有罪判決,將案件發回一審的城陽法院重新審判。理由是,分管刑事案件的副院長(原城陽法院院長)要求查一下我是否去了鑒定現場。

眾所周知,民事訴訟中法院指定評估機構進行鑒定時,原、被告雙方都應到場,不用說我尚未到現場,即便我到了現場,也是為了配合法院工作,怎麼會構成犯罪?

而城陽法院不顧山東高院發回再審、青島中院發回重審的內函內容,繼續拖延我兩年多,後我去山東高院反映,山東高院下了督辦函,城陽法院在第27個月才下達判決,維持了3年有罪判決。我當即上訴至青島中院,直至近日獲無罪。

從刑滿釋放到無罪,將近5年8個月,比我預計時間拖延了3年多。

記者:重審一審為何會拖延27個月,是否超審限?

高祀君:城陽法院僅庭前準備就用了13個月,他們要求我參加閉門庭前會議,被我嚴詞拒絕。庭審後,研究案件又長達14個月,屬嚴重超審限。

記者:該案為什麼歷經這麼久才翻過來?

高祀君:首先,該案是一起徹頭徹尾的冤假錯案,指控我犯罪的證據沒一件是真的。在城陽「公、檢、法」辦案過程中,每個階段的辦案人員都清楚我無罪,都明示或暗示,只要我不向有關部門舉報胡諒倫,就不會影響城陽招商引資,我就會被釋放回家並恢復公職。

我的答覆是「不接受刺刀底下的談判」,因此,我被判刑。

我是職業法律人,刑滿釋放後,便將自己無罪的證據、對方誣告陷害我的證據等,搜集得紮實確鑿,並做了證據固定。在看守所時就想,我一定會平反昭雪,必須追究有關人員責任。有人可能擔心會被追責,所以才歷時這麼久吧。

記者:2013年8月14日,青島中院維持有罪判決,這次宣布無罪的依然是他們,為什麼會發生這個轉變?

高祀君:首先,國家司法環境越來越好,中央糾正「冤假錯案」的決心、措施以及有關規定的力度越來越大;其次,媒體對該案做了真實報道,無形中形成了對該案的監督;最後,上訴期間,我給青島中院幾乎所有領導和員額法官都郵寄了情況反映,內容主要為讓該院某領導迴避此案,請大家共同監督審理。

另外,關於該案,山東省人民檢察院和青島市人民檢察院很多領導都做了專門批示和關注,青島中院新任院長也極為重視,這都是案件能夠平反的原因。

不接受道歉,只求追責

記者:你在很多資料里,多次提到同一證據、同一事實「重複起訴」是怎麼回事?

高祀君:此案從頭到尾,我前後收到了4份內容基本一致,案號和時間不同的起訴書。事實上,最高人民檢察院在《刑事訴訟規則》中規定,嚴禁用同一證據、同一事實「重複起訴」。

記者:庭審時,為何堅持說,指控你犯罪的所有證據,如果有一件是真的,你就撤回申訴?

高祀君:我說的是事實,這也獲得了有關辦案人員的首肯。

記者:重審維持原判後,你上訴時做了什麼?

高祀君:我向有關部門投遞了近千封情況反映。同時申請青島市人民檢察院調取新證據,以證實我無罪。

記者:申請調取證據,想證實什麼?

高祀君:證實案件的來源是報假案,此事已經查清。

記者:再審第一次庭審,青島市檢察院公訴人意見是什麼?

高祀君:他們意見是,從卷宗證據看,沒有證據證實我指使他人作偽證,指控我犯罪事實不清、證據不足。

記者:在城陽法院重審時,城陽區人民檢察院公訴人怎麼認定的?

高祀君:說我構成妨害作證罪事實清楚、證據確鑿。我覺得這種指控極其荒唐。庭審中,公訴人多次被我駁斥得無合理理由應對。

記者:這次無罪判決,公訴人意見是什麼?

高祀君:簡單說就是兩點。一、我的行為是民事行為,不應作為刑事案件審判;二、指控我犯罪的證據不足。

記者:對剛剛拿到的無罪判決滿意嗎?

高祀君:滿意。我認為青島中院審監庭的合議庭成員做到了對法律的敬畏和堅守,做出了一份還我清白、給我公道的判決書。判決書的評判部分,實際上已經認定我沒有任何犯罪事實和行為。

記者:事情發展到今天,誰最應該向你道歉?

高祀君:該案是一起徹頭徹尾的假案,我不接受任何人的道歉,我只求追責。

記者:怎麼看待這種「遲到的公正」?

高祀君:雖然說,正義從來不會缺席,只是會遲到。但遲到的公正也是一種不公正!

記者:考慮申請國家賠償了嗎?

高祀君:我會申請國家賠償,這是國家賦予的權利。

記者:這些年,你最對不起和最感謝的人是誰?

高祀君:最對不起的是離我而去的父親。最感謝的是,在我昭雪道路上給予我信任和扶助的朋友、媒體,以及對法律堅守和敬畏的辦案人員。

記者:你原來檢察院同事有向你道賀嗎?

高祀君:有。我能堅持拼到底!他們都給予了肯定。

記者:未來有什麼打算?

高祀君:未來只有一件事,追責!

記者:訴訟十幾年來,你最大的感慨是什麼?

高祀君:不親身經歷這起案件,我從來不知道打官司會這麼難。現在國家司法環境越來越好,大家都要對中國的法治建設有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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