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速力量如此強大,為何人體被光線擊中卻毫無感覺?
光速力量如此強大,為何人體被光線穿過卻毫無感覺?
首先要糾正一個觀點,人體無法被一般的光線穿過!無論如何體質的人體都會擋住大約沖太赫茲電磁波以上到X光波段一下這波段內的所有光子!在這個波段的光子「擊打」在人身上時,所有的光子能量將會傳遞給人體!
暴晒之後脫皮就是皮膚已經被光子的能量所損傷,老化無法修復直至死亡而造成脫皮!當然這只是普通強度的可見光而已!只要光通量夠大比如到達水星位置,與太陽的距離只有地球的1/3,那麼光輻射將增加70倍左右,很顯然人體正面朝向太陽時截面積約0.2-0.3平方米,那麼將要承受36KW的功率,請問這個人能吃得消不!
因此對於沒有靜止質量的光子來說,殺死人的不是速度,而是能量!而頻率越高則能量也越高,紫外線以及極紫外都對人體有害,而更高的X射線與γ射線則能量極大,穿透力也極強,對人體危害非常大!
我們要防的γ射線只有厚厚的混凝土才能屏蔽,可以想像下,如果兩顆中子星合併,γ射線流朝著地球防線而距離又在數十光年內的話,地球生命可能就危在旦夕了!畢竟沒有任何預警即直接暴露在γ射線之下!
有理論認為地質史上的5次生命大滅絕,至少有一次是太陽系附近的超新星爆發或者中子星合併引發的γ射線暴所致,當然從現在的角度來說可能比較難考證,但高能射線轟擊氮、氧等元素會產生「鈹-7」和「鈹-10」,不過很可惜,即使是「鈹-10」的半衰期也就150萬年,對於地質史上動輒億年的時間跨度,似乎很難作為考證的理由!
當然我們也不必如此糾結,但我們所有了解的是,光子撞擊在人身上是會有感覺的,而這個感覺需要累積足夠的光子能量,最直觀的就是我們視物,而感覺則是逐漸溫暖、直至發熱,甚至發燙,這是組成皮膚的原子核外層電子躍遷的必然結果,而人體感覺卻很簡單,暖和了!或者冒汗了,在這中暑脫水了........就是光速的光子給予我們的感覺!
※為什麼我們能造出莫比烏斯環?卻無法造出克萊因瓶?
※假如5億年前出現過一個壁畫文明,那麼如何來考證他們存在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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