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為5G比高通更先進,為什麼華為每年還要交幾十億美元專利費?
華為5G比高通更先進,這個主要是在說兩點,第一點是華為可以提供全套的5G端到端的技術解決方案,另外一點說的是華為現在的巴龍5000要比高通的X50要先進。華為可以提供5G的端到端的技術解決方案,而高通只能提供5G終端平台以及技術支持。這個看起來很繞口,其實簡單的說,就是5G可以生產5G組網需要的網路設備,而高通只能生產一些5G終端需要的元器件,主要是晶元組、射頻前端、天線模組等。
5G的組網是需要硬體設備的,這裡包括5G的無線接入網、承載網、核心網,最末端的是終端。而華為可以獨立的提供這些5G組網的設備,而且還可以提供網管平台、邊緣計算等設備。換一句話說,就是一個運營商選擇了華為,就可以什麼都不管了,華為自己就可以搭建出來一個可以商用的5G網路。而高通是不生產設備的,它只提供5G的基帶、5G手機使用的晶元、天線模組、射頻前端這些元器件,要配合其他的元器件才能拼裝出來具體的終端。
也就是說,運營商無法和高通直接的合作,高通在整個網路的組網之中,是技術支持。當然了,運營商還需要高通參與終端和網路設備的兼容性測試,因為大部分的終端是使用的高通的基帶晶元,而那些手機廠家本身的技術實力是不足以單獨的完成這部分的測試的。在5G基帶這部分,高通生產,華為也在生產,而高通的X50是在2016年問世的,性能現在看來是比較落後的,而華為的巴龍5000基帶的性能要遠超過X50。但是高通接下來的X55的性能就和華為的巴龍5000持平了。不過,現在高通的X55還沒有成本商用,還屬於PPT產品,所以,至少在現在的階段,華為的5G商用基帶是比高通的先進的。
至於核心專利高通比華為多,這個其實主要是集中在2/3G時代,那時候華為還比較弱小,而在4G時代高通沒有核心專利,5G時代高通的核心專利也並不比華為多。在2G時代,高通選擇了CDMA,而當時的通信業主要是傾向於TDMA,高通通過研發和一些其他的手段,基本上壟斷了CDMA的專利。而由於3G時代開始的時候,通信業相信了只有CDMA代表了未來的發展方向,所以基於CDMA研發了三大3G國際標準,從名字也可以看到。
這也使得3G的核心專利基本都是在高通的掌握之下的,不管是哪種制式都無法擺脫"高通稅"。這種局面在IEEE開始向移動通信領域跨界的時候被打破了,基於OFDMA的Wimax讓通信業看到了其他的思路,雖然Wimax最終夭折了,但是3GPP基於OFMDA的LTE開始了向4G的演進。當時高通是拉攏了一批盟友成立了3GPP2的,負責的是CDMA向4G演進,他的技術標準叫UMB,不過後來UMB也夭折了,這個也和當時的全部部署了CDMA的運營商不支持高通有關,高通自己把CDMA玩壞了。
UMB夭折後,高通開始轉向LTE聯盟,不過這時候,LTE的框架已經完成了,所以在4G之中,高通雖然收購了一些小公司,也有部分標準必要專利,但是4G之中,高通的核心專利是沒有的,因為3GPP開始的LTE的核心思想就是"去高通化",小心翼翼的規避了高通的全部專利技術。這裡值得一提的是,華為是有4G的核心專利的,4G里非常重要的SFR(軟頻率復用)和sOFMA是華為的專利技術。高通的2/3G核心專利是遠比華為多的,那時候華為還比較弱小,不過多也沒有什麼用了,20年的專利保護期到了,大部分的專利都過期了。
其實這裡還是有一個非常大的誤區,就是以為高通的LDPC提案勝利的成為了長短碼的編碼格式,就是高通掌握了5G。其實,LDPC碼並不是高通發明的技術,而是一個通信業已經被成熟應用的編碼技術,各個通信業的巨頭都有一些LDPC的專利。而且,華為取得的Polar碼成為了控制信道編碼,也不意味著華為就掌握了5G,因為Polar編碼也不是華為發明的,而且也不僅僅是華為有Polar碼的專利。5G之中有三大應用場景,分別是eMBB(增強型移動寬頻)--速度快,URLLC(超高可靠低時延)--時延低,mMTC(海量機器類終端通信)--連接數量多。而現在3GPP只討論到了R15版本,主要是支持eMBB,後續還有URLLC和mMTC的專利之爭,而這兩塊涉及到物聯網部分,其實是更重要一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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