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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忙吧!我不打擾你了」「我們離婚吧,就當是放彼此一條生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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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忙吧!我不打擾你了」「我們離婚吧,就當是放彼此一條生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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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在談到感情時所說的「好聚好散」,只是一個美好的願望,並沒有深入地思考過。

「好聚好散」這種話,不管你是在自我標榜,自我安慰還是出於什麼目的,但凡愛情或婚姻因為一個人或兩個人的問題導致分手或離婚,就不存在「好聚好散」一說。

只有真正做到了好聚好散的戀人或夫妻,才有資格說「好聚好散」,至於沒經歷過這種感情的人,還是少說這種話為妙,不然在分手或離婚時可以追求好聚好散,很容易為情所困。

很多人在分手或離婚時都不忘加上一句「我們就當是好聚好散」,可你說這句話的時候,你的心情和對方的心情或恨或怨或留戀,你們之間就算不上好聚好散,說完這句話,轉過頭去,你的心就會陷入混亂。

這倒不是說真的沒有人可以做到好聚好散,有肯定是有的,只不過可能超出了你的認知範圍。比如下面這對夫妻,他們就完全可以稱得上是好聚好散。他們離婚後,非但沒有反目成仇,反而活成了彼此的「知己」。

「你忙吧!我不打擾你了」「我們離婚吧,就當是放彼此一條生路」


「我們離婚吧,就當是放彼此一條生路!」

今年春節過後,在大多數人都離開父母返回工作崗位的時候,阿慕和星星離婚了。

這個時間是阿慕挑的,他不敢在春節期間離婚,因為要去彼此父母家,怕被他們知道鬧出不愉快。

關於離婚,他早就想好了,只是一直沒跟星星說,一來不知道該怎麼開口,二來不知道離婚會不會讓星星受傷。

最後之所以鼓起勇氣提出離婚,是因為他感受到了星星的無奈,知道她也對他們的婚姻很失望。

他們的婚姻,是典型的包辦婚姻。他們彼此的父母是朋友,應該是早就商量好了讓他們結婚,從之前雙方父母「一直阻撓他們各自的愛情」這一點就可以印證。

只不過,阿慕和星星最初都不知情,到了父母認為的適婚年齡之後,各自單身的他們就被包辦了婚姻。

阿慕和星星兩個人都沒有問題,問題就在於他們都不是對方想要結婚的對象。

「你忙吧!我不打擾你了」「我們離婚吧,就當是放彼此一條生路」

雖然說他們之間跟很多相親結婚的人一樣,可以慢慢熟悉,慢慢磨合,可是兩個人卻很有默契地都沒有那樣做,彼此之間一直隔著一道屏障,只有互相尊重,舉案齊眉,彼此每天都很客氣,連親密接觸都沒有,是典型的「無性」婚姻。

他們雖然是夫妻,雖然在同一個屋檐下生活,但是根本不想夫妻,更像是合租的室友,上班的時候各忙各的,回家的時候也是各忙各的。

不過,礙於妻子的身份,星星每天下班之後都回家做飯,做完飯打電話問阿慕什麼時候下班。而阿慕時常會加班,所以他們之間總是會出現這樣的對話:

「飯做好了,你什麼時候下班?」

「我今天要加班,不回家吃飯了!」

「好,你忙吧!我不打擾你了!」

時間久了,阿慕就動了想離婚的念頭,因為他心裡很清楚,一直這樣下去,一輩子都會如此,感覺太沒意思。

「你忙吧!我不打擾你了」「我們離婚吧,就當是放彼此一條生路」

他動了離婚的念頭之後,用心去感受過星星的感受,從她的狀態來看,他感覺她跟他有同樣的感受。所以,當春節過後,他們之間再次出現上述對話式,阿慕沒有掛斷電話,而是鼓起勇氣說,「我們離婚吧,就當是放彼此一條生路!」

星星讓他回家好好聊聊這件事,他立馬放下工作就回家了。他告訴星星:

「我先說說我的想法:我覺得我們不適合做夫妻,從我們結婚以來的狀態就可以很明顯看出來。我不知道你是什麼感受,反正於我而言,我對你只有尊重,沒有其他想法。

但問題是,這樣的日子什麼時候是盡頭呢?現在我們的父母沒有催生倒還好,可之後如果催生了該怎麼辦?真要硬著頭皮做夫妻也不是不可以,但是我感覺我們都做不到那樣,我不忍心,也怕你傷心。

我想了很久,感覺我們還是離婚比較好。你心裡不要有什麼顧慮,我們偷偷離婚就好,等以後父母追究下來,由我負責,就說是我非要離婚的!」

星星聽完阿慕的話之後,長舒了一口氣,「謝謝你為我著想,我以為就我是這樣的感受,沒想到你跟我的感受一樣。既然如此,那我們就離婚吧!」

阿慕要把房子車子都給星星,她沒接收,說能離婚已經是最好的結局了。他們約定好了,在彼此沒有新的愛情和婚姻之前,可以繼續在同一個屋檐下生活,在父母面前要繼續假裝是夫妻,等到萬不得已的時候再跟他們攤牌。

離婚後,沒有了夫妻這層關係,他們彼此都自在了好多,彼此的話也多了起來,雖然繼續各忙各的,但對彼此來說都無拘無束。

之後兩個人都有了新的感情,分開之後,他們離婚的事才被雙方父母發現。雖然當時鬧得雞飛狗跳,但他們已經離婚了,而且各自有了新的婚姻,父母也拿他們沒辦法,只能聽之任之。

「你忙吧!我不打擾你了」「我們離婚吧,就當是放彼此一條生路」

有些夫妻離婚後,活成了彼此的「知己」!

上面阿慕和星星之間就是好聚好散,彼此沒有恩怨情仇,一直以來都互相尊重,離婚後,非但沒有反目成仇,反而活成了彼此的「知己」。

星星對阿慕的評價是:

「我很感謝他放我一條生路,雖然我們做夫妻時有名無份,但他是個好人,我一直都把他當大哥一樣尊重。

他能體諒我,尊重我,保護我,還在離婚後為我的感情出謀劃策,我真的是無以為報。

我們現在是彼此的知己,我跟我老公提過,我老公不反對我跟他做知己。我感覺我很幸福,不光有一個愛我的老公,還有一個懂我的知己,這一切都要感謝他跟我離婚。」

阿慕對星星的評價是:

「她是個好女人,只是我們之間只適合做知己,不適合做夫妻,因為沒有感情方面的往來,完全不來電。

我們現在這樣做知己也挺好的,她一直說感謝我跟她離婚,其實我應該感謝她,如果不離婚,我也沒有現在的婚姻。

說了別人可能不信,她不光是我的知己,而且跟我老婆還是閨蜜。我們兩對夫妻都知道我們的過去,還經常到彼此家裡做客,經常一起聚餐,這樣的生活,我感覺很幸福。」

「你忙吧!我不打擾你了」「我們離婚吧,就當是放彼此一條生路」

開頭時我就提到了,上面這個案例有可能會超出很多人的認知範圍,因為怎麼看都感覺不切實際。但這種事怎麼說呢,世界之大無奇不有,你的認知範圍未必包含所有情況。

說上面這個案例,並不是要說他們有多偉大,而是想把其中值得其他人參考的部分拎出來跟大家聊聊:

真正沒有愛的夫妻,真正不想繼續的婚姻,繼續在一起將就生活,真的就是互相折磨。與其兩個人在一起痛苦地生活,真的不如離婚,放彼此一條生路。

名存實亡的婚姻,有名無實的夫妻關係,繼續攥著不放,只會爛在手裡。一直將就到晚年,彼此依舊形同陌路,這種日子過著太沒意思。倒不如早點離婚,離婚後互相幫助,這樣反而是一條讓彼此都輕鬆的路。

就算不是上面這種離婚,兩個人畢竟夫妻一場,走到離婚這一步了,也沒必要繼續反目成仇了,就算彼此離婚後老死不相往來,彼此能不記恨對方,也就不會有什麼負面情緒。如果連這樣也做不到,也沒關係,離婚後各自管好自己,各自照顧好自己的生活就好。

婚姻還在的時候,不管兩個人鬧得有多麼你死我活,但離婚了,對於彼此來說都應該偃旗息鼓了,沒有再鬧的必要了。不管從夫妻哪一方來講,離婚後,你最應該做的事就是讓自己的生活回歸平靜,在平靜中慢慢開始你的新生活,才能離幸福更近一點。(文/東林夕亭,你有故事,就來找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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