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霰彈槍適合叢林戰等環境

霰彈槍,最初就是獵槍,槍的管子非常粗,是沒有膛線的,以前本人就玩過,彈丸可以自己製作,舅佬用裝鋼珠的彈丸,用獵槍打死過皮糙肉厚對人畜有害的野豬,可見獵槍的威力足以致正常人於死地。

將霰彈槍投入實戰,似乎是美國人開了先河,看到過的資料,一戰末期,美軍遠征歐洲大陸,改變了雙方的力量對比,美國大兵曾在塹壕戰中,在近距離內用霰彈槍肅清戰壕,防止德軍步兵的突襲。

美軍用霰彈槍對付德國士兵,有時大概因為距離遠的緣故,沒有致對方於死地,但鋼珠打進肉體也夠嗆了,德國士兵即便不死,也得痛個半死。

在越戰題材的影片中,依然可以看到美國步兵班除了一挺M-60通用機槍、一把M-79榴彈發射器、數把M-14或M-16自動步槍以外,還能看到一把伊薩卡M-37型霰彈槍。

據一名美軍士兵評價過手中的伊薩卡M-37型霰彈槍,使用的是傳統的四號鹿彈或者零號鹿彈,在50米的距離內結果了至少10多個向其發起攻擊的對手,根本不像M-16或是M-14那樣容易出現卡殼等故障。

1937年就已定型生產的伊薩卡M-37,無疑是美國特種部隊最為青睞的寶貝,參與過二戰、韓戰和越戰等,既動作非常可靠,同時又擁有巨大的威力,且操控非常簡便,也利於隨身攜帶。

霰彈槍特別適合近距離作戰,特別是叢林作戰,根本看不到對方,而對方的子彈潑墨般地打過來,有效射程100米的霰彈槍,砰地一槍放出去,除了聲震遐邇以外,對敵手也是強大的威懾,有大面積殺傷功能,中彈者非死即傷,美國大兵的經驗是,每個步兵班有支霰彈槍,陣地戰和叢林戰都十分適合。

綜上,二戰太平洋殘酷的奪島戰,越戰的叢林戰,美軍用血的教訓,認識到了霰彈槍的作用,即便到當下,部分美軍作戰單位,依然保有霰彈槍,用來對付衝鋒的敵手,特別是叢林戰等環境,非常適合霰彈槍大面積的殺傷能力。

現在,許多國家的軍隊,基本上不再配備霰彈槍,主要原因還是射擊距離近,槍械口徑和自動步槍不配套等原因,因此,霰彈槍在班組火力中,已經難以找到自身的位置。

但同時,特勤人員、包括警察、反恐人員等,卻依然配有霰彈槍,武警和警察以前從未裝備過霰彈槍,後來軍工卻專門研製了發射12號口徑霰彈的97式霰彈槍,國內又稱為「防暴槍」。

僅從外觀判斷,此槍原型應該就是雷明登870,有史以來最受歡迎的壓動式槍機霰彈槍,裝備97式霰彈槍的原因,可能是出於新時期反恐作戰包括緝毒戰的需求吧,當然,最常見的是銀行押鈔員佩戴97式霰彈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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