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假了!周琦與遼籃簽約無效並無依據?CBA新規才正式寫入條例
姚明作為80後的中國籃球偶像,球員時代已是一位睿智的人生贏家,退役以後姚明更是官運亨通,成為了中國籃協主席,並且主導了CBA的改制與發展,即便是中國男籃的紅藍隊制度,如今都取得了碩果累累的功績。姚明是一個很具有原則的領導者,被火箭隊裁掉無球可打的周琦,並沒有因為國手核心成員的身份,從而得到特事特辦的渠道,姚明明確表示既然有規則,就應該去遵守規則,但是CBA的條例始終不完事。
不久前,CBA正式公布新規,總結起來包括3項條例:
1、海外效力的CBA球員,回歸CBA時的歸屬許可權正式做出規定
2、球隊對非頂薪球員,新增合同匹配權
3、球隊新增合同買斷權
第2項與第3項條例,只能說是CBA發展的必然,只要進入到商業籃球聯盟,NBA不少東西都會被拿來到CBA,合同匹配權與買斷權,在NBA已是很成熟的條例,CBA當前不過是一種借鑒,還是比較容易理解。當然,NBA不會有CBA新規的第1項條例,如果對此很難理解,可以將他視為「周琦條款」,對周琦歸屬問題做出一個正式的條例補充,不少遼寧球迷知道真相後,都認為太假了。
周琦回到CBA發展引起各隊哄搶,北京首鋼開出的條件更是很吸引人,不過遼寧男籃利用情懷打動了周琦,郭士強與周琦再續師徒情緣,並且根據記者報道稱,周琦與遼寧男籃都已經簽好合約了。然而,新疆手裡握著的一紙優先續約合同,一直都沒有出現,即便是最後CBA官方做出裁定,認為周琦要回到新疆履行合約,新疆隊這一份所謂的優先續約合同還是沒有被爆料出來,所以是否存在很難判定,但是有一點疑問出現了,周琦與遼籃簽約無效並無依據?
CBA新規才正式寫入「海歸球員歸屬許可權問題」的條例,表明CBA一開始並不存在依據,故而周琦與遼籃簽約無效,原先沒有任何一項規定,可以作為依據表明周琦不能與遼籃簽約,也沒有依據表明周琦必須要回到新疆隊。CBA完全是主觀做出裁決,並沒有提供條例來做出裁決,直到現在才正式將類似周琦的歸屬問題,製作了一項新的條例規定,然而這一項條例已經提前生效,並且應用到了周琦的身上。
沒有出現的條例規定,已經被提前使用了,這對遼籃與周琦幾乎是一種無賴的行為,所以不少人會認為比較假,並不稀奇。當然,姚明不可能將所有事情都做得面面俱到,讓周琦回到新疆隊,可能是最好的解決方案,並且也是新規做出明確規定最好的引用案例,只是多少傷害到了遼寧隊與周琦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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