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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和諧的夫妻關係,不僅要能做到「你情我愛」,更要做到這四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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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和諧的夫妻關係,不僅要能做到「你情我愛」,更要做到這四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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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人的婚姻只是兩個人的事,而有些人的婚姻則是兩個家庭的事。綜合來講,一段婚姻是否順利,是否幸福,不僅取決於兩個人是否相愛,更取決於兩個家庭是否通情達理。

對女人來說,有一對通情達理的公婆,自然是好事一件;對於男人來說,有一對通情達理的岳父母,自然也是好事一件。一對夫妻如果同時滿足了這兩點,各自的家庭都通情達理,他們的婚姻肯定會幸福。

通常情況下,父母通情達理,孩子在這方面也不會差。這樣的兩個家庭聯姻了,組成了三個通情達理的家庭,憑什麼不幸福?各種問題都能有三個家庭出面一起解決,問題也就不再是問題了。

最和諧的夫妻關係,不僅要能做到「你情我愛」,更要做到這四個字

室友前不久剛結婚,最近剛買房,昨天聽他說買房的錢有岳父母的支援,我感到很欣慰。

他們夫妻倆從戀愛到結婚,我都是見證人,也跟他們雙方父母有過接觸,他們倆以及各自的父母就是我們上面所說的通情達理的人。雖然說之前談婚論嫁時有過分歧,不過從結果來看,之前的那些分歧也就不值一提了。

富裕家庭或許有富裕家庭的婚姻形式,但普通家庭就該有普通家庭該有的婚姻形式,男女雙方家庭都不該給婚姻制定太高的標準,各自通情達理一些才好,不然就會導致子女的婚姻不順。

另外一個朋友的婚姻也跟我那個室友的婚姻類似,雖然結婚對他來說壓力有些大,但有雙方父母的支援,有雙方父母共同承擔壓力,他的心理負擔就小了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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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方父母共同分擔壓力,才是真正為子女著想!」

老紀和小蕊都是我曾經的同事,幾年前我們還是同事的時候,他們就戀愛了。他們本來有自己的規劃,想要通過兩個人的努力,最後在不依賴父母的情況下結婚,過上彼此想要的生活。

但是,現實是殘酷的,雖然他們倆都很努力,但賺錢這種事不是一時半會就可以有大的飛躍的。他們雖然還在努力的路上,可是彼此的父母卻等不及了,一直催著他們結婚。

在結婚這件事上,最初小蕊的父母按照當地的結婚標準提出了具體的要求:讓老紀家買房買車,彩禮也是當地的標準。

雖然是常規標準,可是,對於老紀來說也是不小的壓力,即便是依賴父母,也依舊是不小的壓力。老紀向岳父母求過情,但是他們不肯鬆口,最後還是老紀的父母出面求情,才達成了新的協議:買房暫時買不起,所以就乾脆拿出兩倍的彩禮。

其實這件事並不能說雙方父母誰對誰錯,很多人結婚之前談結婚條件,都是雙方父母的較量,做子女的根本插不上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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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女方家長來說,因為是把養了多年的女兒嫁出去,所以自然想讓男方家長表達出最大的誠意。

對於男方家長來說,只要是通情達理的人,自然會表達最大的誠意讓兒子順利結婚。

但問題是,雙方家長上面這兩種心思很多時候都達不成一致,這時候就需要互相攤牌表達最大的承受能力,從而達成新的協議,上面老紀和小蕊各自的父母就是這樣做的,而且在這個過程中,雙方家長不打不相識,自然也就不會互相為難對方。

他們如願結婚之後,真正成了一家人之後,小蕊的父親,也就是老紀的岳父心疼兩個孩子沒有個屬於他們自己的房子,於是就在原有的「雙倍彩禮」基礎上加了一筆錢支援他們買房。據老紀的岳父所說,「之所以現在才出錢,是因為之前一直在考驗你是否真心愛我女兒。」

通過和岳父母打交道,老紀漸漸對婚姻也有了新的覺悟:

最和諧的夫妻關係,不僅要能做到「你情我愛」,更要做到這四個字

「最和諧的夫妻關係,不僅要能做到「你情我愛」,更要做到這四個字:互相體諒。而且,不僅僅是夫妻二人要互相體諒,雙方父母也要做到互相體諒。畢竟誰都不容易,誰都沒有惡意,結婚本是為了幸福,多點互相體諒終究不是壞事。

在我看來,雙方父母共同分擔壓力,才是真正為子女的「婚姻幸福」著想。有錢出錢,有力出力,兩個家庭共同支援子女新成立的家庭,這樣的三角形才是最穩固的一種關係。

雖然我這樣說有為我自己的無能開脫的嫌疑,但人總得面對現實。我和我老婆能力有限,條件有限,我們的結婚計劃被父母打亂,那也只能暫時依賴他們了。慶幸的是,雙方父母共同幫我們分擔了壓力,這不僅促進了我們三個家庭的關係,而且促進了我和我老婆的夫妻關係。」

最和諧的夫妻關係,不僅要能做到「你情我愛」,更要做到這四個字


婚姻中有「互相體諒」,是一種幸福!

對於富裕的家庭而言,在結婚問題上可以互相開出很高的條件。但對於普通家庭而言,開出的條件越多就越是會讓子女的婚姻受阻,只有多點「互相體諒」,才會讓一切順利一些。

男女雙方都是普通家庭,不管是女方家提出的條件超出男方家庭的承受能力,還是男方家庭願意表達的誠意無法讓女方家庭滿意,如此一直存在分歧,等於是在互相為難對方,最終受傷的是兩個孩子。

婚姻中有「互相體諒」,是一種幸福!不僅夫妻之間要能做到互相體諒,誰也不為難誰,誰也不勉強誰,雙方父母也要能從子女的「後盾」這個層面上給予幫助。

不管是男方家庭還是女方家庭,只要雙方父母都是通情達理的人,那目標就是一致的,都想成全子女的婚姻,都想讓他們幸福。既然目標一致,那就應該合力,而不該互相牽制或為難彼此。

反之,女方家庭堅決不退讓,就是提出男方無法承受的結婚條件,或者男方已經儘力了也無法滿足女方家提的條件,本來可以退一步就結婚的兩個人,卻因為雙方父母的僵持而結不了婚,對彼此都沒有好處,是一種「雙輸」的結局。與其這樣,不如多點互相體諒做到「雙贏」。(文/東林夕亭,你有故事,就來找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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