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瘋魔,不成活,致蝶衣
霸王別姬像極了所有李碧華的作品,滄桑歲月倒轉,於輪迴幻力之外,影片中愛恨刻骨分明,人物鮮活,似欲乍生生活在眼前。張豐毅飾演的段小樓,西楚霸王力拔山兮氣蓋世,張國榮飾演的程蝶衣柔得令人心髓俱碎,霸王別姬,剛柔相濟,俠骨柔情,多少女子為此萬劫不復?阿彌陀佛。
《霸王別姬》可以說是陳凱歌向商業市場妥協後的第一部作品。忽喇喇大廈將傾,整個時代變了,所有人都在與時俱,但有一個人,他站在斷井頹垣前,回眸一笑說:"我不變。"他就像暗夜裡劃破天際的一道光,雖然扎眼,刺眼,但卻顯眼。張國榮飾演的程蝶衣就是這樣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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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蝶衣登台演戲)
這個鏡頭是讓我印象最深刻的。故事在民國40年代結束後,一晃就到了60年代文革前夕。然後這個鏡頭出現了。張國榮在恭王府里走過,走過有煤渣的地方的時候,他是小心翼翼的,不去碰髒的。這麼一個鏡頭或者說細節,把他這20年的狀態,都說清楚了。
但霸王別姬按照原著的角度來看,有四個角度進行了修改。第一處,幼年剛被母親逼著學戲的小豆子,在六指被割一指後,把母親的棉襖燒了。
(送小豆子去學戲)
這段戲對小豆子的形象得到了提升,凸顯了男兒氣盛。雖長相陰柔,但內心依舊有血氣和稜角。他生活環境讓他不得不懂事,知道母親職業,被同伴說惱了,又無力抗爭打不過人家,只能用焚衣的事來表示自己的尊嚴和反抗,這個行為是很多青春期男生都會有的。並且接下來時,大師兄順延著這個事保護小豆子"你們是不是欺負他來著?"又讓他和自己一起睡,為接下來的劇情做了鋪墊,也埋下了好感。
第二處,小豆子背錯了《思凡》,大師兄害怕他失誤出錯,用煙斗撬開他的嘴。
(背錯詞被大師兄撬煙斗)
小說以想像為主,而電影不僅要告訴讀者發生的事,還要交代畫面,這可能也是這個新增畫面的所在。煙斗撬嘴是一個很慘的畫面。小石頭在做這個時年紀不大,年輕氣盛,這個畫面還有種恨鐵不成鋼的味道在裡面。罵呢,祖師爺還沒罵,打的話也不好看,作為大師兄,他只好親自用煙斗撬他的嘴,透過畫面都能感受到無力心疼等複雜的情緒融合在一起。刺眼的紅、白皙的臉,帶血的嘴角,都化作了受虐後絕代風華的美。有一個很有意思的說法,這一弄不僅讓小豆子詞背對了,別有一番風味。這個粗暴的動作還打開小豆子的女性開關,從那個時候開始,已經默認自己是師妹了。
第三處,文革時期劍被燒了,救劍的人是菊仙,不是書中的小豆子本人。
(文革時期的菊仙)
這一段,個人認為算是改的最成功的一段。寶劍是貫穿小豆子和小石頭少年青年情誼的東西,是小豆子給小石頭的定情信物。程蝶衣為了這把劍,從某種程度上說,背叛了段小樓,出賣自己的靈魂給袁四爺,千辛萬苦自甘墮落換來的。在段小樓結婚晚上,他第一次把寶劍送段小樓,當著菊仙的面,但段小樓卻不認得。菊仙不知此劍來歷,但也能知道此劍珍貴。這把寶劍象徵著,段小樓和程蝶衣最深沉和最不可動搖的感情,或是程蝶衣的靈魂救贖,劍在人在,劍毀人亡。雖然程蝶衣和菊仙感情不好,但從之前戒煙"喊娘"的細節還是其他地方,菊仙已經能理解程蝶衣的感情了,焚劍是段小樓揭發程蝶衣已是火上澆油,如果寶劍再毀,程蝶衣一定會崩潰,段小樓也不會安寧。菊仙救劍,抱著的是保護自己男人的心情,還有對那個同樣愛著自己男人的理解和極致的同情。
(程蝶衣持劍唱戲)
第四處,在書中程蝶衣不再當戲痴,而是過上了正常人的生活。但影片中他自刎,銀幕出現了明晃晃的大字——"戲演完了"。
(菊仙和程蝶衣)
自刎的結局也比原著更好,"不瘋魔不成活"是對程蝶衣的真實寫照,他這大半生,不再是小豆子,他是程蝶衣,是西楚霸王的虞姬。而在最後,段小樓又逗他唱《思凡》,到"我本是男兒身"的時候他終於醒悟過來,他是男人,他的面龐與小時候為了尊嚴燒襖子的小豆子重疊了,他從那個時候才清醒過來,而短短數幾秒後,他選擇重登舞台,轟轟烈烈地演完戲,為自己的人生畫上一個圓滿的句號。
走走回回,兜兜轉轉,最後只剩下曾經叱吒江湖的"霸王",一個人站在舞台中央,他再也找不到那把寶劍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