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虛雲老和尚:若得理益,證實相般若;若得事益,證文字般若

復鼎湖山巽海上座

老益精進,為道殷勤,飽餐法味,至慰。雲龍鍾殘朽,視聽失聰,徒負虛名,炫惑聽眾。今為償債祖庭,事繁任重,昨承法諭,謙詢般若深義,如斯妙典,實欠精研,向以文字緣薄,疏忽遲復,諸乞諒之。

師持《金剛經》,皆因夙植多種善根,而得如是。然世人有如理如事者,深淺不同,若得理益,證實相般若;若得事益,證文字般若。

如六祖聞「應無所住」,在黃梅三鼓入室所證者,即與諸佛齊等,實相般若也。如德山祖師,初講《金剛經》開悟世人,自至龍潭,一場懡?(音mǒluǒ,羞慚貌),斯即文字般若也。法達禪師持《法華經》見六祖,祖不允許。首山在風穴誦《法華》,受心即此。略舉古人獲益之概。

至論《楞嚴》云:理雖頓悟,事乃漸除。尊者謂:希更審除微細惑。故古人以理去事,打掃現業流識,切須仔細。究竟此事,如人飲水,冷暖自知。師年高德重,深契般若,大有因緣,甚為難得,乞善保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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