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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酷刑石灰罨死法有多歹毒?外表無傷痕,連仵作都看不出來!

在今天看來,酷刑是一種非常野蠻,且不人道懲治犯人的手段,然而在古代卻是非常的盛行。還有些酷刑流產生變種,流傳到民間,其危害更是無窮。

這篇文章就聊一聊由「沉河」這種酷刑衍變出的一種叫石灰罨死法的謀殺手法,此手法殺人於無形,沒有外傷,非多年的斷案經驗,是很難找到致死原因的。此案詳情,在清代的一本筆記小說里有記載。

清朝末年,在浙江慈溪有一位姓孫的商人,帶著老婆在江西南昌開了一間布店,因為童叟無欺,生意倒也興隆,日積月累地賺了不少錢。因為人手不夠,他另雇了兩個本地人做布店夥計。

這兩個夥計手腳麻利,辦事勤快,孫商人十分滿意,將他倆視為心腹。一天,孫商人的妻子因事外出,過了兩天才回家。回到家中,孫商人已死於床上。問問夥計,夥計則說是突發暴病而死。商人的妻子想自己離家時丈夫還是好好的,怎的就忽地死了,不信夥計所言。

她又去問兒子。兒子剛滿十歲,還不怎麼懂事,只說昨晚吃飯時父親還挺有精神,今天早上就沒氣了,卻說不清死因。商人之妻痛夫情切,遂以死因不明告到縣衙。縣令聞狀,即率驗屍的仵作仔細勘驗。勘驗結果是屍體絕無傷痕,僅臉色微呈黃白而已。由於找不到任何證據,此案便懸而不決。

此時適逢朝廷大員彭玉麟巡視江西,商人之妻遞上狀紙,攔轎喊冤。彭玉麟閱過呈狀,立即批示南昌方面開棺復驗。縣令為了儘早破案,用重金聘來鄰縣的一位屢破疑案的著名仵作,對其細告案子的情節,並詢問是否有《洗冤錄》所不載的謀殺方法。

這位仵作先不回答,只將驗屍記錄要來認真地看了幾遍,然後才對縣令道:「難怪貴縣仵作要無能為カ了,從驗屍記錄看,謀殺手段甚是厲害。此種手段名石灰罨死法,屬謀殺中最無形跡的一種。

其方法先以缸、桶貯水,放入石灰攪拌,然後用繩索綁住被殺者,將他頭部按入水中,名為游湖。被害者片刻即死。死後洗以清水,則毫無損傷痕迹,僅臉色微顯黃白,與病死無異。雖說倒按其頭時有血湧出,但見灰即止,而凝血也因石灰盡解。這類屍體,非檢骨不可知其死因。若僅僅檢驗皮肉,無不被兇手欺瞞。」縣令聽後,依這位件作之法檢驗,果在腦殼中發現灰滓無數,便重將夥計押至公堂刑訊。

因有謀殺實證,兩夥計不得不供出實情。其謀殺動機不過是見店主財多,起謀財之心方下此毒手。案結後,縣令以功過相抵未受免職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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