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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好的朋友,從不給我點贊」

「我最好的朋友,從不給我點贊」.mp312:20來自有書共讀打開今日頭條,體驗完整音頻內容

你走,我不送你

你來,無論多大風多大雨

我要去接你

——梁實秋

前段時間,吳昕因為在二手網上轉賣一個婚紗熊貓娃娃,上了熱搜。

這個熊貓娃娃叫做「黑花」,是五年前的一期《快樂大本營》上,鍾漢良送給吳昕的專屬定製禮物。

只因,吳昕曾在節目中說,怕自己嫁不出去。

當時接過禮物的吳昕感動地說:「以後我結婚一定邀請你。」

可五年後,禮物卻被「85成新,60元賣,不退換」等標籤修飾著,掛上了網。

「我最好的朋友,從不給我點贊」

這讓網友不禁感嘆,那些嘴上的感動不一定是真感動,對你笑的人不一定是喜歡你,你認為的知己也不一定是真朋友。

知乎上有個問題:什麼樣的朋友是真正的好朋友?

有一個高贊答案是這樣說的:

相見亦無事,別後常憶君。

深以為然。

真正的朋友,是縱然時間流過,世事變遷,依然時常挂念你的那個人。

「我最好的朋友,從不給我點贊」

朋友,是交淺情深的維護

古人云:「君子之交淡如水」。

平淡,卻細水長流。

梁實秋和徐志摩的交往正是如此。

他們的交集僅有短短的四年,可徐志摩這個名字卻伴隨了梁實秋的一生。

梁實秋曾坦言:「與徐志摩同游之日淺,相交不算最深。」

但徐志摩在梁實秋一生中卻是不可或缺的存在。

他們因共同編輯《晨報副刊》結緣,後來又共同創建了《新月》雜誌,對文學的愛好,奠定了兩人的友誼。

在辦刊期間,徐志摩直言不諱地寫了一篇批評郭沫若詩歌的文章,而莫名其妙地被其他文人口誅筆伐。

本是文學辯論,可卻被郭沫若的「粉絲們」上綱上線,最後發展成了人身攻擊。

眾口鑠金,徐志摩辯無可辯,敗下陣來。

「我最好的朋友,從不給我點贊」

這時梁實秋在報上發表了一封公開信,用縝密的邏輯和犀利的文筆,為徐志摩說了公道話。

與徐志摩相交的四年中,梁實秋目睹了徐志摩離婚結婚的全過程,個中經過他算是知情人之一。

於是就有很多記者和八卦之人找到梁實秋,試圖打探徐志摩的艷聞隱私。

但梁實秋自來都是三緘其口,問急了就逐客趕人。

也許,很多人覺得朋友間保守秘密很平常,可一旦兩人分道揚鑣呢?是否會將秘密保守一生呢?

梁實秋做到了。

「我最好的朋友,從不給我點贊」

相交四年後,梁實秋因和徐志摩辦刊思想不同,而各奔東西,此後兩人鮮少聯繫。

可直到徐志摩死後五十年,梁實秋還在吹鬍子瞪眼地寫文章與台灣小報和市面上編造徐志摩的艷情小說辯誣。

梁實秋對徐志摩,交雖淺,情卻極深。

希臘哲學家德謨克里特說:「很多顯得像朋友的人其實不一定是朋友,而很多是朋友的倒並不顯得像朋友。」


那些朋友圈每條都為你點贊的人也許連你發的是什麼都不會看完; 那些動不動就「親愛的」、「愛你」的人,也許只是一種習慣表達; 那些有事沒事在微信里和你寒暄的人,也許只是在伺機推銷產品。

汪涵在欄目里說:「只有真朋友之間,才不會因為疏於聯絡,感情變淡。」

有些人在眼前,從未記得,有些人在心底,從未忘記。

「我最好的朋友,從不給我點贊」

朋友,是雪中送炭的可貴

電影《飛馳人生》中,沈騰扮演的張弛說了一句扎心的話:


「成年人的崩潰都是從借錢開始的。」

這個世界的現實就是:當你強時,身邊花團錦簇;當你弱時,你是座孤島。

真正的朋友,是那個永遠不會讓你變成孤島的那個人。

高曉松曾經在《奇葩說》,笑談他的悲慘經歷。

「我最好的朋友,從不給我點贊」

因唱片行業不景氣,許久沒活的他,被生活所迫,無奈向朴樹開口,借錢15萬。

朴樹只回了他兩個字:「賬號」。

是這15萬,讓高曉松度過了當時的困境。

之後朴樹陷入低谷,同樣許久沒接到工作。

「我最好的朋友,從不給我點贊」

這時他第一個想到了高曉松,於是他又給高曉松發來兩個字「還錢」。

朋友是你在走夜路時,伸手可抓住的那個人。

曾經拉過高曉松的,還有老狼。

年輕時的高曉松是一個天不怕地不怕的莽撞少年,可名利場卻是誘惑繁多,陷阱處處,一不留神就會身敗名裂的地方。

高曉松說如果不是老狼及時拽著,他不知在名利場上摸爬滾打成個什麼樣。

在高曉松發生酒駕事件時,老狼接受採訪時說:


「這也許對高曉松是個好事,起碼對他是個警醒。」

在高曉松重獲自由身後,老狼以過生日的名義匯去10萬塊錢,並附留言:「沒錢了,我養你。」

「我最好的朋友,從不給我點贊」

三毛說:「朋友,最美的是錦上添花,最貴的是雪中送炭。」

都說:「檢驗一個朋友是否值得深交,借次錢就夠了。」

在那千篇一律「不好意思,最近手頭有點緊」的聲音中,請記住那個跟你說「賬號」和「我養你」的人。

因為,他們才是你最貴的朋友。

「我最好的朋友,從不給我點贊」

朋友,是沒有功利的真心

《奇葩說》里有一個辯題是「同學聚會到底去還是不去」。

「我最好的朋友,從不給我點贊」

其中一個辯手說:


「當然要去,你以為現在聚的是會,吃的是飯嗎? 不是,現在吃的是人脈,聚的是關係。」

前天,好友娜娜跟我聊起一件事。

她一個辦公室的姐姐因為看到娜娜時常和樓上的同事林星一起吃飯、聊天。

問了她一個問題:「娜娜,你怎麼跟林星那麼要好?她又沒後台,又沒背景的,你圖什麼呀?」

娜娜說,她當時愣住了,還認真想了想她到底圖什麼。

好像,什麼都不圖。

於是她淡淡回答:「不圖什麼,只是因為喜歡。」

姐姐苦口婆心地繼續教育她:「你應該交些對你以後有用的朋友。」

娜娜跟我說,很多人都不懂什麼是真正的友誼?

飯桌上的酒肉朋友,一旦酒肉沒了,朋友也就散了。

而不涉及「利益」的朋友,才是最長久。

有很多人感嘆:我們越長大彷彿變得越孤單,身邊能說說體己話的朋友越變越少。

社會學家認為,交朋友需要集齊三個條件:


「在同一個空間相處;無功利目的的互動;放下戒心,暴露自我。」

我們上學時,這三個條件很好滿足。

在一個班裡,一堆同學圍在一起聊小說、聊最火的電視劇、聊班裡最帥的男生,對身邊的人毫無防備,掏心掏肺。

而進入了社會,我們會發現一切都變得不那麼一樣了。


明明沒有共同語言,卻要絞盡腦汁地想些無關緊要的話來說;明明不喜歡卻要裝出一副很熟的樣子;明明不想去的飯局,卻為了資源不得不喝下幾杯白酒。

我們好似戴上了面具,假笑著過活,你辛苦維繫著這些「朋友」關係,絲毫不敢得罪。

王小波說:「我向來不怕得罪朋友,因為既是朋友就不怕得罪,不能得罪的就不是朋友。」

你在跟對方觥籌交錯的時候,殊不知,對方也同樣掂量著你的分量。

一旦你失去了利用價值,這些「朋友」都會離你而去,而那些逆流而上到你身邊的人,一定是對你毫無目的的。

無目的的交往,才最動人,最長久。

「我最好的朋友,從不給我點贊」

朋友,是褪去喧囂的長久

作家少文傑在《冒失咖啡》中說:


「人,不可能有很多朋友。所謂朋友遍天下,不是一種詩意的誇張,就是一種淺薄的自負。熱衷於社交的人,往往自詡朋友眾多。其實他們心裡明白,社交場上的主宰從來不是友誼,因為真正的友情從不喧囂。」

其實我們並不是朋友變少了,而是時間為我們留下了那些與我們同路,合我們三觀,對我們用心的人。

他們彷彿星星,平時隱於天空,但卻能在人生一片黑暗之時,為我們照亮前路。

就如歌中所唱「如果你正享受幸福,請你忘記我;如果你正承受不幸,請你告訴我。」

願我們珍惜彼此,不負真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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