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經:我們都喜歡「利」,只是不喜歡「貪利」的人
很多人認為,喜歡「利」,就是庸俗,境界高的人,視金錢和名利如糞土。這種認知是脫離實際的。
人喜歡「利」是正常心態。我們都喜歡「利」,只是不喜歡「貪利」的人,取之有道,用之有度,才是一種修養。
喜歡「利」,追逐「利」,是人的一種生存本能。
天下有兩種力量推動人類社會的進步,一種力量是愛,另一種力量是追逐利。
天底下的父母,能起早貪黑地工作,有一種支撐的力量,就是對孩子的愛,自己辛苦點沒關係,再苦不能苦孩子。
我在抖音上,看到一個快40歲的農村媽媽,用小視頻記錄自己種四畝大蒜的過程。勞動雖然很辛苦,她臉上始終帶著微笑,說孩子是她的希望,這四畝田的蒜賣掉後送孩子去讀書。
另一種力量是追逐「利」。
司馬遷在《史記.貨殖列傳》寫道:「天下熙熙,皆為利來;天下攘攘,皆為利往。」為什麼要追逐「利」?這是人生存的本能,有利,生活才有保障。
《管子》說:「倉廩實而知禮節,衣食足而知榮辱。」
一個人能吃飽,穿暖,不為生計發愁,才能講修養,提升精神境界。如果經常餓肚子,人的心思就想著怎麼樣才能吃飽,而無暇顧及其他。
人喜歡「利」是正常心態,過度喜歡「利」,好事才變成壞事。
老祖宗的智慧,中華文化的傳承,有一條很重要的為人處世原則,就是「適度」,也可以稱之為「中庸思想」。
做什麼事情,都要拿捏一個度,凡事過頭了,性質都會發生變化,本來是好的事情,可能就會轉變成壞的。
這種「中庸」,源自《易經》的「求中思想」,《易經》的運行規律是:物極必反,事必求中。
事情發展到鼎盛狀態,是「飛龍在天,利見大人」,而不加以控制,發展過度,就變成「亢龍有悔」,好就變成不好。
喜歡「利」是正常心態,會克制的人,才是高手。
我們喜歡「利」,追逐「利」,是正常的心態。可這種喜歡,一旦過度,人心就會慢慢變質,最糟糕的結果,就是變得「利欲熏心」。
十年前,我曾經做過業務員,拜訪客戶回來,市場部經理就把名片收集上去,她親自去維護客戶,領導說這有利於公司客戶的統一維護。可是,客戶下單,通常是幾個月,或者半年後,而市場部經理就把這些業績的提成,都算到她頭上。
她很喜歡「利」,所以她才不管別人的死活。
當時基層業務員流動性很大,一般都是干一兩年就走了,工資才一兩千塊,誰能幹得久。業務經理就不一樣,她總是把好處拿走,月薪上萬,沒幹幾年自己就買了房。
雖然很討厭,但是這個社會,很多人為了爭奪「利」,會做出泯滅良心、損人利己的事。事情做得過分了,所以人們會討厭「貪利」的人。
我們對「利」,要有一種合理的價值觀:君子愛財,取之有道,用之有度。在現實和境界之間,拿捏一個合理的度,保持一種良性平衡,生活才能過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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