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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創板自律委提首份倡議,網下打新和戰略配售發生這些變化!

網下打新門檻6000萬、10%的賬戶6個月限售、公開發行股票數量8000萬股以下且預計募集資金總額不足15億元的不設機構戰略配售…成立2個月後,上交所科創板股票公開發行自律委提出了首份倡議。

近日,上交所科創板股票公開發行自律委根據相關工作規則召開了第3次工作會議,重點對科創板開板初期的發行業務可能存在的哪些挑戰以及相應的應對措施進行了深入討論,並認為針對可能存在的困難和挑戰,需要發行人、保薦機構、承銷機構、機構投資者等主體,自覺強化責任意識,理性參與發行承銷業務。

「自律委制定的這份倡議,考慮了投資者結構、市場發展階段等眾多客觀因素,在推動註冊制邁向市場化之路的同時,能夠有效促進科創板的平穩有序運作。」易方達相關負責人表示,倡議提到引入中長線機構投資者、簡化發行上市操作等多樣措施,目的是引導大型長期機構投資者從維護市場穩定和保護中小投資者利益角度出發,發揮專業能力,推動合理估值和理性定價,從而保障科創板的平穩推出和穩健運行,避免市場初期價格劇烈波動的風險。

「相比目前的主板、中小板股票,科創板股票的特點是定價複雜程度更高,企業經營變化情況更多,科創板新股發行環節在投資者群體建設上也要做出相應的安排。」某保險資管基金投資部副總也向第一財經表示。

避免短期思維定價

為充分發揮中長線資金作用,壓實主體責任,上交所科創板股票公開發行自律委建議網下投資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對象賬戶持有市值門檻不低於6000萬元,安排不低於網下發行股票數量的70%優先向公募產品、社保基金、養老金、保險資金和企業年金基金以及合格境外投資者資金等六類中長線資金對象配售。

同時,建議通過搖號抽籤方式抽取六類中長線資金對象中10%的賬戶,中籤賬戶的管理人承諾中籤賬戶獲配股份鎖定,持有期限為自發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6個月。

「相比主板股票,科創板股票的特點是定價複雜程度更高,企業經營變化情況更多,科創板新股發行環節在投資者群體建設上也要做出相應的安排,比如增加一些有報價能力的、相對中長期投資考慮的機構。在新股申購的生態中,這類機構資金佔比更多,能在報價環節能發揮更多的影響作用。設置6000萬的底倉主要便是這個考慮,能屏蔽掉單純打新、以獲取短期收益為目的的賬戶,這類賬戶做適當壓縮。」上述保險資管基金投資部副總表示。

對此,易方達相關負責人則表示,機構投資者在科創板新股定價中,如果獲配股票有一定的鎖定期限,會使投資者更好體現其專業性,避免受到短期市場情緒的影響,從更長時間周期來給企業估值,深入的研究並給予合理定價。

在多位受訪人士看來,設置10%抽取比例,通過「搖號抽籤」這不確定性的方式,促使買方機構報價申報時將其作為重要的決策因子,發揮約束作用,進而促進合理報價,同時,對承諾鎖定比例設定在10%,也兼顧了新股上市後的流動性要求。

「6個月承諾持有期限,主要考慮是與發行前股東、持有發行人股份的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以及戰略投資者等鎖定期要求構成一定梯度安排,減輕到期後集中減持的壓力。」易方達相關負責人稱。

「過去新股申購,中籤的股票通常採用上市開板賣出賺取無風險收益。抽中後鎖定6個月的做法,會推動投資者在報價的時候更慎重,能以中長期視角看待企業價值,然後報出一個合適的價格。」該保險資管基金投資部副總也表示。

需要看到的是,6隻戰略配售基金和今年新批複的科創主題封閉運作基金(目前為6隻)沒有6000萬的市值要求建議。

「所以,自律委員會這一條倡議,能夠更好的解決投資者網下詢價時,受到市場短期波動影響,只以獲配新股、交易為目的,忽略企業真實價值的不理性行為,更好的理性報價。」易方達相關負責人稱。

簡化發行上市

上交所科創板股票公開發行自律委的第二個建議是,簡化發行上市操作,保障安全運行。

其建議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數量低於8000萬股且預計募集資金總額不足15億元的企業通過初步詢價直接確定發行價格,不安排除保薦機構相關子公司跟投與高級管理人員、核心員工通過專項資產管理計劃參與戰略配售之外的其他戰略配售,不採用超額配售選擇權等。

分析人士表示,這方面的倡議是根據市場目前發展階段做出的一個安排。

「目前總體來看,前兩批科創板新股發行的時候關注度會很高。如果採取初步詢價和累計投票詢價這兩步,以保證中籤為目的,那在第二步大家就會按照上限來報,導致第二步的意義就不大。這種情況下就適當簡化濃縮到一步,來完成這個環節。」前述保險資管基金投資部副總稱。

「主要考慮是為了避免集中發行情況下可能出現的操作風險,保障開板初期市場預期較熱時的股票流動性。」另有分析人士對第一財經表示,對於發行規模較小的企業,引入戰投必要性不大,且會對流動性造成影響。

此外,上交所科創板股票公開發行自律委建議,合理確定新股配售經紀傭金標準,形成良性競爭。其建議經充分評估承銷商在發行承銷工作中的收益和投入匹配性,建議對戰略投資者和網下投資者收取的經紀傭金費率由承銷商在0.08%至0.5%的區間內自主確定,推動形成行業慣例,避免惡性競爭。

業內人士也表示,這些倡議措施也可能存在不盡完美之處,也還有很大的改進空間,同時也是在這個特定階段的針對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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