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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上重達300斤的福王,真的被煮成肉湯了嗎?看完顛覆認知

福王朱常洵是明神宗朱翊鈞和最喜歡的鄭貴妃所生的孩子,而當時的皇后有沒有兒子,所以朱常洵便是最受寵的皇子,朱翊鈞曾幾次想要立朱常洵做太子,甚至因此還發生了長達15年的著名的「國本之爭」,但是礙於這個朱常洵卻並不是嫡長子,又有祖訓嚴令,所以最後朱標洵並沒有成為皇帝。也因此,朱翊鈞感覺有些對不住這個兒子,便儘可能的將除了皇位以外最好的都給這個朱常洵,朱常洵也因嬌生慣養,養了一身的臭毛病。

明朝末年,政府腐敗,在加上天災人禍,導致民不聊生,因此,農民起義不斷爆發,而其中以闖王李自成領導的農民起義為最。李自成起義後連克數城,崇禎十四年,李自成攻陷富王的城池,福王夜裡逃走,但是由於體型肥胖,行動不便,第二天便被李自成士兵尾隨抓住,當場殺死。福王身邊的兩名侍從見此,哭泣著說「福王已死,我們也不願再活,只求一付棺木收容福王屍骨,我們就是粉身碎骨也無怨言。」李軍士兵見此,便答應了他們的請求,給了他們一付一寸厚的桐棺裝殮屍體。

朱常洵應該是史上死的最慘的王爺了。朱常洵被抓後,李自成代表農民軍將他狠狠地呵斥一番,隨即派人宰了幾頭梅花鹿,而後像殺豬一樣,將朱常洵扔在熱水鍋里燙洗一遍,洗剝乾淨,剁成肉塊,放上作料,和鹿肉混在一起燉成了下酒菜與眾將士一同分享,美其名曰「福祿(鹿)宴」。而後一把大火將富麗堂皇的福王府付之一炬,因為王府實在太大,大夥連燒了三天三夜。關於福王遭到李自成的「烹食」,正史並無記載,但在明、清很多書籍(尤以《明季北略》所述廣為流傳)上都有較為詳細的記載,以李自成之為人,此事當不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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