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購物坐壞檯子,店員索要一千元維修費,男子:沒有提醒標誌
隨著社會的不斷進步和發展,基本上每個城市都有大型購物超市。超市裡不僅物品齊全而且還有娛樂設施,所以成為茶餘飯後人們最喜歡去的場所之一。我們都知道超市店鋪里有休息區域,也有一些地方是不能隨便坐的。最近鄭州的王先生在購物過程中一屁股下去坐壞了檯子,也賠了500元。但王先生覺得很委屈責任應該不能怪自己,於是找到記者要求討個說法,究竟是怎麼一回事呢?下面就跟小編一起看看吧。
王先生說前段時間他在一家超市裡面購物,路過一家店鋪的時候看到裡面背包挺不錯,於是就挑選了起來。將背包買下來後,王先生想要整理一下,就準備坐在沙發上休息一下。不過因為店裡生意不錯,沙發上面有其他客人的,於是王先生就下意識的靠在檯子邊緣上坐了下去。哪知道剛坐下沒多久,檯子就發出了清脆的響聲,起來一看檯子出現了明顯的裂痕。店員當時就不樂意了,想走就必須放下1000元押金,王先生給了500元押金。
回到家王先生覺得這件事不能怪自己,第一:「沒有提醒標誌,如果有自己也不會下意識的坐上去」第二:「檯子輕輕一坐就出現裂痕,讓人感覺到憋屈有種無妄之災的感覺」。記者找到了店裡的店員,店員面對王先生提出的說法並不能認同,第一「不管出於什麼原因把別人的東西弄壞了,是要承擔責任的。」第二:「根本不需要提醒標誌,因為明眼人一看就是不能坐的。」王先生說自己覺得坐一下500元押金過高,最多200元。
店員直言剛開始找你要一千元押金,你說太高還價到500元,本著和氣生財的原則沒計較。現在你又覺得500元押金高還找來記者。我們也沒有為難你,押金的意思就是說只要你修好,500元還是會退給你。正當雙方僵持不下時,負責人趕了過來退還了500元押金,表示店裡會自己修理。對於這件事網友們也有不同的觀點,有人覺得:「不管怎麼樣都要有個提示,人在累的時候下意識坐上去是常情」也有人覺得「坐壞了東西就應該賠償,什麼都需要提示商場豈不是累壞了?」不知道你們各位讀者你們覺得需要賠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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