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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府兵制士兵地位的變化,折射出大唐由盛轉衰的微妙變化

歷史淺讀作者:王陵

唐朝建立後,大唐的疆土並不廣闊,只有關中和河東一帶,後來李世民的領導下,先後消滅薛舉、劉武周、王世充、竇建德、劉黑闥、輔公袥、梁師都,平定東突厥和西域諸國,逐步形成統一的全國的局面,而唐軍之所以能夠如此強大,不得不提到唐朝初期的治軍制度——府兵制。

一、府兵制的由來

事實上,府兵制並不是由唐朝首創,而且由來已久,早在西魏、北周時期府兵制已經存在,隋朝進一步改善,李世民則是在隋朝府兵制的基礎上進一步完善,最終實現一統江山的大業。

公元543年,西魏、東魏發生邙山之戰,西魏大敗,六萬精兵全軍覆沒。為了挽回局面,大將軍宇文泰模仿北魏的八部落制度創建府兵制。最初府兵制的兵源主要來源於富農,三丁抽一,入伍的士兵不僅可以幫助全家免除相應的賦稅,而且還擁有不小的社會地位。

為什麼只能從富農中抽取兵源呢?因為這個時期府兵制中的士兵需要自己採購裝備,包括刀、馬、弓箭等,而甲、槊等武器則由官方提供,貧農只能解決自己的溫飽問題,根本沒有限制的錢財用於採購裝備。《木蘭辭》中「東市買駿馬,西市買鞍韉,南市買轡頭,北市買長鞭」,形容的情形便是這個時期府兵制募兵的狀態。此舉也給朝廷省下了大量的財政輸出,減小了朝廷用于軍費的財政壓力。

府兵制真正達到兵民合一的狀態是在隋朝時期,楊堅對府兵制進一步改革,把府兵制和均田制結合起來,「墾田籍帳,一與民同」,士兵戰時為兵,和平時為民。

二、唐朝的府兵制

李淵建立唐朝後,面對全國軍閥林立,大唐面臨兩個嚴峻的問題:兵源的補充和糧食的補給。顯然,在招兵制度上,隋朝的府兵制在一定程度能夠緩解這兩個問題,於是李淵開始任命「元從功臣」和招降軍將為衛大將軍、將軍,設置軍府,其制完全沿襲隋制。

最初,唐朝把關中地區分為十二道,每一道設一軍府,後來又改「道」為「軍」,稱為十二軍。軍下又設坊,用來「檢查戶口,勸課農桑」,除這十二軍外,李建成、李元吉、李世民都開府領兵,這個時候府兵制相對混亂,沒有形成一致的管理條例,在太子、秦王之間尤為明顯。

李世民登基後,開始改革府兵制,根據國家山川自然形勢,將天下分為十道,分別是關內道二百七十六府;河東道一百四十一府;河北道三十府;山南隴右道二十九府;劍南道十府;嶺南道三府;江南道二府。

府兵制的基本單位為折衝府,統御機構是衛府,根據士兵數量分為上府、中府、下府,中間還有各種細分,例如中央禁衛軍和地方防守府兵所歸部門就明顯不同。

三、唐朝府兵制下士兵的地位

《新唐書》記載:「初,府兵之置,居無事時耕於野;其番上者,宿衛京師而已;若四方有事,則命將以出,事解輒罷,兵散於府,將歸於朝。故士不失業,而將帥無握兵之重。」依《新唐書》記載,唐初府兵制的特點就是寓兵於農,這樣既可避免無戰事情況下士兵的失業,又可避免主帥手握重兵,威脅大唐江山。

而《唐律疏議·職制律》又詳細記載了士兵與家屬都居住於固定的區域,士兵在擁有戶籍的同時,又同時擁有軍籍,平時主要就是種種田,出征或閱兵時才在折衝府集合。

這個時期士兵的地位普遍很高,而且部分部門兵源也十分講究,並非尋常人家就能進入。十二衛內府中的衛士只有官僚子孫才能擔任,而內府的親衛、勛衛、翊衛,只有當場五品以上官員的子孫方可補上,三衛作為皇帝的貼身侍衛,更是讓許多高官子弟偵破頭往裡面擠。《百官志》就記載:「非權勢子弟輒退番。柱國子有白首不得進者」,可見在內府當差怎麼能不被人重視呢?

那普通人家的子弟去當兵就沒有晉陞空間了嗎?並非如此。外府的士兵主要來源就是六品以下官員子弟或者政治身份清白的百姓。《職官志載》記載唐朝外府:「皆取六品以下子孫及白丁無職役者點充」。但值得我們注意的是,唐朝的徵兵規則是富人子弟優先,也就是說富二代在當兵方面更加有優勢,而且朝廷還會給府兵以「侍官」稱號,既有名聲又有地位,可以說府兵的政治地位一點都不低。較之古代階級觀念「士農工商」,這個時期的府兵就是進入「士」的特殊渠道。

當然府兵的地位高不僅局限於富二代、官二代的身份和官方「侍官」的稱號,最重要的還能以軍功來獲取「勛田」。唐初即以「仕唐官品高下為準,凡九等。於是士卒以軍功緻伍品,豫士流,時人謂之『勛官』」,眾所周知農田對中國古代百姓的重要性,所有「勛田」極大調動了士兵建立軍功的積極性,很大程度上保證了唐初軍隊的戰鬥力,從經濟層面上看,府兵的社會地位自然而然也就高了。

四、府兵制存在致命缺點

然而府兵制最大的優點是與均田制結合,但最大的弊端也來源於此,隨著唐朝戰事的減少和社會的穩定,自高宗後期以至武后時均田制慢慢被破壞。隨著均田制的破壞,來源於均田農民的府兵失去了賴以生存的經濟條件,府兵逃散者越來越多,出征時人員往往嚴重不足,導致不得不改用募兵制來代替府兵制。「自募置纊騎,府兵日益墮壞,死及逃亡者,有司不復點補;其六馱馬牛,器械、糗糧,耗散略盡。」說的就是這種情況。

而且,府兵最初聽命於皇帝,但到了武后時期這種現象就改變了,番上衛士經常被貴族官僚借為私家役使,本來直屬皇帝的侍衛的身份變成了達官貴人的奴隸,這種身份的轉變也讓整個社會開始對府兵的身份存在歧視,特別是在唐朝豪放的風氣下,文人筆下怎能放棄對府兵的羞辱,於是漸漸出現「本衛多以假人,役使如奴隸;長安之人羞之。至以相詬病。其戍邊者,又多為邊將苦使,利其死而沒其財。由是應為府兵者皆逃匿,至是無兵可交」的現象。府兵的地位再次跌落,直到天寶八年,軍府無兵可交,唐玄宗終於下令廢止。

府兵制曾使得大唐得以興盛,李世民也曾引以為豪「我徒兵一千,可擊胡騎數萬」,然而到了唐中期,隨著社會的動蕩,府兵中士兵的地位變得十分低微,成為權貴們的私人武裝,可以說府兵制見證著大唐的興盛和衰落,府兵中的士兵也隨著從高貴到低賤,但府兵制也沒有消失於歷史。明朝時期朱元璋的衛所制規定:「軍丁世代相繼,給養仰賴屯田」,我們也不難從中看到府兵制的影子。

參考文獻:李程.《世兵制後期與府兵制形成時期「兵」的地位變化與比較》

金陵物.《曾經征服天下的府兵制,為何在盛唐反成了雞肋?》

《新唐書》

《四庫全書》

《唐律疏儀》

《職官志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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