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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能夠處處以忠恕待人,那就離道不太遠了!

如果能夠處處以忠恕待人,那就離道不太遠了!

「故君子以人治人,改而止。忠恕違道不遠,施諸己而不願,亦勿施於人。」所以要學做君子之道的人,在世間人群中修行人道,並沒有其他特別的方法,你要知道我是一個人,別人也是一個人,如果我錯了,便改過就是了。

對人盡心儘力叫作忠。能夠原諒包容別人叫作恕。如果能夠處處以忠恕待人,那就離道不太遠了。換言之:你只要覺得這樣做,這樣說,加在我自己的身上是很不願意接受的,那你就不要照這樣加在別人的身上就對了。這句話,在《論語》上也記載過,「己所不欲,勿施於人」便是同一意義的兩種記錄。

《話說中庸》

【子貢問曰:有一言而可以終身行之者乎?子曰:其恕乎!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子貢問孔子,人生修養的道理能不能用一句話來概括?為人處世的道理不要說得那樣多,只要有一個重點,終身都可以照此目標去做的,孔子就講出這個恕道。後世提到孔子教學的精神,每每說儒家忠恕之道後人研究它所包括的內容,恕道就是推己及人,替自己想也替人家想。拿現在的話來說,就是對任何事情要客觀,想到我所要的,他也是要的。有人對於一件事情的處理,常會有對人不痛快、不滿意的地方。說老實話,假如是自己去處理,不見得比對方好,問題在於我們人類的心理,有一個自然的要求,都是要求別人能夠很圓滿;要求朋友、部下或長官,都希望他沒有缺點,樣樣都好。但是不要忘了,對方也是一個人,既然是人就有缺點。再從心理學上研究,這樣希望別人好,是絕對的自私,因為所要求對方的圓滿無缺點,是以自己的看法和需要為基礎。我認為對方的不對處,實際上只是因為違反了我的看法,根據自己的需要或行為產生的觀念,才會覺得對方是不對的。社會上都是如此要求別人,尤其是宗教圈子裡更嚴重,政治圈子裡也不外此例。一個基督教徒、或天主教徒、或佛教徒,對領導人——牧師、神父或法師們的要求,都很嚴格。因為宗教徒忘記了領導人也是一個人,而認為牧師、神父、法師就是神。這個心理好不好?好。但是要求別人太高了。從這個例子,就可知恕道之難。後人解釋恕道,把這個恕字分開來,解作如心。就是合於我的心,我的心所要的,別人也要;我所想占的利益,別人也想占。我們分一點利益出來給別人,這就是恕;覺得別人不對,原諒他一點,也就是恕。

恕道對子貢來說,尤其重要。因為他才華很高,孔門弟子中,子貢在事功上的表現,不但生意做得好,是工商業的巨子,他在外交、政治方面也都是傑出之才。才高的人,很容易犯不能饒恕別人的毛病,看到別人的錯誤會難以容忍。所以孔子對子貢講這個話,更有深切的意義。他答覆子貢說,有一句話可以終身行之而有益,但很難做到的,就是恕。「己所不欲,勿施於人。」這就是恕道的註解。

問題又來了,在上論《公冶長》篇中,我們看到子貢說過:「我不欲人之加諸我也,吾亦欲無加諸人。」子曰:「賜也,非爾所及也。」子貢也已經提出他的推己及人之恕道。他說:「我不希望別人給我的;同樣的,我也不想轉加給別人。」可見他早已在實行恕道。可是在這裡孔子卻說,子貢啊,這不是你能做得到的。現在孔子反而教子貢,「己所不欲,勿施於人」。這與子貢的前言,又有什麼差別?難道孔子老是擺權威,只有他的對,學生的話對了也是錯嗎?其實不然,子貢所提出的話,和孔子現在答的,從表面上看,似乎只有文字上的不同,其意義是一樣的。事實上,大有立足點的不同。子貢是說,我所不想別人加給我那些不合理的,我也同樣地不想加到別人身上。這是以我為中心,我受到了妨害之後,才想到不要同樣地找別人的麻煩。現在孔子說的,只要我自己發現不要的,便不要再施給別人。根本上在嚴格要求自身的凈化,不要靠比較以後才想到別人。這一點要特別注意。

如果把這兩節連起來講,正好互作闡發,那便是:「子貢曰:我不欲人之加諸我也,吾亦欲無加諸人。子曰:賜也,非爾所及也。」「子貢問曰:有一言可以終身行之者乎?子曰:其恕乎!己所不欲,勿施於人。」這便是孔子教授法的機鋒銳利,等於後世禪門中一個故事:唐末詩僧貫休作了兩句很得意的詩:「得句先呈佛,無人知此心。」他拿給一位禪門的老和尚看,老和尚反問他:「如何是此心呢?」貫休反而答不出來了。老和尚便笑說:「無人知此心。」這段孔子與子貢的對話,便同此一樣雋永有味,值得深思反省。

站在書獃子的立場,專門研究自己的人生,我認為「己所不欲,勿施於人」這八個字做不到,隨時隨地我們會犯違背這八個字的錯誤。尤其在年輕一輩的團體生活中,就可以看到很多事例。前天就有一個正在服兵役的學生回來說,他三支牙刷,六條短褲,都被摸跑了。事實上自己根本有這些東西,可是就喜歡把別人的摸來,摸到了心裡覺得很痛快。這種行為說他是偷嗎?不見得這麼嚴重。前天我們的樓梯口的一副門帘不見了。辦事的人說被偷了,我說算了,一定是被年輕人摸去了。說他有意偷嗎?他沒這個意思。說他沒有偷嗎?年輕人有這種心理,摸來很好玩,很有味道,還在那裡稱英雄。東西被人摸跑了,心裡一定會不高興,可是自己有機會,也會摸人家的。過團體生活的時候,有的人洗了手,本來要在自己的毛巾上擦乾淨,看見旁邊掛了一條,順手擦在別人的毛巾上。為什麼會有這樣一個思想行為出來呢?這是小事,不能做到「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對於大的事,做到我所不要、所不願承受的事,也不讓別人承受,就太偉大了,這個人不是人,是聖人了。太難了!可是做人的存心,必須要向這個方向修養。能不能做到,另當別論。

這八個字的修養,要做到很難很難,「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同時也就是「己所欲,施於人」。後來佛家思想傳到中國,翻譯為「布施」。施字上加一個「布」字,就是普遍的意思。佛家的布施和儒家這個恕道思想一樣,所謂慈悲為本,方便為門,就是布施的精神。人生兩樣最難捨,一是財,一是命。只要有利於人世,把自己的生命財產都施出來,就是施。這太難了,雖然做不到,也應心嚮往之。

《論語別裁》

所謂「報冤行」,這就是說,凡是學佛學禪的人,首先要建立一個確定的人生觀。認為我這一生,來到這個世界,根本就是來償還欠債,報答所有與我有關之人的冤緣的。因為我們赤手空拳、赤條條地來到這個世界上,本來就一無所有。長大成人,吃的穿的,所有的一切,都是眾生、國家、父母、師友們給予的恩惠。我只有負人,別人並無負我之處。因此要盡我之所有,盡我之所能,貢獻給世界的人們,以報謝他們的恩惠,還清我多生累劫自有生命以來的舊債。甚之,不惜犧牲自己而為世為人,濟世利物。大乘佛學所說首重布施的要點,也即由此而出發。這種精神,它不但與孔子的「忠恕之道」,以及「躬自厚,而薄責於人」的入世之教,互相吻合,而且與老子的「生而不有,為而不恃」的效法天道自然的觀念,以及「以德報怨」的精神,完全相同。達摩大師自到中國以後,被人所嫉,曾經五次施毒,他既不還報,也無怨言。最後找到了傳人,所願已達,為了滿足妒嫉者仇視的願望,才中毒而終。這便是他以身教示範的宗風。以現代語來講,這是真正的宗教家、哲學家的精神所在。蘇格拉底的從容自飲毒藥;耶穌的被釘上十字架;子路的正其衣冠,引頸就戮;文天祥的從容走上斷頭台等事迹,也都同此道義而無二致。只是其間的出發點與目的,各有不同。原始在印度修習小乘佛學有成就的阿羅漢們,到了最後的生死之際,便說:「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辦,不受後有。」然後便溘然而逝,從容而終。後來禪宗六祖的弟子,永嘉大師在《證道歌》中說:「了即業障本來空,未了先須償宿債。」都是這個宗旨的引申。所以真正的禪宗,並不是只以梅花明月,潔身自好便為究竟。後世學禪的人,只重理悟而不重行持,早已大錯而特錯。因此達摩大師在遺言中,便早已說過:「至吾滅後二百年,衣止不傳,法周沙界。明道者多,行道者少。說理者多,通理者少。」深可慨然!

僧曇琳序記達摩大師《略辨大乘入道四行》云:

「謂修道行人若受苦時,當自念言:我從往昔無數劫中,棄本從末,流浪諸有,多起冤憎,違害無限。今雖無犯,是我宿殃,惡業果熟,非天非人所能見與。甘心忍受,都無冤訴。經云:逢苦不憂。何以故?識達故。此心生時,與理相應,體冤進道,故說言報冤行。」

《禪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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