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證叉車又惹禍,賠76.5萬並獲刑!有動圖……
法律顧問:趙建英律師
據人民法院報消息,2019年3月,廣東平遠縣人民法院依法審理一宗涉嫌重大責任事故案件,被告人張某洲、葉某雄犯重大責任事故罪,均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並由兩人所在公司平遠縣某再生能源有限公司賠付被害人家屬76.5萬元。
2018年4月,被告人張某洲受被告人葉某雄的雇請,到平遠縣某再生能源公司務工。
葉某雄在明知張某洲未取得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的情況下,還教授張某洲如何操作叉車打包成品。
同年6月20日凌晨凌晨3時多,張某洲操作一部未依法依規檢驗且未辦理使用登記手續的紅色杭州牌CPCXX叉車作業時,因車速過快,沒有留意到楊某香所處的具體位置,將叉車的左貨叉前端叉到楊某香的右側腹部,造成楊某香嚴重受傷。事故發生後,葉某強與閆某林等人將楊某香送到梅州市人民醫院救治,楊某香經搶救無效於當日7時死亡。
最近朋友圈流傳
廣西貴港市西江文化廣場
叉車司機視野被遮擋
撞倒前方兩位老人並碾壓,現場慘烈
具體以官方通報為準
(視頻從50秒開始看)
另外一起嚴重的事故
叉車司機被捲入車輪下狂轉圈
地面血肉模糊
慎入
還有一起事故
叉車司機被活活砸死
叉車在不少作業環節
都是不可或缺的好幫手
但因叉車流動性強、
危險性高等特點
加上作業人員的素質參差不齊
安全事故時有發生
再看叉車事故動圖集錦,勝過百次安全說教!
叉車作業範圍1.5米內不得有人靠近(企業要求)
叉車倒車時,駕駛員須先查明周圍情況,確認安全後,方可倒車;
在廠房、倉庫、窄路等處倒車時,應有人站在駕駛員的側後方指揮。
不得隨意改裝叉車,叉車不得用於抬升作業;
叉車所有部位禁止站人、搭乘其他人員;
不得超載,載物行駛時,貨叉不準升得太高,以免影響叉車的穩定性。
叉車轉彎時,如附近有行人或車輛,應先發出行駛信號;
禁止高速急轉彎,高速急轉彎會導致車輛失去橫向穩定而傾翻。
特殊情況物品影響前行視線時,需倒車行駛,倒車時要低速行駛。
叉車禁止超載,行駛過程中雙叉或運送的物件離地高度不得大於0.5米。
請各單位認真總結並吸取這起事故的慘痛教訓,針對事故暴露出的突出問題,切實採取有效措施加以改進,堅決杜絕同類事故發生。
End
來源:中國安全生產網、安全科
評論處大家可以補充文章解釋不對或欠缺的部分,這樣下一個看到的人會學到更多,你知道的正是大家需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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