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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導不喜歡的四種下屬,能力再強也不被重用

領導對待下屬,喜歡的就盡量扶持,給予更多的機會和幫助;而對於不喜歡的下屬,沒趕走就已經算是仁至義盡了。不想成為領導討厭的下屬,自己在公司中的行為舉止就需要注意,你做了什麼,就會成為什麼樣的人。像這四種下屬,能力再強也不會得到領導的認可和重用。

一、工作中假借名義的下屬

職場上肯定會有這種員工,為了自己的生活或工作上的便利,而假借領導的名義,打著領導或者公司的旗號做一些非工作上的事。當然在做事之前,這種下屬還是會和領導打聲招呼的,只是和領導說的事與自己私底下做的事完全是兩碼事。像這種情況,當下屬借領導的名義做自己的事一旦出了問題,責任就會追究到領導頭上,領導會想:我不為難你就已經很好了,你一個下屬怎麼剛坑害我?這種人做這種事一旦被領導發現,在公司里基本就不可能混得下去了。

二、在工作中爭搶利益的下屬

公司中的利益爭奪是很常見也被允許的事情,畢竟不去爭取利益下屬是沒有血性、沒有幹勁的。但君子愛財 取之有道,合理公平的爭取是良性競爭,但什麼好事都想包攬那就是人心不足蛇吞象。對於爭搶利益的下屬,領導是非常討厭他們那副貪婪的嘴角,而且不顧一切的爭搶利益,本身就是一種無視領導的行為,領導給你分配資源,你不同意分配意見要自己搶,這是對領導領導力的一種挑戰。這樣不服管教的下屬,在團隊里只會破壞了團隊里的規則,領導一定會想辦法把這樣的團隊毒瘤給一除為快。

三、對問題拖延不報的下屬

很多職場員工,工作上出了問題,就因為害怕被領導責罰,就一直拖延著不上班,以為只要瞞過了這一陣就能矇混過關,最終都是問題越拖越大,大到給整個團隊公司造成無法挽回的影響。像這樣的員工,真的瞞過去了還好,倘若沒能瞞過去,被領導發現了,面臨的都是更嚴重責罰甚至丟工作。哪怕僥倖沒有丟工作,也會給領導打上不負責任的標籤,以後工作中還有什麼好工作、重要的工作,領導也不可能再交給這種員工。一旦連接觸到核心工作的機會都沒有了,自己就算真的有什麼才能也沒有機會施展,更別談升職加薪了。所以當大家再工作上犯了錯出了問題時,能自己解決固然最好,如果沒辦法解決,一定要及時向領導彙報。

四、工作中私自調整的下屬

領導安排的工作,給每個人分配的任務,肯定都是經過考慮過後作出的結果,而有些下屬自以為是,一旦領導安排給自己的工作不合心意,或者覺得不適合自己,自己瞎調整也就算了,甚至還會找其他同事互換工作,到時候出了問題又不願承擔責任。像這種員工,說小了是不尊重領導,不尊重領導的勞動成果,往大了說就是沒有規距,胡作非為。在團隊里影響團隊的工作,在公司里影響公司的發展。這種員工隊伍領導來說永遠是弊大於利,畢竟一個一個不聽話的員工,能力再出色不為自己所用也是白搭,既然對自己沒用,反正也幫不上自己的忙,那麼留在手下只是多餘,不但不被重用,甚至隨時會被踢出團隊。

想要被領導重用,想要有錦繡前程,首先是自己要對領導有用,不會給領導幫倒忙,這樣你幫我我幫你,領導才願意提拔你,大家一定不要成為上面這四種下屬,讓領導討厭還不被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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