詳解官殺混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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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殺混雜,這是八字命理最為難解的難題之一,也是從古至今命理書籍關注的重點。有過一定八字學習經歷的朋友都會對官殺混雜這個問題感到頭疼。今天我們來嘗試對官殺混雜進行深入闡釋,看看能否把這個問題理解得更透徹一些。
首先,如何闡述官殺混雜是個問題。要引章據典來論述也行,諸如把《淵海子平》、《三命通會》、《滴天髓》等命理典籍引用摘抄,然後再擇其中看似合理的解釋,來定論官殺混雜的內涵。如果這麼做,或許未能完全解讀官殺混雜問題,因為這始終還是逃脫不了給人一個老學究,啃書本的死板印象。當然,有人說需要舉一大堆例子作為輔證,這樣才算是有理又有據。但依我看,先入為主,以經典書籍定論在先,對命例的解釋無疑又落了個馬後炮之嫌。
我認為,要深刻的認識「官殺混雜」涵義,需要從三個步驟來解讀,首先要弄清楚什麼是官殺混雜;其次是八字如何清除「官殺混雜」;再次是官殺混雜弊端如何。弄清楚了這三個步驟或者把這三個問題解釋清楚,才真正從深層次理解官殺混雜。
一、 怎樣才為「官殺混雜」
關於官殺混雜的概念,在眾多書籍中都重點論述。《滴天髓》原著簡單用一句「官殺混雜來問我,有可有不可」總結就草草了事,夠折騰人了。但翻看較《滴天髓》更早的著作,可以體察一二。比如《淵海子平》就有「官星要純不要雜」「官星七殺交叉」「官殺混雜反賤」等概括。由此可見,這裡強調官星或者七殺星要清純,不宜混雜,混雜了就不好。《三命通會》則有「月上見官時上見殺,火月上見殺時上見官,或四柱疊見」為官殺混雜。這裡也強調了官殺混雜不好,但似乎沒有從理論上注重年月官殺與干支官殺同存的現象。
再回到《滴天髓》,原局對官殺混雜論述雖然簡單,但註解者卻進行這樣的解釋:「殺即官也,同流共派者可混也。官非殺也,各立門牆者不可混也。殺重者,官從之,非混也。官輕者,殺助之,非混也。注者試圖對官殺混雜進行嚴格的區分,以便對原著「有可有不可」進行解釋,似乎更符合原著的宗旨。其認為「同流共派」就不論作官殺混雜,比如丙丁僅僅得了戌火庫為官殺,因為根氣都在戌中,不論混雜。七殺太重,官星輕,官其實跟隨七殺,也不作混雜論。官星根淺太弱,七殺來助,也不當做官殺混雜論。那麼注者顯然認為僅有一種情況算是官殺混雜,那就是「各立門牆」的條件下才是真正的官殺混雜,所謂「各立門牆」,指的是官星和七殺都有自己明顯之根,能夠獨立。
其實「官殺混雜」從直觀上看,有很多種情況存在。宏觀上看,有官殺明透出天乾的狀態;有官殺潛伏不透的狀態;有官藏殺透殺藏官透的狀態。具體上看,官殺有透出年月的狀態,有透出年時月時的狀態,有透出官重殺輕或者殺重官輕的狀態;官殺也有潛伏不透,多至三位甚至四位的狀態;官殺也有藏官透殺甚至多透殺或多藏官的狀態,有藏殺透官或者官多透與殺多藏的狀態;也有官殺藏而僅僅透出獨官或者獨殺的狀態等等。其實更有官殺藏有地支,而所藏之地有所區別,藏之四長生之位,藏之四帝旺之位,藏之四庫之位等等。
那麼以上狀態能否稱之為官殺混雜呢,這需要進一步明確。依我看,都是官殺混雜的表現。因為無論何時何地,官與殺都具有本質不同,官不可能變為殺,殺也不可能變為官。而官殺混雜的狀態不是要區別其是否屬於混還是不混問題,而是看可還是不可的問題。所以說,一般情況下,只要出現官與殺,不講位置,不講透出與否,不講輕與重,都作混雜論。問題在於混雜的程度輕還是重,日主能否用的上與能否承擔得起以及影響命局優劣的問題。
二、 如何清除官殺混雜
官殺混雜必定會影響命局層次,這是不專之故,古人強調官殺混雜需要清除混雜之狀態,否則會影響到八字格局高低。我們看到經典古籍有如下說法:《淵海子平》有「官星要純不要雜」、「大凡官星要純粹,正偏雜亂反無情」。《三命通會》也有「五行與月支偏官,只許地支一位,多則不佳。四柱純殺有制,定居一品之尊。略見一位正官,官殺混雜,反賤。」當然,官殺混雜會影響格局高低貴賤,但是賤的程度如何,恐怕並非如我們想像的如此恐怖。
說到底,官殺混雜是一種濁象,既然是濁象,就是犯了八字命理中清純之忌,就需要消除混雜狀態,達到「取清」的目的。但是,官殺混雜有各種狀態的混雜,取清並非如此容易。而取清的手段不外乎去與留合與讓的問題,所以有「去官留殺」,「去殺留官」「合殺留官」,「合官留殺」之說。但如何去留,能否去留是個大問題。命理經典沒有說清楚,我似乎也沒看到過近現代的命理學者有說清楚過。因為這涉及到根氣問題。
官殺去留,去一般採用的是克去或者合去。七殺者,可以用食神去殺與傷官合殺或者陽刃劫財合殺。官星者,可以用比肩合官與食神合官亦或傷官去官。無論是合與克,要想去掉官星或者七殺星,前提是官殺無根,否則很難去掉。比如《子平真詮》李參政命造:庚寅 乙酉 甲子 戊辰,甲生酉月本身為正官格,透出這個庚金,顯然官殺混雜之象,乙木劫財有力,可以合去七殺庚金,這是七殺無根能夠被合去的典型案例,可稱為去殺留官。食傷星也能去留官殺,官殺無根時當作去,官殺有根是則是留,但是要注意食神合官與傷官見官之不利局面,唯有食神制殺與傷官合殺在官殺有根時稱作留。
官殺合讓,其實指的是官殺有根沒辦法去的時候只能合住,但一般而言,正常情況下是比劫陽刃方式去合住七殺正官,而非用食傷去去合住官殺。原因在於比劫陽刃合住官殺,乃是一種讓的手段,讓給他人享用,但是食傷合住官殺,是想要駕馭官殺,這並非是清格取清的方式。比如民國時期齊燮元造:乙酉 庚辰 甲寅 乙巳,月令本身辰酉合財生官,但是庚金透干,這個庚金還在巳中存根,乙庚合是無法去掉七殺星了,只能稱之為劫財合住七殺,以乙妹妻庚之象無疑,這就是合讓的方式。
所以,對命理的運用,需要相當嚴謹。但是我們看到,經典古籍卻存在相當不嚴謹之處。《三命通會》談到:「五陽日食神,能去殺又能留官」,其實這種論述方法是很不嚴謹的。比如甲木日主,丙火為食神,辛金為正官,庚金為七殺,在庚金無根辛金有根的情況下,丙火自然會合辛金而非去克而去掉庚金,那麼顯然,這種狀態是很不利的,因為想要辛金,食神合之,相反食神星被絆住,無法去去掉七殺星庚金,此乃理之然也。同時,合官並非貴取,如何當做去殺留官看待?而這種形式一般是要通過打開這個食神官星之合而後丙火食神才有去殺的能力了。例如一男命:丁巳 丙午 庚子 庚辰,官殺連天,並非當殺看,同樣混雜,命主在癸卯運雖然癸水透干克制官殺,但癸水必然針對官星,所以這個時期命主事業運沒什麼成就可言,進入壬寅運,丁壬合,能當做合官去殺嗎?顯然不是,因為官星定會拌住食神星,導致食神無法制殺。當2011年辛卯,卯破午刑子硬硬把丁壬合破開,食神制殺(不是去殺)成功,命主升遷為鄉鎮衛生院院長,顯然格局略微小氣。
合與去需要嚴謹去分辨,不要把合完全當作去,因為有很多狀態下,合不是一定能夠去,反而是留,同時也是一種讓。比如甲用酉官,透出庚金七殺,別無它根,顯然官殺混雜,這個時候天干有較強的乙木,可以合去這個庚金七殺,因為庚金七殺無根,僅僅是依託月令酉金官星之氣,顯然很容易合去,也就是「甲以乙妹妻庚,凶為吉兆也」,既然日主不想用,何不讓給她人呢!但是如果這個庚金本身在其它地支仍然有根,那麼這個七殺就無法合去了,反而就算是合留,留殺了,但這種留乃是存在讓之意。
值得說的是,地支與天干不同,但卻常有人張冠李戴,其實地支狀態不存在合去合留的狀況。但是卻存在合變與媾和的狀況。所謂合變?比如丙生亥月,月令本身七殺,然而亥卯未會局,那麼殺化為印,也就是說七殺其意已經向印星,生助印星,已經存在一種變的狀態了,但是這種合乃是一種融生之象,並非能夠真正去掉官殺混雜。再如丙生亥月本為七殺,但是遇到寅,寅亥合,這是一種媾和,不但不能去殺,反而導致七殺破日元之根丙火,所以根本就無法清除官殺混雜。所以《三命通會》講,「天干透者易去,地支所藏者難取」,這是非常符合命理原理的。
如《三命通會》一男命:庚申 甲申 甲子 乙亥,八字日元甲木根在亥,申子合,另外一申破亥,七殺顯然攻入日元身元根部,暗殺入侵,原局已經決定了命局層次,所以命主為一小吏,與官殺混雜無關,這也正是地支官殺難除。
還有一種現象是合來。所謂合來,指的是日元合住官星,或者說官星趨向於日元。這種現象之下,官星根本無法甩掉。當然,要看日元根重根淺,看官星根淺根重。日元無根,重重官星顯然很難受納,並非所喜;日元根旺,即使官星有七殺刃氣作為依託,還是可以受得了的。這種狀況之下,千萬不能當做去官留殺,也不能模糊的認為合官留殺而不知其意,導致命理理論乾坤顛倒而不知謬誤。
地支合來,與天干不同。地支之合僅有兩種方式,一是三合,一是六合。三合與六合不同,三合是一種化象,六合僅是互保之象。顯然,兩種形式的合來表現形態不同。地支合來,需要嚴格區分喜忌,同時也需要嚴格去判斷根氣之處。比如己生卯月為七殺,日支未見亥,亥卯未三合七殺局,顯然為合來七殺,在格局不從的情況之下,這將會導致七殺嚴重的熬克日主之根,終身難除。再如,壬生辰月,日支酉,此為辰酉合,相當於辰中戊土七殺發用,殺印相生之態勢顯然發生,不為弊也!足見「合來七殺為賤」之說並非一定正確!
三、 官殺混雜弊端如何
八字一般都存在官殺混雜,就大多數人而言,官殺混雜是一種正常現象,這沒什麼大驚小怪。因為,人的八字就八個字,出現官殺混雜這個概率實在是太高了。只不過要麼透干,要麼潛伏,要麼干透支藏同時存在。
官殺混雜了,即使沒有真正取清,命就並非一定「賤」得不得了,也就是要看混雜程度如何以及具體時代特點,看影響命局程度多大的問題。古代社會,封建專制相當嚴重,從政取貴者大多是「伴君如伴虎」,因此位極人臣者大體上官殺秉旺,日元強旺,或者比劫食傷能夠良好搭配命局,這種情況下官殺混雜狀況是必定存在的,即使劫財陽刃食傷助陣,也並非一定能夠清除官殺混雜。針對此類人,官為皇帝、殺為小人抑或雜事,人臣者於君側豈無膽戰心驚之感?因此官必然旺,官必然有殺之氣。就現代中國社會而言,當官特別是一把手,顯然政務以外雜事也頗多,比劫之類會幫助一把手處理政務,而非用自己的食傷去處理政務,因此陽刃比劫實為清楚官殺混雜之好手。用之食傷制殺者,居人之下無疑,因為要勞心勞力啊!官居要職,責任重大,豈能求此官星清純無雜乎?例如吳官正造:戊寅 壬戌 癸未 庚申,顯然官印格成立,戊土正官似乎清純,但是日支未中己土又何嘗不是七殺潛伏呢?然而命主官居極品,又1995年進入戊辰運,大運見官,官星重疊,也不見得有什麼官災,反而命主迅速升遷,2005年進入己巳大運,七殺更是透干,命主也沒什麼官災,反倒繼續升遷。其實官殺重疊在大運中,實為雜事多,責任大的一種表現,不能說一定不利。
官殺混雜,官帶殺之氣,殺帶官之氣均屬日元強旺是可以承擔之像,運用比劫合官殺符合官貴要職之特點。然而官殺混雜重疊過重,無疑應付不來,心性嚴重不定,那麼格局就降低,劫財食傷過弱,那麼格局就進一步降低,甚至無劫財陽刃食傷,財又資殺逢身弱不從,極賤無比!一男命:甲辰 庚午 壬寅 己酉,此命主身價不菲,資產以億計算,官星透幹了,辰酉合七殺發用了,官殺混雜了,你能說這就是一個賤命嗎?顯然不是,財格配印定立格局框架,官殺為輔助條件,無傷格局。又如一男命:戊申 壬戌 癸亥 己未,官殺重重混雜,印星又無法化殺,食傷又難以制殺,原局形成申亥破與戌未刑,已經極度降低了層次,為辛勞小販,顯然屬於賤命。
明白了以上的三點論述,對官殺混雜這一命理難題,就可以更加得心應手了。
佔一生貧富貴賤,盛衰起伏;卜一事吉凶成敗,休咎禍福。
人生一世 草木一秋,榮辱吉凶 難免起伏不定。有道是時來天地皆同力,運去英雄不自由。君子當應知命運 懂退進 順勢而為。
蛟龍未遇,皆潛身於魚蝦之間;君子失時,亦拱手於小人之下!
人生重要決斷前 不妨從易理角度多找一個參考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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