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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不到工作就讓學校賠錢,這個華人女生還真告到了53萬……

很多小夥伴們都知道,求職(尤其在英國)並不是一件非常容易的事情,在找工作的過程中,收到拒信、遇到挫折都很正常。

大部分人在失敗之後,會通過反思自身、改進個人簡歷(CV)、提高面試技巧等方式爭取下一次機會。

而最近,一位來自香港的黃女士(Pok Wong),就通過另一種方式,試圖解決這個問題:

把學校告上法院!

這位女生於2011至2013年間,就讀於英國劍橋的安格里亞魯斯金大學(Anglia Ruskin University,下稱ARU)的國際商業戰略專業(International Business Strategy)。

儘管以優異的一等成績(First)畢業,黃女士發現,這個學位不僅沒法幫自己找到稱心的工作,更沒法給自己的未來職業規劃帶來任何提升和價值,簡直讀了個「米老鼠學位(指學校開設的那些無關緊要的課程)」

於是,黃女士決定使用法律武器捍衛自己的權利,以違約、欺詐和虛假宣傳的理由,將母校告上了法庭。

她指出,在學校的宣傳材料里,提到了「高水平的教學,和輝煌的職業前景」,完全是欺詐行為。在她就讀的過程中,就出現過老師上課遲到,以及叫學生去圖書館自習的情況

最後,在畢業之後,這個學位也沒有像招生材料中承諾的那樣,「在2年的高質量教育之後,當學生在商業世界的競爭中脫穎而出」。

黃女士對於學校的抗議,其實從2013年就開始了。比如她在畢業典禮的採訪中,強力吐槽老師的不敬業(上圖),以及手持「ARU SUCKS」的橫幅:

黃女士告訴媒體:「我認為學校的管理層並不在乎學生。他們認為,國際生就是交錢來買一張文憑。」

「但是他們錯了。我們在乎教學質量,我們在乎自己能學到什麼。我們到底是要跟講師學習知識,還是讓他們隨便派幾個毫無教學經驗的PhD助教就打發我們?」

於是,在畢業典禮上的抗議行為被學校阻攔後,黃女士開啟了漫漫上訴路,向學校索賠自己就讀期間的學費、生活費,以及相應的訴訟費用

不過,這個過程並非一帆風順。2017年,倫敦民事法院(Central LondonCounty Court)第一次宣判黃女士敗訴,並判決黃女士賠償學校4000英鎊

2018年,黃女士因為ARU「虛假宣傳」為由的控告,第二次敗訴。這一次,她被判決賠償學校13700英鎊

就在黃女士不屈不撓,準備第三次上訴的時候,學校突然達成庭外和解,表示願意賠償黃女士15000鎊的損失費,以及46000鎊的律師費用,共計61000鎊(約合53萬人民幣)

學校:我們沒錯

不過,對於這種結果,ARU非常不滿。

學校的發言人告訴媒體:「在聽證的過程中,校方保險公司的律師在沒有爭得學校同意的情況下,私下和黃女士達成庭外和解,同意賠償,這是非常疏忽大意的行為,並且和學校利益嚴重衝突。」

「黃女士的提議,已經被獨立審裁官辦公室和法院拒絕了無數次,校方並不同意庭外和解賠償的決定。」

哪怕要賠款,也不能證明我們錯了。我們只是希望,這樣可以給事件畫上句號,避免未來產生更多的訴訟費用。」

黃女士則表示:雖然賠款並不能完全覆蓋自己的訴訟成本,這已經是一個重大勝利了。也希望以自己為例,鼓勵更多學生,採取法律途徑保護自己

一言不合,就上法院

實際上,黃女士並不是第一位將自己母校告上法院的學生。

而用來和母校撕破臉皮的理由,可以說是千奇百怪了……

比如,在2016年,畢業於牛津大學的Faiz Siddiqui就把牛津大學告上法院,索賠100萬英鎊,原因是他只得到了2:1學位

Siddiqui認為,這是影響自己事業和前途的最大阻礙:如果當年拿的是一等學位,他就能被哈佛法學院錄取,並且成為一名成功的國際商法律師了

而導致他沒取得一等學位的原因,是自己當年一門現代史考試的得分太低;而得分太低的理由,則是因為老師上課過於懶散。

嗯,這也算「有理有據」了……

對於這個「飛來橫禍」,牛津大學可以說是一臉懵逼。

牛津大學的發言人表示,Siddiqui從2000年畢業,到2016年提起訴訟,中間隔了整整16年,要說這個學位真和他的事業有什麼關係,這也扯的太遠了……

並且,考試考不好,完全可能是因為Siddiqui心理壓力太大,沒發揮好嘛,這也不能把責任全推到學校身上。

於是,在2018年初,Saddiqui不出意外地,敗訴了……

還有這位叫James Stuart的小哥,在完成5年的醫學課程之後,連續在資格考試中掛了3次

因此,他以「提供低於標準水平的教育」為由,在2018年初,將母校加拿大西安大略大學(Western Unversity)告上了法院。

這位小哥也更是獅子大開口,一下索賠了1100萬刀(約合5700萬人民幣)

不過,從2014年開始,法院就以賠償金額不合理等理由,連續2次拒絕了他的申訴,並責令修改,直到第3次,訴訟過程才走上了正軌。

目前,並沒有媒體報道這個案件的進展。不過,可以預計,學校願意賠償的可能性,應該並不高……

在你動心之前…

看完這些案例,肯定有小夥伴想:「那我是不是也能去告學校?」

其實,拋開調侃,告學校這個做法,在很多情況下,並不是最佳選擇。

首先,在英國進行訴訟不僅耗時很長,費用也非常高昂。比如上文黃女士就提到,學校提出庭外和解協議的賠償費用(6.1萬英鎊)並不足以覆蓋她在訴訟過程中的成本。

她能接受和解的一個原因,也是因為自己可能無力承擔將來可能產生的訴訟費用。

而那位學醫的Stuart,也因為高昂的訴訟費用,不僅需要父母的補貼,還影響了和家人的感情。

其次,學生能勝訴的概率非常小

負責牛津大學案件的法官David Foskett就說道:「在一些極端特殊的情況下,學生可能會因為教學質量問題獲得一些賠償。但是,這完全不是最理想的解決問題的辦法。」

「如果學生沒法接受現實,著眼未來的話,也有很多別的辦法,比起告學校更現實。」

哪怕是對於「勝利」的黃女士,網友們的觀點,幾乎也都是一邊倒的狀態:

圖:新浪微博

Ryan Calvert:你該怎麼量化「沒提供」呢?她找不到工作的原因,可能是因為她有公主病,總覺得所有問題都是別人的錯。哪怕你有PhD學位,在面試里表現得像個傻叉,也找不到工作啊。

Andy Smith:我可以告訴你她沒學啥——法律。合同法的第一部分,就是大部分廣告不是承諾,因此也不能被訴訟。如果你真的很無聊的話,查一下卡利爾訴碳煙幕彈公司案吧。

Chai M Zhen:早知道就挑個唐老鴨學位了。

Sam Carroll:歡迎來到現實世界,在這裡,大學學位不能保證你能得到夢想中的工作,傻叉。

Nicholas Carey:她去迪士尼應該能找到個好工作。

不過,在調侃的同時,有一些網友也表明,現在確實有很多學校,只是把留學生當成賺錢的工具,對於教育質量不是很上心:

Hannah Schall:我也是ARU的學生,並且完全同意她的做法。這是個糟糕的學校,曾經有個老師告訴學生,他們不夠好,應該直接退學。

Jenny O"Neill:我也是ARU的學生,有一些老師會喝醉了來上課,完全不支持學生,還對於教學內容撒謊。其中一個醉醺醺的老師還說過「女人不該學數學」,也許我也應該起訴學校吧。

虛假宣傳的問題,也並非空穴來風。早在2017年,就有包括萊斯特大學等6所學校,被命令整改廣告詞,比如「世界前1%的大學」這類含糊不清,具有極端誘導性的宣傳詞。

到底是學生太極端,還是學校確實有問題?這個話題,也許還真的一句話說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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