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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英飛凌和台積電可以向華為供貨,孫正義的ARM就不行

細節在魔鬼之中,10%和25%的內容上限。

//本文共3132字,預計閱讀10分鐘//

特朗普以雷霆手段將華為及其70家相關企業,列入美國商務部的出口實體清單(entity list),這表示,任何要銷售或轉移技術給華為的供貨商,都必須得到美國商務部的許可,在未獲得許可前,則必須停止出貨給華為。美國半導體大廠英特爾、高通、博通,內存大廠美光,也因此即刻聲明停止向華為出貨。

根據最新報道,甚至偉創力在印度欽奈的工廠,也已停止向華為發貨,以遵守美國政府將該公司列入交易黑名單的決定。偉創力在印度擁有三家製造工廠,自2016年9月便已開始在欽奈附近的斯里佩魯姆布杜爾工廠生產華為智能手機。

面對松下給華為「停止供貨」的傳聞,5月23日,松下回復給新華社,一些報道中「停止供貨」等表述與事實不符,公司目前仍在與華為進行不違反相關法令的交易。

在 「世人皆欲殺」之際,5月23日,台積電的發言人孫又文在台灣新竹的一場技術研討會上表態,對華為的供貨不受美國政府出口限制影響。華為也在其官方微博和部分官方推特賬號上證實了這一消息。

那麼,為什麼有的企業可以繼續向華為出貨,有的不行,癥結在哪?

美國工業與安全局

在美劇《億萬》中,有一個中國觀眾陌生的美國政府機構——工業與安全局(BIS)。在這場針對華為的封鎖戰中,它處於核心。

5月16日,特朗普簽署行政命令,以美國進入所謂「國家緊急狀態」的名義,禁止在信息和通信領域進行所謂「可能對國家安全構成風險的交易」。

美商務部下屬工業與安全局(BIS)隨後發表聲明說,將把華為及其附屬公司列入「實體清單」,清單上的企業或個人購買或通過轉讓獲得美國技術需獲得有關許可。但如果美國認為技術的銷售或轉讓行為危害美國國家安全或外交政策利益,則會拒絕頒發許可。

工業與安全局(BIS)主要在管制可同時用於民用與軍用的「雙重用途」的物品,例如碳纖、工具機、半導體。

美劇《億萬》第四季,Bobby打壓Taylor,最後就是搞定了BIS,用行政指令命令Taylor交出項目技術文件和停止研發

出口管制是美國推行極限壓制的法律工具,這些法律林林總總,包括聯邦法律、政府部門制定的出口管制法規以及各政府主管部門根據上述法律法規進一步制定的相關規則及指引。其中,「國際武器貿易條例」(ITAR)和「出口管理條例」(EAR)是美國出口管制機構對出口商最常用的兩套法律規範,而EAR項下的「商業控制清單」(CCL)有大量涉及到華為這類通信企業的商品。

CCL規定受出口管制的商品應包括具有商業、軍事或核擴散應用性質的「兩用」商品(「Dual-Use」 Items)。下分10類項目:1、核材料、設施和設備以及雜項;2、材料、化學品、微生物和毒素;3、材料加工;4、電子產品;5、電腦;6、電信和信息安全;7、激光器和感測器;8、導航和航空電子設備;9、海洋;10、推進系統、航天器和相關設備。

CCL規定的大量商品、軟體和技術,包括但不限於建築材料、電路板、汽車零部件、藍圖、設計計劃、零售軟體包和技術信息等。規定於CCL上的每項商品,均由出口管制分類號(Export Control Classification Number, ECCN)標識;出口任意CCL規定的商品,均需獲得BIS的許可。

而在特朗普簽署上述行政命令後,華為及70家子公司已被納入BIS的實體清單,這意味著,華為能否買到上述品類中的相關產品,完全取決於美國政府的態度。

其他受EAR限制但在CCL上沒有規定的項目,這部分產品則由標識符「EAR99」進行標識。EAR99項目通常由低技術含量的消費品組成,雖然在多數情況下無需許可證,但能否買到,也要看企業所在國是否被列為「受管制國家和主體」。

此外,EAR項下有一個《商業國家列表》(CCC),列明了被確定為應受到出口限制或禁止的國家,其管制理由包括8類:1、生化武器;2、防核擴散;3、國家安全;4、導彈技術;5、區域穩定;6、武器條約;7、治理犯罪;8、反恐。當特朗普宣布國家進入緊急狀態時,許多人都認為表演痕迹過重,但看看這裡的第三條,就不難明白其用意了。

目前華為在全球有數百家供應商,其中92家是核心供應商,包括33家美國公司、25家中國大陸公司、11家日本公司和10家台灣公司。其餘的國家和地區包括德國、韓國和香港。

核心供應商中的33家美國公司,包括Intel(處理器)、Xilinx(FPGA通信晶元)、美光(存儲)、ADI(混合信號處理)、是德科技(5G測試)、SKYWORKS(射頻晶元)、Synopsys(EDA工具)、Qorvo(RF前端)、Inphi(光器件)、迅達科技(PCB)、NeoPhotonics(光電器件)等,這其中大部分是沒有「備胎」的核心器件或工具。

10%和25%的上限

根據規定,當華為被美國商務部列入「實體清單」,必須對華為施行「出口管制」(EAR)的產品、軟體與技術分為三種:第一,位於美國;第二,無論位於何處,但源自美國(U.S-origin)。第三,外國製造,但是其源自美國的內容超過上限。

這個「上限」,分為兩類:一類是被美國制裁的國家,比如伊朗,就是10%;另一類,像中國,比例就是25%。

為什麼國際上的科技公司,對是否可以向華為供貨的反應截然不同,都源自對這條法令的理解。

第一波停止像華為供貨的企業,基本都是美國本土公司,比如英特爾、高通、賽靈思和博通等晶元製造商。因為一旦名列美國商務部頒布的「實體清單」,美國本土公司得立即與其斷絕來往。

而英國、德國和台灣公司的表現不一,就是源於對25%上限的理解。

另據BBC在5月23日爆出的一份ARM內部通知顯示,ARM官方指示員工暫停與華為及其子公司的「進行中的合約、技術支持,以及任何持續的往來」,以遵守美國最近的貿易限制措施。ARM的設計,是當前全球大多數移動設備晶元的基礎。華為旗下海思設計的許多晶元都是使用ARM的基礎技術製造的,也就是說,一旦ARM與華為停止合作,將直接危及華為的「備胎計劃」。

但這家「英國之光」,怎麼會觸犯25%的限制呢?BBC獲悉的備忘錄寫道,ARM授權給華為的運算核心,含有「源自美國」的技術。天下雜誌報道,原因是ARM授權給華為的一個或幾個核心,研發中心正好設在美國。

此外,德國晶元公司英飛凌也未向華為斷供。天下雜誌透露了相關細節,英飛凌幾天前便展開供應鏈調查,包括要求一家台灣封裝廠提出報告,說明有多少用於英飛凌產品的封裝材料來自美國廠商。完成初步統計後,英飛凌才在21日發表官方聲明,表示「不受美國出口法令限制」,將持續供應「絕大部分的產品」給華為。

而台積電卻在川普宣告後的第一時間,公開表達對大客戶的支持,表示「經過評估後,認為出貨給華為海思並沒有違返國際貿易法規,符合出口管制規範,所以將會持續出貨給華為海思。」

面對「25%上限」的質疑,台積電發言人孫又文表示,「(出口貿易管制)不只是這個25%規則,還有其他規則,公司內部設有出口管理系統,追蹤與監測所有出貨,來確保我們合規。」

不過,在接受天下雜誌採訪的台灣科技界人士也意見不一。有人認為,台積電很難過「25%」這關。理由是,晶圓廠內的生產機台,諸如蝕刻、CMP(平坦化)製程多半來自美國設備大廠應用材料(Applied Materials),「光設備至少有六成來自應材公司,很難不超過25%。」

但也有分析師表示,若認真的精算一顆晶元的成本結構,還包含研發投入、管理人力成本,台積電研發團隊、主要管理人力全數在台灣,因此最終算起來,「美國成分」的確很可能低於25%。

在「珍珠港」之前備貨

不過,台積電的表態,多少也有為利益夥伴站台的成分,畢竟,華為已成為它的第二大客戶。

「包括海思在內的所有客戶都是合作夥伴,客戶先成功,台積電才能跟著成功。」台積電如此向台灣「中央社」表示。

台積電發言人孫又文稱,台積電遵守全球貿易國際法規,公司內部設有出口管理系統,對每一次出口、每一家客戶都會做盡職調查,而目前調查後認為,「不需要改變對華為的出口方式」。她強調,只要客戶、產品通過公司的盡職調查,「我們當然出貨」。

華為的最新旗艦手機P30使用的晶元就是由台積電代工的。此前根據華為公布的數據,在華為供應鏈年採購額中,台積電排名第三,佔比重約為4%。

華為旗下的海思,已是台積電僅次於蘋果的第二大客戶,佔去年台積電營收的8%,今年第一、二季度更達到11%的驚人水平。台積電近年也因此成為指標性的「華為概念股」。

在台積電的客戶中,海思也向來對其先進位程不遺餘力地捧場。台積電量產的第二代7納米製程,是業界首度引入EUV微影技術的7+納米,海思作為「首個吃螃蟹的人」一路力挺。相比之下,台積電最大的客戶蘋果就保守多了,要等到明年量產、大量採用EUV的5納米才會進場。

此外,由於上半年是智能手機淡季,蘋果、小米紛紛下調出貨目標,而百分之百供應華為手機的海思,卻提出「超級樂觀」的出貨預測。台灣的一名科技產業分析師透露,今年上半年海思狂下台積電16納米訂單,幾乎挽救了台積電本財年第一、第二季度業績。

「華為是有表現得比別人好沒錯,但分析師圈都在討論是有賣得那麼好?備那麼多料不會變庫存嗎?」這名分析師如今回想當時情境,一切豁然開朗,「備貨是有原因的,就像珍珠港事件之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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